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黎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黎城县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8/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04262022ccs00090
预算金额228万元
招标公司黎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嘉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工0355-3090777
中标公司山西基斓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04262022CCS00090
二、项目名称:黎城县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山西基斓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威远门北路创业巷5号
成交金额:(大写)人民币贰佰零叁万元整
(小写)¥203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黎城县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项目
服务范围:经营性自建房(建筑面积约150000㎡)进行质量安全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
服务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规范
服务时间:100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规范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燕强、曲龙梅、吕文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
收费金额:2324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黎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黎城县桥北路83号
联系方式:132938588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嘉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治市太行北路96号唐文图书大厦4层404
联系方式:0355-3090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工
电话:0355-3090777
附件信息:
黎城县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项目磋商文件.doc黎城县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项目磋商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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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基斓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山西基斓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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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合同条款22第四章采购需求20第三章评审办法1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目录
2.项目名称:黎城县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项目1.项目编号:1404262022CCS00090一、项目基本情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8
项目概况黎城县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xi.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8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6.服务期限:100日历天。5.采购需求:黎城县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具体详见磋商文件;本项目按一个标包组织采购。4.预算金额:2280000元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获取磋商文件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括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和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其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截止时间:2022年8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4.售价:免费3.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2.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xi.gov.cn)1.时间:2022年8月5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2.地点:嘉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1.时间:2022年8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2.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xi.gov.cn)
地址:黎城县桥北路83号名称:黎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无七、其他补充事宜
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355-3090777地址:长治市太行北路96号唐文图书大厦4层404名称:嘉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13293858878
1.1采购项目概况1.总则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电话:0355-3090777项目联系人:郭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1 | 项目名称 | 黎城县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项目 |
1.1.2 | 项目编号 | 1404262022CCS00090 |
1.1.3 | 项目属性 | ¨货物 þ服务 |
1.1.4 | 预算金额 | 2280000元 |
1.1.5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1.1.6 | 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þ是 ¨否 |
1.1.7 | 项目合同是否允许分包 | ¨允许 þ不允许 |
1.1.8 | 采购人 | 黎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1.1.9 | 采购代理机构 | 嘉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1.2.2 | 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 供应商须具备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括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和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其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
1.2.5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是 þ否 |
1.3.1(1)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其他未列明行业(技术服务业) |
3.4.1 | 磋商保证金 | 可以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如采用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且必须具有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磋商小组保留现场核查权利。磋商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贰仟捌佰元整(¥22800元)开户名称:嘉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城西路支行行 号:310164000027账 号:16620078801300000755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保证金由供应商基本帐户一次性汇入下列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以实际到账为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需附转账凭证和收据,或保函的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 |
4.1 | 开启方式 | ¨现场开启 þ远程开启 |
5.1 | 磋商小组的组建 | 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 |
7.8 |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 þ是 ¨否 |
7.2.7 |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电话和地址 | 方式:现场接收电话:0355-3090777地址:长治市太行北路96号唐文图书大厦4层404 |
