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香坊区水务和交通运输管理局_曹家沟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截流管线维护和清掏工程 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2021年02月12日16:00前(北京时间)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02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FQC[2021]0036
2、项目名称:香坊区水务和交通运输管理局_曹家沟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截流管线维护和清掏工程
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4、建设规模:曹家沟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截流8.9公里管线进行维护和清掏(包括清掏管线,整治源头沉砂池清掏,汛期截流坝闸门启动或关闭防止污水溢流,冬天防止截流坝入口封冻导致污水直排河道等,保证工程安全运行,除日常进行清掏外,如溢流及时清掏,所有因施工降水、临时便道等产生施工措施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清掏垃圾由施工单位自行找地方安全外运,保证环保要求。施工中如造成管线破损由施工单位自行修复,井内拦污栅清掏后必须及时恢复原位,保证管线顺利运行。本工程需保证签订合同之日起,随时进行清掏,保证管线畅通,如遇淤堵需施工单位随时清掏。(此项目无进度款,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维护和清掏至2021年9月1日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支付合同价25%,截止到签订合同一年内最后一次清掏质量达到合格标准,评审结束后一次性支付剩余款项。)
5、建设地点:工程位于香坊区哈绥铁路北香坊区幸福镇北柞村、曹家村、汲家村、新香坊村、新香坊街道办事处等曹家沟段)。
6、预算金额: 89,000.00元 (一般公用预算资金:89,000.00元,其他财政性资金:0.00元,其他资金:0.00元)
7、磋商范围:完成建设规模全部内容及招标人指定全部内容
8、计划工期:2021年2月27日至2022年2月27日,总工期一年
9、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经济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通过;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以下网站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3)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核查路径:<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6、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熟悉管线清掏业务,保证安全施工,保证施工时不破坏管线
(3)拟派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具备以下条件:①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②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相关技术职称;③拟派项目管理人员配备齐全、合理,包含施工员(工长)、质量员、安全员,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员(工长)、质量员须具备上岗证书或岗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④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
注:以上人员均须具备近3个月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凭证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由于现阶段处于疫情防控期内,为避免人员聚集,有效切断疫情传播途径,为确保群众的身体健康和保障群众生命安全,本项目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采用远程方式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以电汇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于2021年02月08日至2021年02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
潜在投标人确认招标文件费汇至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后,请将《购买文件登记表》、文件费汇款凭证截图,另附开发票信息及发票回邮地址填写完整后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账号:hljhygcxmgl@163.com),《购买文件登记表》于招标公告附件处下载。
2.招标文件费收款账户
开户名称:黑龙江合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坊支行
账 号:1801 0000 0014 21780
【注: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以款项到账时间为准,汇款时间超过当日16:00的视为下一个工作日到账,到账时间超过获取文件截止时间的视为报名无效。】
3.方式:电汇转账
4.售价:1000元/包,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02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 点:香坊区永泰城
注:具体响应文件提交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http://www.hljcg.gov.cn/index.jsp)。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哈尔滨市香坊区水务和交通运输管理局
地 址:香坊区民生大厦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518955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黑龙江合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油坊街23-1号
联 系 人:温先生
电 话:0451-551493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先生
电 话:13206759691
- 购买文件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