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南通市通州区开沙岛跨江半程马拉松赛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18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1/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612-ntjr-g2023-0002
预算金额180万元
招标公司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王女士15262796641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先生1506273758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2023年南通市通州区开沙岛跨江半程马拉松赛事服务项目
资格后审公告
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人民政府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就2023年南通市通州区开沙岛跨江半程马拉松赛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采购人名称等:
项目名称:2023年南通市通州区开沙岛跨江半程马拉松赛事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SZC-320612-NTJR-G2023-0002
采购人名称: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区域:南通开沙岛旅游度假区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80万元,最高限价18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采购内容:
1、负责活动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马拉松赛事策划、赛事赛道设计认证服务、参赛选手招募、开跑助阵名人邀请、嘉宾接待、竞赛组织和赛事物料保障、志愿者培训管理、医疗救护、赛事安全保卫、赛事后勤接待保障、赛道补给、赛道和场地布置、氛围营造、配合媒体宣传和赛事招商、应急预案、各类赛事资料印制、赛事人员保险、保险理赔、通信保障等赛事执行相关的一切服务及物资采购内容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其它组织);
(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为采购项目或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六)具备完成本项目标的物的能力,并能提供相应服务;
(七)供应商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者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五、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发布期限: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报名、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时间、地点
1、供应商网上下载: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请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下载,下载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日 9时30分,逾期不可下载。
2、开标时间:2023年2月 2日9: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南通市通州区碧华路197号(政务中心三楼东侧))。
八、招标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九、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交易中心不收取交易服务费。
十、本项目招标代理费2180元,由中标人支付。
十一、现场踏勘:潜在投标单位应自行进行现场踏勘,费用自理并自行承担安全责任。
十二、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十三、招标项目联系事项
招标人: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人民政府
地 址: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5262796641
招标代理: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通州区润和大厦十楼
联系人:陈先生、秦女士 联系电话: 15062737585、15996537148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负责答复。
十四、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1、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2、电子投标文件(1份):投标单位需将所有完整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证明文件、技术标文件及商务标文件)正本扫描后导入U盘中(必须为加盖公章的正本扫描件),U盘装入密封袋提交,密封袋上应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标注“电子版投标文件”,密封袋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十五、评标流程简介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供应商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对未通过审查的投标人现场告知原因。评标委员会对合格供应商的技术标、商务标内容进行评分。
特别提醒
1、供应商代表须携带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否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响应材料。
2、疫情防控期间,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每家最多接受1名代表(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进入开标室,请各投标代表做好自身防护,全程配戴口罩。
十六、注: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给予1%的价格加成,评价结果为二星的给予2%的价格加成,评价结果为一星的给予3%的价格加成。
2023年南通市通州区开沙岛跨江半程马拉松赛事服务项目
资格后审公告
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人民政府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就2023年南通市通州区开沙岛跨江半程马拉松赛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采购人名称等:
项目名称:2023年南通市通州区开沙岛跨江半程马拉松赛事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SZC-320612-NTJR-G2023-0002
采购人名称: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区域:南通开沙岛旅游度假区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80万元,最高限价18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采购内容:
1、负责活动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马拉松赛事策划、赛事赛道设计认证服务、参赛选手招募、开跑助阵名人邀请、嘉宾接待、竞赛组织和赛事物料保障、志愿者培训管理、医疗救护、赛事安全保卫、赛事后勤接待保障、赛道补给、赛道和场地布置、氛围营造、配合媒体宣传和赛事招商、应急预案、各类赛事资料印制、赛事人员保险、保险理赔、通信保障等赛事执行相关的一切服务及物资采购内容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其它组织);
(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为采购项目或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六)具备完成本项目标的物的能力,并能提供相应服务;
(七)供应商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者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五、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发布期限: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报名、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时间、地点
1、供应商网上下载: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请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下载,下载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日 9时30分,逾期不可下载。
2、开标时间:2023年2月 2日9: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南通市通州区碧华路197号(政务中心三楼东侧))。
八、招标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九、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交易中心不收取交易服务费。
十、本项目招标代理费2180元,由中标人支付。
十一、现场踏勘:潜在投标单位应自行进行现场踏勘,费用自理并自行承担安全责任。
十二、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十三、招标项目联系事项
招标人: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人民政府
地 址: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5262796641
招标代理: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通州区润和大厦十楼
联系人:陈先生、秦女士 联系电话: 15062737585、15996537148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负责答复。
十四、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1、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2、电子投标文件(1份):投标单位需将所有完整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证明文件、技术标文件及商务标文件)正本扫描后导入U盘中(必须为加盖公章的正本扫描件),U盘装入密封袋提交,密封袋上应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标注“电子版投标文件”,密封袋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十五、评标流程简介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供应商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对未通过审查的投标人现场告知原因。评标委员会对合格供应商的技术标、商务标内容进行评分。
特别提醒
1、供应商代表须携带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否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响应材料。
2、疫情防控期间,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每家最多接受1名代表(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进入开标室,请各投标代表做好自身防护,全程配戴口罩。
十六、注: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给予1%的价格加成,评价结果为二星的给予2%的价格加成,评价结果为一星的给予3%的价格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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