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fcg-202003030025
预算金额40.8万元
招标联系人-0731-84251418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KFCG-CS-202003030025-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开福区洪山街道办事处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瑞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长沙市开福区洪山街道办事处洪西社区采购物业管理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KFCG-202003030025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洪西社区采购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服务 一、服务范围 1、洪西社区洪缘小区: 小区内40栋安置房屋,安置居民1060户,常住人口3100余人,流动人口5000余人,小区内有1处办公室、1处单车棚、1处公共厕所、1个垃圾站及公共道路、绿化(含万家丽路沿线小区以内范围)、宣传栏等公共部分,面积共计约87500平方米。 2、翠园别墅小区一期的卫生保洁。 3、洪西社区两条主干道: (1)山月路、共和路,路面及绿化保洁。 (2)山月路(13500㎡)、共和路(14000㎡) 立体空间牛皮藓广告,面积约为27500 ㎡。 二、服务内容及标准 1、服务内容 (1)辖区内所有道路的清扫保洁及垃圾分类工作。(面积: 87500平方米,包括绿化、道路等) (2)小区内楼梯间卫生保洁,立体空间牛皮藓广告、固定垃圾桶等的清理。 (3)每天早、中、晚三次对小区垃圾进行清理清运,保证小区内无垃圾等堆物。 (4)所需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包括扫把、簸箕、手套、垃圾桶等)由物业公司自行解决。 (5)共和路、山月路卫生保洁、立体空间牛皮藓广告及堆物清理。 (6)翠园别墅小区一期的卫生保洁。 2、服务标准 (1)人员配备:总服务人数不少于15人,年龄50岁以下。 (2)派出人员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及健康状况的要求:统一着装,佩戴企业、工种标识;员工须有健康证明,检查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安排在我单位服务人员要确保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突发性疾病等危害自身或他人的疾病,如因服务、监督管理不到位或因管理操作不当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3)服务范围内无杂物堆积,墙壁无灰尘蛛网、牛皮藓广告,地面没有垃圾定期清洗,没有污渍,没有积水; (4)楼梯扶手、休息座椅及各种公共设施要求每天进行擦洗,不得有污渍和灰尘; (5)办公室的卫生要求在领导上班前和下班后进行打扫,要保持卫生整洁; (6)公共垃圾桶及时进行清理保洁,保持垃圾桶外部清洁卫生,摆放规范,不能有破损、溢满等现象做好垃圾分类; (7)遇重大活动开展或有临时保洁任务时,需无条件配合采购人搞好保洁工作。 (8)垃圾收集及外运要求:做到及时清扫、收集;垃圾日产日清、密封存放,无乱堆、乱倒、乱放现象,按要求严格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并负责集中运至垃圾中转站,垃圾中转站设在物业范围内。 (9)管理范围内绿化定期进行病虫害防治,无黄土裸露,修剪及时,一年不少于两次,无枯枝死杈及病虫害现象。绿地管理和养护措施落实,无破坏、践踏及随意占用现象。 1 408000
 合计金额小写: 408000
 合计金额大写:肆拾万零捌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1

洪西社区采购物业管理项目

C1204

详见响应文件

408000.00/

1

408000.00/

合计

408000.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04-16 —— 2021-04-15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开福区洪山街道办事处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服务内容

1)辖区内所有道路的清扫保洁及垃圾分类工作。(面积: 87500平方米,包括绿化、道路等)

2)小区内楼梯间卫生保洁,立体空间牛皮藓广告、固定垃圾桶等的清理。

3)每天早、中、晚三次对小区垃圾进行清理清运,保证小区内无垃圾等堆物。

4)所需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包括扫把、簸箕、手套、垃圾桶等)由物业公司自行解决。

5)共和路、山月路卫生保洁、立体空间牛皮藓广告及堆物清理。

6)翠园别墅小区一期的卫生保洁。

2、服务标准

1)人员配备:总服务人数不少于15人,年龄50岁以下。

2)派出人员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及健康状况的要求:统一着装,佩戴企业、工种标识;员工须有健康证明,检查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安排在我单位服务人员要确保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突发性疾病等危害自身或他人的疾病,如因服务、监督管理不到位或因管理操作不当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3)服务范围内无杂物堆积,墙壁无灰尘蛛网、牛皮藓广告,地面没有垃圾定期清洗,没有污渍,没有积水;

4)楼梯扶手、休息座椅及各种公共设施要求每天进行擦洗,不得有污渍和灰尘;

5)办公室的卫生要求在领导上班前和下班后进行打扫,要保持卫生整洁;

6)公共垃圾桶及时进行清理保洁,保持垃圾桶外部清洁卫生,摆放规范,不能有破损、溢满等现象做好垃圾分类;

7)遇重大活动开展或有临时保洁任务时,需无条件配合采购人搞好保洁工作。

8)垃圾收集及外运要求:做到及时清扫、收集;垃圾日产日清、密封存放,无乱堆、乱倒、乱放现象,按要求严格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并负责集中运至垃圾中转站,垃圾中转站设在物业范围内。