1.1.6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采购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预算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1.9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8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7项目合同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供应商的特定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本章第1.2.1项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1.2.5本次政府采购是否接受联合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3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若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2.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4.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4促进残疾人就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3.4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若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3.3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3.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1.6费用承担1.5.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1.5.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5支持监狱企业发展1.4.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4.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1.9计量单位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语言文字均使用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语言文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保密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自理。
本磋商文件包括:2.1磋商文件的组成2.磋商文件磋商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均以“*”符号标记。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10响应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6)响应文件格式;(5)合同条款;(4)采购需求;(3)评审办法;(2)供应商须知;(1)磋商公告;
供应商应注意及时浏览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形式),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公告形式)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2.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1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如有疑问,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以数据电文形式发出提问。2.2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3)*资质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1)*响应函;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响应文件的组成3.响应文件
6)响应保证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5)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4)中小企业声明函;3)项目负责人证书;2)资质证书;1)营业执照(副本);
3.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亲自参加磋商的,不需要填写“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在磋商和评审过程中作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7)其他技术材料。(6)服务方案;(5)*报价一览表;(4)其他商务材料;
3.2.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为企业的,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3.2.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2资质证明文件3.1.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3.1.3供应商提供外文书证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3.2.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3.2.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2.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1)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3.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从其基本账户交纳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4磋商保证金响应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3.3响应有效期3.2.6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本章第3.2.2项~第3.2.5项要求的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3.4.5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3.4.4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3.4.3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3.5.3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在报价一览表(若“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对报价有具体要求,供应商应满足其要求)中进行报价。3.5.2供应商的报价应被视为已包含但并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和税金。3.5.1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3.5报价要求(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3)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的地方,均应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均应使用法定代表人CA数字证书或人员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印章。(2)响应文件中的证书证件等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1)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从“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的“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3.6.1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3.6响应文件的编制3.5.4总报价为各分项报价之和,总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8响应文件的提交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6.1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将无法上传至“山西省政府采购网”。3.7响应文件的加密3.6.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上传至“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5)响应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中的标书制作操作帮助。(4)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响应文件。
4.1开启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4.开启响应文件3.9.2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的,应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成完整的响应文件,并按照本章第3.6款、第3.7款、第3.8款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上传。多次上传的加密的响应文件,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为准。3.9.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提交。3.9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回执,提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回执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3)供应商代表对响应文件开启记录进行签章确认;(2)供应商代表持单位CA数字证书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部分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其他响应文件的开启继续进行;(1)宣布开启会议纪律;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开启响应文件:4.2开启程序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公告”规定的开启时间和地点开启响应文件,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开启会议。
