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园公司厂房、员工宿舍楼屋面防水隔热改造工程项目的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0/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xwt-2024-353
预算金额259.21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先生0596-262772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小青0591-88318332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新园公司厂房、员工宿舍楼屋面防水隔热改造工程项目的预公告 (招标编号:ZXWT-2024-353)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 一、招标条件 本新园公司厂房、员工宿舍楼屋面防水隔热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59.219万元,招标人为漳州新园轻工实业 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59219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园公司厂房、员工宿舍楼屋面防水隔热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园公司厂房、员工宿舍楼屋面防水隔热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详见附后公告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22日00时00分到2024年10月25日17时29分 获取方式:公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17时30分 递交方式: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邮箱(邮箱号:zxzb06@126.com)或提 交纸质书面意见材料原件至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可邮寄)。未于截止时 间前提交的书面修改意见或建议,均不予受理。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邮箱( 邮箱号:zxzb06@126.com)或提交纸质书面意见材料原件至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 公司(可邮寄)。未于截止时间前提交的书面修改意见或建议,均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5日17时30分 开标地点:本公告仅为征求意见,无涉及开标。 七、其他 致各潜在供应商: 我司受漳州新园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拟对新园公司厂房、员工宿舍 楼屋面防水隔热改造工程(下称本项目)进行预公告,欢迎各潜在供应商提供 宝贵意见或建议。若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修改意见或建议的,请于预公告书面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前将书面意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负 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潜 在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的,无需提供)、通迅地址、联系方式、相关意见 或建议等>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发送至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邮箱(邮箱号:z xzb06@126.com)或提交纸质书面意见材料原件至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可 邮寄)。未于预公告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的书面修改意见或建议,均 不予受理。 预公告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下午05:30止(北京时间)。 后附新园公司厂房、员工宿舍楼屋面防水隔热改造工程采购文件。(公告内容 以此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漳州新园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新园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南坑北路66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0596-262772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C1区单元 联系人: 张小青、廖丽松、张博艺 电 话: 0591-88318332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项目编号:ZXWT-2024-353 项目名称:新园公司厂房、员工宿舍楼屋面防水隔热改造工程 采购人:漳州新园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O二四年十月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C1单元 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616211转802 传真:0591- 87568219 1/74 公司网址:http://www.fjzxzb.com E-mail: zxzb06@126.com 2/74 第一章 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 竟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漳州新园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新园公司厂 房、员工宿舍楼屋面防水隔热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 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项日为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日、非依法进行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根据内控制度 同时参照政府采购(含相关规定)程序规范本次采购活动。采购文件中关于“政府采购 丿 的有关表述,仅出于表述参照政府采购程序过程的目的。在适用法律上不受政府采购相 关法律法规限制,遵从本采购文件有关规定。 1.项目名称:新园公司厂房、员工宿舍楼屋面防水隔热改造工程 2.项目编号:ZXWT-2024-353 3.采购内容及要求: 货币:人民币
采 购 包品 目 号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允许 进口简要技术服务要求预算金额谈判保证金
11-1B08010000 房屋修缮新园公司厂房、员 工宿舍楼屋面防水 隔热改造工程1项页否 详见第三章《采购 内容及要求》2592190元25921.90元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4.2特定条件: 4.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专项证明材料1供应商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质,并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家施工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注: 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建设主管部门有公布 统一延期时间的,以谈判小组现场通过“全国建 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的有效期为准。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专项证明材料2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二级及 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热业资格,并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拟派出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八员,以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所署单 位为准。注:由于采购八单位的特殊性,不允许 女性进人,故要求供应商所配备的项自负责八须 为男性。
米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 要求,详见竟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5.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4年 月 日起至2024年 月 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节假日除外)。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1获取地点及方式: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办理获取采购文件手续,可任意选择 以下(1)或(2)方式中的要求进行办理。 (1)直接至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 厦14层A区单元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办理的,须至我司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登 记表》; (2)其他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者按公告要求将贵公司所参加的采购项目名称、谈判 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按照格式(详见公告附 件)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本公司邮箱(zhixin04@126.com)。未办理获取采购 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报价。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的名称要与获取采 购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 机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7.采购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电子版)。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 月 日>< 午 > (北京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区单元开 标大厅。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9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 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谈判时间及地点:<2024年 月 日>< 午:> (北京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区单元开 标大厅。 10.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1.采购人:漳州新园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南坑北路66号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0596-2627720 4/74 12.代理机构: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C1区单元 获取谈判文件联系人:王小姐0591-87616211-816 项目联系人:张小青、廖丽松、张博艺 联系方式:0591-88318332、87530730、87616211转802 邮箱:zxzb06@126.com 附1:谈判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银行账号:087739120100304037933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谈判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 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 *、采购包:***)的谈判保证金”
5/74
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须知 第1节 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 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是对竞争性谈判须知的补充和细化,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 中的要求和规定为准
