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生产类专用车辆(电动托盘搬运车、电动堆高机)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17.6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9/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17.6万元
招标公司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871-64153047
中标公司云南道淳丰田叉车服务有限公司217.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生产类专用车辆(电动托盘搬运车、电动堆高机)采购项目(二次),于2023年9月5日在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开标厅进行了公开开标,并组织了评标工作,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一、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为:云南道淳丰田叉车服务有限公司;含税投标总报价:217600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交货期承诺:成交通知书发出一个月内签订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于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供货及安装调试;质量承诺: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完全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及《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准及要求。提供质保期 2年;
第二推荐中标候选人为:昆明宇阳科技有限公司;含税投标总报价:198800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交货期承诺:成交通知书发出一个月内签订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于2023年10月10日前完成全部供货及安装调试;质量承诺: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完全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及《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准及要求。提供质保期3年;
第三推荐中标候选人为:云南陶醉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含税投标总报价:194876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交货期承诺:成交通知书发出一个月内签订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于2023年12月10日前完成全部供货及安装调试,(注:我方承诺交货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电动托盘搬运车(拣选叉车)30天、电动称重托盘车40天、电动堆高机40天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工作);质量承诺: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完全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及《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准及要求。提供质保期2年(注:电动托盘搬运车、电动称重托盘车、电动堆高机整车质保2年或3000工作小时,先到为准;电池质保3年或6000工作小时,先到为准)。
二、评标情况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标准和方法完成了本次评标工作。
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均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此公示期为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13日。
若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上述公示有异议,请于2023年9月 13日17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871-64153047;在公示期内,如无异议,招标人将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 标 人: 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9月8日
一、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为:云南道淳丰田叉车服务有限公司;含税投标总报价:217600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交货期承诺:成交通知书发出一个月内签订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于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供货及安装调试;质量承诺: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完全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及《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准及要求。提供质保期 2年;
第二推荐中标候选人为:昆明宇阳科技有限公司;含税投标总报价:198800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交货期承诺:成交通知书发出一个月内签订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于2023年10月10日前完成全部供货及安装调试;质量承诺: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完全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及《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准及要求。提供质保期3年;
第三推荐中标候选人为:云南陶醉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含税投标总报价:194876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交货期承诺:成交通知书发出一个月内签订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于2023年12月10日前完成全部供货及安装调试,(注:我方承诺交货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电动托盘搬运车(拣选叉车)30天、电动称重托盘车40天、电动堆高机40天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工作);质量承诺: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完全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及《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准及要求。提供质保期2年(注:电动托盘搬运车、电动称重托盘车、电动堆高机整车质保2年或3000工作小时,先到为准;电池质保3年或6000工作小时,先到为准)。
二、评标情况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标准和方法完成了本次评标工作。
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均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此公示期为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13日。
若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上述公示有异议,请于2023年9月 13日17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871-64153047;在公示期内,如无异议,招标人将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 标 人: 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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