5.1.2评审专家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1.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5.1磋商小组5.磋商和评审(5)开启会议结束。(4)宣布磋商有关安排和注意事项;
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5.2.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2.1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和符合性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符合性审查主要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2资格和符合性审查5.1.4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5.1.3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5.3.4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即对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和合同草案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即不得对可能影响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结果、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修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5.3.3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磋商的,视为放弃参加该轮次磋商,但其仍有权参加后续磋商。5.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5.3.1磋商小组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5.3磋商5.2.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告知有关供应商。
5.4.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5.4最后报价5.3.8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在进行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5.3.7磋商小组将对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将进行下一轮次的磋商或者进行最后报价;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得参加后续磋商。5.3.6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即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响应文件修改或补充的内容应当对磋商文件补充或修改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与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准。5.3.5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5.5评审5.4.3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的价格扣除: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4.2报价的澄清
5.7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定成交标准)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5.6确定成交候选人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6.2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6.签订合同采购人从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或由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7.1供应商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7.询问质疑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依据本次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6.3代理费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7.2.5采购人将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7.2.4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代理人应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7.2.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7.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7.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评审方法评审办法前附表7.2.8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7.2.7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电话和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2.6供应商也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
条款号及名称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资格审查 | 营业执照 |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
2.1.1 | 资格审查 | 资质证书 | 供应商须具备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括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和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
2.1.1 | 资格审查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其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
2.1.1 | 资格审查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
2.1.1 | 资格审查 | 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
2.1.1 | 资格审查 | 磋商保证金 |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 |
2.1.2 | 符合性审查 | 响应有效期 | 不得少于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有效期 |
2.1.2 | 符合性审查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 响应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 |
2.1.2 | 符合性审查 | 报价 |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报价且不得超过采购预算 |
2.1.2 | 符合性审查 | 服务期限 | 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 |
2.1.2 | 符合性审查 | 质量标准 | 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 |
2.1.2 | 符合性审查 | 响应内容 | 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 |
条款号及名称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3.1.1 | 商务评分标准(35分) | 业绩(10分) | 供应商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计10分。(以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为准) |
3.1.1 | 商务评分标准(35分) | 项目机构人员(15分) | 每有一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得2分,最高计10分;每有一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1分,最高计5分。(同一人以最高分计分,不累计) |
3.1.1 | 商务评分标准(35分) | 价格(10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 |
3.1.2 | 技术评分标准(65分) | 服务范围、内容 | 服务范围全面完整、服务内容具体明确的0~5分。 |
3.1.2 | 技术评分标准(65分) | 服务依据、目标 | 服务依据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规范规程要求、服务目标具体明确的0~5分。 |
3.1.2 | 技术评分标准(65分) | 项目机构设置 | 人员配备齐全、岗位职责明确的0~5分。 |
3.1.2 | 技术评分标准(65分) | 服务说明、方案 | 服务说明对项目实施理解准确、分析明确、工作开展思路清晰的0~5分;服务内容、程序、方法及措施全面完整、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0~5分。 |
3.1.2 | 技术评分标准(65分) | 质量保证措施 | 质量保证措施切实可行的0~5分;质量保证体系全面完整的0~5分;档案管理制度切实可行的0~5分。 |
3.1.2 | 技术评分标准(65分) | 进度保证措施 | 进度安排合理、保证措施切实可行的0~5分。 |
3.1.2 | 技术评分标准(65分) | 保密保证措施 | 保密保证措施切实可行的0~5分。 |