9)管理范围内绿化定期进行病虫害防治,无黄土裸露,修剪及时,一年不少于两次,无枯枝死杈及病虫害现象。绿地管理和养护措施落实,无破坏、践踏及随意占用现象。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2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服务时间为2020年4月16日开始、2020年5月、2020年6月;每次于季度初10日前支付上一季度物业管理费不超过当年合同金额的25%,每季度需根据考核实施办法对中标人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后附考核办法),甲方据考核评定结果进行支付。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2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服务时间为2020年7月、2020年8月、2020年9月。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2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服务时间为2020年10月、2020年11月、2020年12月。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2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00,说明:服务时间为2021年1月、2021年2月、2021年3月、至2021年4月15日结束,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支行(长沙瑞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80081110012920502012)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在社区指导下负责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健全管理规章制度,提升服务质量,档案资料齐全。

2、对社区公共设施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

3、配合社区做好各项宣传工作以及城管爱卫工作。

4、从居民实际需求出发,规范化物业管理,以治理辖区内脏、乱、差,乱摆、乱放的现象,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一)日常管理(计5分)

1、辖区内单元楼栋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明确,管理工作台帐完备,有详尽记录。计1分,少一项扣0.2分(扣完为止,下同)。2、工作人员服装统一、整齐,佩戴统一标识,工作纪律严明,对待业主态度谦和、服务热情。计1分,少一项扣0.2分。3、工作人员配备齐全,挂牌持证上岗;每天有值班、巡查记录,员工考勤、考核记录详细;工作时间不缺勤、不脱岗。计3分,少一项扣0.2分。(二)工作成效 (计85分)1、做好环境卫生工作,保持辖区内公共部位清洁卫生,楼栋外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公共场所无乱堆乱放现象。计10分,发现一次扣0.5分。2、物业办公场所干净整洁。计5分,发现一次扣0.5分。3、区域内的楼栋外立面保持整洁,无污迹、无乱张贴现象。计5分,发现一次扣0.5分。4、绿化完好无损,绿化带内无杂草,无积水,无垃圾杂物,无堆物、侵占、损坏等现象。计10分,发现一处扣0.5分。5、物业公司设立的垃圾桶清刷及时,破旧垃圾桶等环卫设施更换及时(10分),发现一处扣0.5分。

6、区域内的宣传栏、广告粘贴栏及绿化带内宣传牌要干净整洁无破损(5分),发现一处扣0.5分。

7、辖区内下水道保持通畅,如遇重大问题及时上报(10分);乱搭乱建现象及时发现及时上报(10分)。8、及时处理辖区内公共设施的报修工作(10分),连续两次对群众反映的合理化问题未处理的或连续两次反映同一问题的扣1分。

9、物业公司服务区域内无影响市容环境张贴、宣挂、牛皮癣等(10)分,发现一处扣0.1分

(三)业主满意度(计10分)由街道城管办办随机抽查10户居民,调查业主对物业管理的满意情况。满意情况调查表反映业主对物业管理综合满意程度,具有一定的权重和参考价值。90%以上业主满意得10分,80%以上满意得8分,70%以上满意的得6分,60%以上满意得4分,50%以上满意得2分,50%以下满意不得分。

(四)在市区文明指数测评和集中考核验收时,涉及到物业管理公司工作范围内造成不合格、降档每次扣8000元,若有升级提档的,每次奖励5000元;出现书面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000元、获书面表扬的,每次奖励2000元。

(五)上级督查

上级督查发现问题实行倒扣分。督查组将不定期对社区物业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存在问题下发《督办通知书》后,物业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及时整改的,一次扣2分,及时整改并反馈的不扣分,但连续数次(2次及以上)发现存在同一问题的,发现一次扣5分;区、街道领导亲自督查并抄告的问题,未及时整改的,每次扣2分。

(六)、奖惩措施1、考核分数将作为支付合同费用的依据,按季计算考核分数,并根据考核结果支付每季度服务费。2、考核95分(含)以上的,季度服务费按标准全额支付;考核结果95分以下90分(含)以上的,季度服务费按95%支付;考核结果90以下85分(含)以上的,季度服务费按90%支付;考核结果85分以下80分(含)以上的,季度服务费按85%支付;考核结果80分以下,不予支付服务费并有权解除合同。

(七)、本考核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洪山街道、洪西社区负责解释。

(八)、其他要求及补充说明

以上考核办法中一年内造成两次及以上让街道在检查考核中扣分或被媒体负面报道的,采购人有权即时与物业公司解除合同,合同经费履行至当月。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行使权利与义务

7.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追究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0年4月16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1、成交供应商需按法律和政策规定给派出人员购买必要的社会保险以及人身意外保险,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事故与法律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2、成交供应商无权对外收费。如自行收费,一经发现,由采购人对其处自行收费金额5倍以上的经济处罚。

3、成交供应商无权处置属于采购人所有的物业设施;管理期间不能擅自使用和租借物业设施(包括会议室、住房等),一经发现,由采购人按采购人租用标准5倍以上进行经济处罚。

4、如因保洁工作未达到保洁质量标准,被有关社会职能部门(环卫、城管等)进行处罚的罚款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5、成交供应商派驻服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人员等要求,必要时采购人可追究法律责任:

1)有偷窃、恶意破坏公共设备设施、等违法行为;

2)与物业范围内住户或甲方工作人员发生争吵或被三次投诉;

3)经过调岗、培训仍未能达到岗位要求工作标准;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东二环279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月湖街道月湖大市场B区18栋7单元202房
法定代理人: 黄长科 法定代理人: 甘红娟
委托代理人: 周毅 委托代理人: 甘红娟
电话: 0731-84251418 电话: 0731-89921470
传真: 0731-8425158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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