招标
[抚州市本级]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抚州市资溪生态环境执法装备标准化能力建设项目(第二次)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11
金额
211.64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2/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zzd-2024-011-1
预算金额211.64万元
招标联系人-13979450092
招标代理机构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冯亮13247946333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18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02
公告正文

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抚州市资溪生态环境执法装备标准化能力建设项目(第二次)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抚州市资溪生态环境执法装备标准化能力建设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xsggzy.cn/we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02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ZD-2024-011-1

项目名称:抚州市资溪生态环境执法装备标准化能力建设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16400.00 元

最高限价:20048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抚购2024F001272115 抚州市资溪生态环境执法装备标准化能力建设项目 1 21164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招标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交付业主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资格承诺函】 ②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资格承诺函】 ③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提供 “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扫描件或资格承诺函】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资格承诺函】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单位需自行出具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扫描件或资格承诺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时供应商必须提供本公司信用证明(截图打印加盖投标人公章)。(详见附件格式)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投标供应商为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4.本项目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参与投标的分支机构须为市级或省级分支机构,若为总公司直接参与投标,则不能再授权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则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且同一总公司仅能授权1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总公司及其分、子公司证书计入投标人实力。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采购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投标文件中需要法人代表授权或签署均可由分公司负责人授权或签署。 6.备注: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详见11-7。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2日 00:00 至 2024年12月18日 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xsggzy.cn/web/)

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1月02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fzcg抚州市资溪生态环境局本级

地址:抚州市资溪生态环境局

联系方式:139794500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抚州市临川区迎宾大道1288号赣东应急中心大楼13层

联系方式:13247946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亮

电话:13247946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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