3.1.2 | 技术评分标准(65分) | 安全保证措施 | 安全保证措施切实可行的0~5分。 |
3.1.2 | 技术评分标准(65分) | 仪器设备 | 仪器设备配置满足本项目工作开展0~5分。 |
3.1.2 | 技术评分标准(65分) | 重难点分析 | 对本项目重难点分析准确,提出针对性的应对措施0~3分。 |
3.1.2 | 技术评分标准(65分) | 合理化建议 | 针对本项目提出切实可行的合理化建议0~2分。 |
备注 | 类似项目业绩:房屋质量安全鉴定项目业绩;近三年:2019年8月16日~2022年8月15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2.2审查程序2.1.2符合性审查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1资格审查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审查标准2.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标准和程序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本章第3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并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3.1评审标准3.综合评审标准和程序2.2.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2.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1磋商小组按照本章第2.1款规定的审查标准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和符合性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符合性审查主要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磋商小组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汇总每个成员对供应商的评分总分,每个供应商的评分总分的算数平均值为供应商的最终得分。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3.2评审程序3.1.2技术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1.1商务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本次采购除标注“可接受进口产品”字样的产品,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一、进口产品磋商小组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或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4.评审结果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2环境标志产品2.1.3若本次采购产品不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内,则优先采购获得《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2.1.2若本次采购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内,则供应商应当提供产品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1.1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标注)。2.1节能产品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2若本次采购物业服务,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公司员工(含服务外包用工)30%以上的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是指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4.1若本次采购农副产品,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四、支持脱贫攻坚三、若本次采购计算机办公设备,则供应商必须提供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2.2.1若本次采购产品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则优先采购获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规范。服务期限:100日历天服务内容:结构质量安全检测鉴定;根据现场检测结果,依据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对房屋进行评级鉴定,提出指导性的处理建议并出具鉴定报告。采购范围:现需对经营性自建房(建筑面积约150000㎡)进行质量安全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项目名称:黎城县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项目五、采购需求
一、工程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质量检测及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检测单位全称(乙方):委托单位全称(甲方):第一部分协议书(仅供参考)
资金来源:投资金额:工程规模:工程地点:项目名称:立项批文编号或备案项目编号:
服务方式:工作内容: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其他:建设工期或周期:
检测费用:¥元(人民币大写:)。四、检测费用及计算方式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服务期限服务要求:检测标准:
本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条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六、词语定义合同文件的构成及其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3款赋予的规定一致。五、合同文件的构成具体计算方式内容及检测费用清单详见专用条款、附件。计算方式:□单价包干;□总价包干;□其它: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八、合同份数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七、合同生效
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委托单位:(盖章)检测单位:(盖章)
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电子邮箱:电子邮箱: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1.1.4“乙方”是指检测单位,即本合同中提供工程质量检测与其他服务的一方。1.1.3“甲方”是指委托单位,即本合同中委托质量检测与其他服务的一方。1.1.2“工程质量检测”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质量检测服务的建设工程。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词语定义
1.1.10“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9“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8“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7“检测费用”是指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的金额。1.1.6“项目负责人”是指由甲方和乙方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检测工作的负责人。1.1.5“正常工作”是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乙方的工作。
(1)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含工程洽商记录、会议纪要、变更、现场签证、索赔和合同价款调整报告等修正文件);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2语言1.1.1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等。
(7)招标文件(包括补充、修改、澄清的文件、答疑纪要及总说明等);(6)通用条款;(5)专用条款及附件;(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适用于招标工程)或质量检测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2)协议书;
2.1现场监督2.甲方的权利、义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地方规范性文件等。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规程、技术标准等文件。1.4适用法律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8)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文件;
2.2.3甲方应在检测前向乙方提供检测规范要求的有关工程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真实性负责。必要时提供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批复的检测方案。对检测有特别技术要求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2.2.2甲方应提供监督抽检通知书或见证记录等相关资料,并指派专人填写送检委托单,确保样品的真实性;若样品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最新的与本合同检测业务有关的资料。2.2.1甲方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范围内向乙方提供与本合同检测业务有关的资料。在本合★2.2提供资料和工作条件甲方有权亲自或派人在工程作业现场实施旁站监督。