欧号编列内容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谈判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 ①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明细 描述
A1法人或者其 件,自然人的 身份证明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 他组织的营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 执照等证明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 为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 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A2财务状况报 告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A3依法缴纳税 收的相关材料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含当月)前六个月任一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 文件。
A4依法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的 T 相关材料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含当月)前六个月任一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A5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前3年 中没有重大违 10 法记录、无行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 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 内在经营活动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 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
6/74
贿犯罪记录的 书面声明其规定。 供应商可自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 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
16信用信息查 询结果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 谈判。谈判小组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cditch 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 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录声明函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Λ7不良行为记供应商没有被列入景弘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或漳州新园轻工 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黑名单)的声明函。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 证明材料1供应商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 件。注: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建设主管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部门有公布统一延期时间的,以谈判小组现场 通 过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的有效 期为准。 供应商拟担任本项日的项日负责人需具备二级 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
证明材料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 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 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 件所署单位为准。注:由于采购人单位的特殊 性,不允许女性进入,故要求供应商所配备的 项目负责人须为男性。
谈判文件第五章对法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已有详细规定和要求,供应商 按照第五章要求提供。确因国家政府采购新政策规定或项目特点不能适用的 7/74
或者需要补充增加的,则在特定资格条件中提出具体要求,但不得违反政府 采购法律法规。
2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3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3名 确定成交供应商名单:1名
49. 1响应文件有效期: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510. 1提交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的谈判保证金25921.90元,提交方式为公对公银行转账等,须于提交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是否到达以银行最终到账时间为准
610.3.1其他约定:无。 谈判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无。
7响应文件的份数 11. 1 应文件为准。(1)纸质响应文件 ①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将电子响应文件在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应包含囚扫描件(盖章签名后的扫描件)、 囚Word)(采用光盘或U盘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和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 起密封,电子响应文件应与纸质响应文件保持一致,若有不一致的以纸质响
8 14. 4谈判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以谈判小组视情况而定。
922.2信息公告指定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8/74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
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漳州新园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办公室
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其他:①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采购包成交金额为基数,成交金额
5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0%计算,50100万元的部分按0.9%计算,100
500万元的部分按0.5%计算,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
理服务费缴交账户信息:账户名: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账号:0877
9120100304037933,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3)在法定质疑期内质疑人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二(多)次质疑不予受理。谈判文件其他条款与本项有冲突的,以本项为
准。
(4)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单位负责人或其
授权代表签字,前述澄清、说明或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
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供应商未按前述规定向谈判小组提交书面澄清、 说明或更正,则谈判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
①报价-·览表内容与分项报价表内容不-·致的,以报价-·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
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若谈判小组按 照上述规定修正,则相应供应商应予接受且修正后的报价对其起约束作用 若供应商不接受修止或未按照谈判小组的要求提交修止后的报价确认意
9/74
见,则视为该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其符合性检查不 合格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3关于串 通报价 认定与 处理关于串通报价处理: 谈判小组在谈判过程中发现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其有串 通报价行为,并做出其响应文件无效的决定: ①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②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谈判事宜。 ③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③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14③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10/74
专项附件: 评定成交的标准和方法 一、谈判小组 1.1采购人根据项日的特点依法组建谈判小组。 1.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谈判货物和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技术、经 济、法律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成员为3人或以上单数组成,专家不能少于三分之 二。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 工程,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由5人或以上单数组成。在谈判后的适当时间里由谈判小组对响 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 1.3谈判小组负责具体谈判和评审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3.1评审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 保证项目质量。 1.3.2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1.3.3评审的依据是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谈判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 评审依据。 1.3.4谈判小组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确定成 交供应商。 1.3.5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 ①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采购人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 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谈判小组成员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 弄虚作假。 ⑤评审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确定成交供应商 后要服从评审报告。 兴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 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11/74 二、谈判程序 2.1谈判程序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第2节“竞争性谈判须知”第14条“谈判程序以及评 定成交的标准”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 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 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 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 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 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项目,则此文本框中用于填写推荐数量和投票细则等内容,由采购人 根据谈判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编制和明确规定) 2.3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均合格且按规定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才能参 加评定成交的最后价格排序和成交候选人推荐。 