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黔江分公司2023年烟叶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烟田建设项目已由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以渝烟司叶【2023】6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黔江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黔江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黔江分公司2023年烟叶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烟田建设项目(一标段)
发布时间:2024-01-04 15:2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2.1 项目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黔江分公司2023年烟叶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烟田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重庆市黔江区水市镇水市社区、大山村,白土乡三塘村。
2.3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涉及水市镇、白土乡2个乡镇烟叶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烟田总规模约4000亩(其中水市镇水市社区1000亩、水市镇大山村1000亩、白土乡三塘村2000亩),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小型水源工程、输水工程、渠系建筑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生产路等,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分别为:
一标段:涉及水市镇水市社区、大山村烟叶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烟田约2000亩(其中水市镇水市社区1000亩、水市镇大山村1000亩);
二标段:涉及白土乡三塘村烟叶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烟田约2000亩。
2.4 项目投资额:本招标项目约1200万元(含税),其中:一标段约600万元,二标段约600万元。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各标段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图说所示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补遗内容(如有)为准。
2.6 工期要求(各标段):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2个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效设立证明。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 投标人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4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5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资格,近三年(2020年12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投标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3.1.6 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重庆烟草专卖商业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未在禁入期限内的。
3.1.7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注:本项目投标人仅能参加本项目2个标段中1个标段的投标,如同时参与多个标段投标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招标人: |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黔江分公司 | 代理机构: |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黔江区城南街道黔龙街77号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中渝爱都会写字楼1栋15-2 |
联系人: |
谢老师
|
联系人: |
刘老师、蒋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79223419 | 联系电话: | 023-63115669、023-63415172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