2.3.2若检测内容或工作量等要求发生变化时,甲方应及时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仍按原要求进行检测,甲方应认可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前所产生的工作量。上述变化导致本项目检测费用减少的,应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收取检测费用。2.3.1甲方项目负责人应对乙方按要求完成的工作量予以签字确认。★2.3成果确认及验收支付2.2.6甲方应及时将检测项目的进度、质量等要求书面通知乙方,以保证乙方正常开展检测工作。2.2.5甲方负责确定检测项目、受检工程部位及数量,按检测方案做好进场检测的现场准备工作。2.2.4甲方应为乙方完成质量检测提供必要的现场条件,及时为乙方提供并解决检测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包含但不限于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扰民及影响检测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平整作业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等),并承担其费用。
3.乙方的权利、义务2.4.3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投标书、检测技术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或向与该项目无关的人员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2.4.2在检测工作范围内,因甲方原因而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检测设备损坏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2.4.1甲方应负责与本工程质量检测业务有关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乙方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2.4其它2.3.3甲方应按约定的期限验收检测成果报告,审核结算,支付乙方应得款项。
★3.3工作要求乙方须具有政府有关部门的资质,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质复印件,以备查。3.2资质条件3.1.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检测工作正常进行。乙方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等情形调整检测人员,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应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3.1.1乙方应选派具备相应检测能力的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并跟进检测事宜。3.1人员配备
3.5工期顺延乙方应当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份数、组成,在单项检测完成后,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任务委托书的有关要求出具书面检测成果,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交甲方,并对其检测结果和结论的真实性、正确性负责任。★3.4检测成果3.3.3在检测过程中,发现初步结果异常时,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及监理单位,并根据结果异常的程度同时向建设工程监督部门报告。3.3.2乙方应组织具有相应检测资格的技术人员、经检定合格的仪器设备按约定的时间进场,并按合同要求及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甲方的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按期进行工程质量检测。3.3.1乙方应按合同要求,接到检测通知后,及时将检测需做的准备工作提前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准备。
3.6.1在现场工作的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3.6其它3.出现不可抗力因素,或由于甲方无法提供必要检测工作面以及非乙方原因而使得本工程的检测无法继续进行的,工期可以顺延,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不得向对方索赔。2.经由甲方确认的其它外部因素影响或现场不具备检测条件等。1.因雷雨、台风、道路阻隔等情况;在以下情况下,乙方进场日期可顺延:
4.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进行工作的,甲方应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乙方检测费用,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否则,乙方有权停发检测报告至费用缴清。4.1由于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错误、不准确,造成工期延误或返工时,除工期顺延外,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返工费,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4.违约责任3.6.4乙方应服从甲方或项目各施工单位的有关现场安全管理。3.6.3双方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履约保函的具体内容。应委托人的需求,检测人在合同签订期间向委托人提交银行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如果检测人日后未能在检测期内按合同约定完成其所检测的工作内容,则委托方可根据责任情况与检测人协商确认违约金,可从履约保函中扣除。3.6.2在检测工作中,由于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人身伤害、检测设备损坏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4.8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进场检测,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7检测报告信息错误、未按照约定检测依据进行检测或者检测结论判断错误的,乙方应进行更正或免费重新进行检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因甲方原因造成上述错误的除外。4.6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提交检测报告,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检测成果报告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任务委托书的有关要求,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负责无偿给予修正、补充和完善。4.4由于甲方原因,要求乙方紧急进场而发生的额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转场费用)由甲方承担。4.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支付检测费用,应按照拖欠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甲方支付检测费用时间以乙方收到甲方付款的时间为准。
4.12乙方人员对不合格工程出具合格检测报告或结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还须赔偿相关损失。4.11乙方投入的人员与本合同约定及其投标(或报价)文件、检测实施方案的承诺不符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的,乙方需支付违约金。乙方擅自分包或者转包项目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还须赔偿相关损失。4.10分包、转包方面的违约责任由于乙方的检测工作不及时或测量、检测资料不准确而导致事故发生,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损失。4.9安全方面的违约责任
5.2.2计算方式为单价包干性质的,具体内容包括人工费、设备使用费、设备进出场费、检测试验费、报告编写费、各项管理费、利润、及所有因工程质量检测应交纳的政府规费、税金等,不论实际费用有无发生,亦不论各项费用有无涨落,结算时均不再调整。5.2.1检测费用的计算方式可采用单价包干或总价包干,具体计算方式及结算金额在专用条款中明确。★5.2检测项目费用计算方式、金额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检测费用均以人民币支付。5.1支付货币5.支付
1.检测费用请款书;乙方向甲方申请进度款或结算款时,应提供以下资料:★5.4支付申请资料检测费用支付方式在专用条款中约定。5.3支付方式5.2.3计算方式为总价包干性质的,具体内容包括人工费、设备使用费、设备进出场费、检测试验费、报告编写费、各项管理费、利润、及所有因工程质量检测应交纳的政府规费、税金等,不论实际费用有无发生,亦不论各项费用有无涨落,结算时均不再调整。
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通用条款第7条约定办理。★5.5有异议部分的支付4.双方约定的其它资料,可在专用条款中明确。3.经甲方现场代表或经甲方授权的现场监理代表签字的检测工作量汇总表(含报告编号,不提供检测报告);2.经甲方现场代表或经甲方授权的现场监理代表签字确认的现场工程签证表;
6.2合同解除6.1.4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的变化等导致乙方的工作量增减时,检测费用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6.1.3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地方政府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效的规范、标准、规程和文件发生变化而引起质量检测的服务范围及工程量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调整方法。6.1.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乙方原因导致乙方履行合同新增工程量时,乙方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甲方,增加的工程量甲方应予以确认。新增检测费用的确定方法由双方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6.1.1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6.1合同变更
4.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检测费用,经乙方催告后,在28天内仍未支付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1.乙方提供的质量检测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经甲方催告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6.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6.2.1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除合同解除外,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终止:6.3合同终止条件6.2.4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仍然有效。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其损失的分担按照合理分担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条款中自行约定。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按照违约责任处理。6.2.3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已完成部分的检测费用。除上述情形外,双方可以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解除合同的其他条件。
7.2仲裁或诉讼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7.1协商7.争议解决2.甲方与乙方结清并支付检测费用。1.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8.2.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8.2通知与送达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或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人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8.1保密8.其它协商不成时,双方有权向专用条款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第三部分专用条款合同涉及的知识产权的归属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另行约定。8.3知识产权8.2.3甲方和乙方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往来函件,如逾期未答复或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签的,视为认可往来函件的内容。8.2.2甲方和乙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任何一方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或电子邮箱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
2.1现场监督2.甲方的权利、义务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1.4适用法律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1.2语言
3.乙方的权利、义务2.3.3甲方应自领取检测报告之日起天内对检测报告进行验收、审核结算并支付乙方应得款项,若有异议的,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由双方共同认可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论与原检测结论相同,由甲方支付复检费用;复检结论与原检测结论不相同,则由乙方承担复检费用。★2.3成果确认及验收支付2.2.6甲方应至少提前天将检测项目的进度、质量等要求通知乙方,特殊情况不得少于天。★2.2提供资料及工作条件甲方选派姓名:、联系电话:为本项目负责人,负责本合同履行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布置检测任务、指挥联络、现场监督、确认检测工作量、跟进送检等工作。
3.6.3履约保函2.在单项检测完成后,乙方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任务委托书的有关要求出具书面检测报告式份。1.按照国家、地方政府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效的规范、标准、规程和文件,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检测服务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等依据为:。★3.4检测成果3.1.1乙方选派姓名:、联系电话:为本项目负责人。3.1人员配备
4.1乙方返工费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4.违约责任在检测人发出检测报告并经委托人确认后,应予以办理退回履约保函。(2)委托人需要检测人出具履约保函的,检测人应在签订本合同后天内向委托人提交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开出的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不高于10%),即人民币元的履约保函原件。保函期限以壹年为期限根据工期每年到期后再续开下一年度的保函,可连续出具。(1)委托人不需要检测人出具履约保函;履约保函按下列方式进行办理:
4.10安全方面的违约责任4.8乙方无正当理由违反本合同约定延期进场的,每迟延进场1天,必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检测费用%的违约金;迟延进场超过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将本项目另行委托其它检测机构。4.6乙方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提交检测报告,每逾期一天应按相关检测项目检测费用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将本项目另行委托其它检测机构。4.4乙方额外费用(设备转场费用)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4.3甲方逾期违约金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未支付检测费的%作为逾期违约金。4.2甲方违约金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
5.支付4.13发现乙方人员与施工单位串通,对不合格工程出具合格检测报告或结论,乙方应承担严重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检测费用%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还须赔偿相关损失。4.12乙方投入的人员与本合同约定及其投标(或报价)文件、检测实施方案的承诺不符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的,每更换一次项目负责人,甲方有权扣减%的检测费用作为人员违约金。乙方擅自分包或者转包项目的,甲方有权单方部分解除合同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检测费用%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还须赔偿相关损失。4.11分包、转包方面的违约责任由于乙方的检测工作不及时或测量资料不准确或分析、报告不及时而导致事故发生,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除赔偿甲方损失外,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检测费用%的违约金。
结算总价=∑(合同单价×实际完成工作量)。合同预算总价:¥元(人民币大写:)。5.2.2本项目合同单价:(项目较多按附件表格填写)□单价包干;□总价包干;□其它5.2.1本合同检测项目费用的计算方式为:★5.2检测项目费用计算方式、金额
合同签订生效后,在甲方领取全部检测报告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检测费用。方式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约定本项目的检测费用的采用以下进行支付。5.3支付方式5.2.4其它:5.2.3本项目合同包干总价:¥元(人民币大写:)。如有合同变更的内容,结算时另按专用条款6.1条计算。
方式四:2.乙方在完成检测报告后,向甲方送达或邮寄检测费用请款书,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支付相关检测费用后领取检测报告。1.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在30天内向乙方支付检测费用暂定总额的(不低于15%)作为预付款。方式三:按月结算,每月10号之前结清上月发生费用。方式二:
2.乙方在完成检测报告后,向甲方送达或邮寄检测费用请款书,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支付剩余检测费用后领取检测报告。1.每季度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可支付累计完成工程量(不低于80%)。方式五:3.乙方在完成检测报告后,向甲方送达或邮寄检测费用请款书,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支付剩余检测费用后领取检测报告。2.进度款:检测费用原则上每季度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可支付累计完成工程量的(不低于80%)。1.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在30天内向乙方支付检测费用暂定总额的(不低于15%)作为预付款。
工程量的确定方法:;6.1.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履行新增工程量时,新增工程量的检测费用按下列方法确定:6.1合同变更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其它支付方式:。方式六:
6.1.4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的变化等导致乙方的工作量增减时,检测费用的调整方法:。6.1.3因国家、地方政府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效的规范、标准、规程和文件等发生变化引起质量检测服务范围及工程量变化时的调整方法:。方式三:其它方式二:总价包干方式一:单价包干价格的确定方法采用以下:
7.2仲裁或诉讼7.争议解决。6.2.4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双方约定损失的分担如下:6.2.2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还包括:。6.2合同解除
甲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8.1保密8.其它(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提请长治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种方式:
8.2.3乙方指定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8.2.2甲方指定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8.2.1任何一方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在天内送达对方指定的接收人和送达地点。8.2通知与送达第三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乙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9.补充条款双方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须遵守以下约定:。乙方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图纸、甲方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甲方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8.3知识产权
3.本表不够可另加表格。2.采用单价包干的,需填写所有表格内容,采用总价包干的,只需列明检测项目及数量。注:1.本工程质量检测项目费用计算方式为:工程质量检测费用清单附录
序号 | 检测项目 | 单位 | 数量 | 综合单价 | 合价(元) |
合同总价(选项合计)人民币大写: 小写¥ |
件文应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采购人名称):一、响应函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
6、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5、我方承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4、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的内容是完整、真实和准确的。3、我方承诺已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本项目规定的特定条件。2、我方承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60日历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内的承诺且不撤销响应文件。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含税价人民币(大写)(¥)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本项目。
地址:邮编:所有有关本此政府采购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7、如果你方需追加采购与本次采购相同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我方愿意按本次采购价格或更优惠的价格签订补充合同。(3)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E-mail: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供应商代表姓名:电话:传真: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职务: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
(采购人名称):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采购项目签订采购合同之日止。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提交、撤回、修改采购项目的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1、营业执照(副本);三、资质证明文件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4、中小企业声明函3、项目负责人证书;2、资质证书(副本);
5、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联系地址和电话: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供应商名称(自然人姓名):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函的条件:
供应商(电子章):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其他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未曾作出虚假政府采购承诺;(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不存在失信惩戒、重点关注和风险提示信息;
四、其他商务材料6、响应保证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注:1.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负责人、本人(签字或电子印章):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人民币元五、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 黎城县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项目 |
项目编号 | 1404262022CCS00090 |
报 价 | (大写)人民币 元 |
报 价 | (小写)¥ 元 |
服务期限 | |
质量标准 | |
备 注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一:七、其他技术材料六、服务方案
附件三: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二:日期:单位名称(盖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盖电子公章):2.本表内容属中标公告公示事项。注:1.本表的产品名称、品牌、型号或规格、单价等应与《投标报价表》一致。适用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投标货物明细表
产品名称 | 生产厂家 | 品牌 | 型号或规格 | 生产厂家类型(小型、微型/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小计(元) |
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产品金额合计 | |||||||
比重(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产品金额合计/投标总价) | % |
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节能产品明细表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情况一览表附件四:
序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 | 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 |
序号 | 产品名称 | 企业名称 | 规格型号 | 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 |
信息安全产品情况一览表附件五:3.投标货物均不属于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此表可删除。2.此表如填写不下,可另附页。注:1.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截图。如提供的投标产品已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而因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截图或提供不全的,并对评标委员会评审造成的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序号 | 产品名称 | 生产厂家 | 品牌 | 型号或规格 | 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号 | 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发证日期 | 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 |
质疑供应商: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函范本附件六:2.投标货物均不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产品的,此表可删除。注:1.投标货物有信息安全产品的(参照《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投标人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投标无效。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质疑事项1: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人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事项2法律依据:事实依据: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制作说明:日期:签字(签章):公章:请求: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4、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黎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黎城县经
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
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
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黎城县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项目),属于(技术服务业);承建(承接)企
业为(山西基斓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2人,营业收入为2450.7万元,资产
总额为4923.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山西基斓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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