三、最低评标价法和成交候选人推荐 3.1谈判小组将采用最低评审价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 进行评审,并推荐成交候选人。如果谈判项目有多个采购包,则按相应采购包分别进行, 具体评审的标准和方法如下: 3.1.1根据财政部及福建省财政厅等有关政府采购文件规定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价 格扣除规则如下: 采购包1:最低评标价法 谈判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响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无 其他:无 12/74 兴除本章第6.3条第(3)款规定情形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情形外,不能 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任何调整。 (3)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审价(即价格扣除后的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b.评审价相同的并列。 C.其他:/ 3.1.2谈判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 最后报价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属于《政府采 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 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则可以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2名成交候选人。 如果成交候选人出现并列相同的最低评审价,则按照以下方式和顺序进行处理: (1)谈判文件可以约定出现并列最低评审价情形时的优先顺序规则,具体规则为: 无。 (2)谈判文件未约定优先顺序规则时,则由谈判小组中的采购人代表从并列最低评 审价名单中自行选择确定优先顺序 (3)采购人代表放弃自行选择确定权利的,则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优先顺序。 四、评审报告 4.1谈判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编写评审报告并提交给采购人。 4.2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名单; (二)评审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三)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 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 (四)提出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出。 4.3评审报告应当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 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 7 13/74 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 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 报告。 五、其他规定 5.1其他规定 5.1.1评审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 5.1.2评审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5.1.3若供应商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审事务,影响谈判小组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 其响应无效且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5.1.4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谈判程序规定、要求等 内容:无。 第2节 竞争性谈判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谈判文件载明项目的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及要求: 2.1“采购标的”指谈判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服务、工程。 2.2“采购人”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买方、或业主方、或甲方,具体见谈判文件第一章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开展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代理机构,具 体见谈判文件第一章。 2.3“潜在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响应谈 判的供应商。 2.4“供应商”指按照谈判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报名,且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只有适合自然人参与和承接的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才可以是自然人 14/74 2.5“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 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 2.6“供应商代表”指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 托代理人,即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并 附身份证明。 3.合格的供应商: 3.1一般规定 3.1.1供应商应当遵守屮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时已 经自觉检查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主动回避相应利害关系。 3.1.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日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日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 他采购活动。 3.1.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有责任检查自身情况,在响应文件中对是否违反以上一般规定做出如实声明, 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2特别规定 3.2.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1项。 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2项。若接受联 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除了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 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谈判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响应谈判。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 担连带责任。 15/74 3.2.3若接受联合体形式,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若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则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 4.参与竟争性谈判费用: 4.1除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与参加竞争性谈 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5.竟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 5.1竞争性谈判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章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 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 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四章采购合同 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5.2除上述内容以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在采购过程期间对谈判文 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均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6.竟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 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 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补充或者修改,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 的组成部分。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或者谈判小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 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将顺延提交首 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6.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若采购人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 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等)作为谈判文件组成 16/74 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更正公告作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通 知所有潜在供应商的书面形式,潜在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谈判文件中载明的指定媒体,以 免遗漏。 三、响应文件编制 7.应标要求 7.1供应商可按照采购包号,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响应 对于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响应时,对同一个采购 包内所有的采购内容和要求必须进行完整响应,否则其相应采购包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7.2供应商代表在同一个合同项下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响应谈判,否则其 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7.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和要求,按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供响应文件 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承诺和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负责。 7.4除非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 若有不同文字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7.5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 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 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 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7.6除非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承诺的报价应以人民币进行报价 合同实施结算时亦以人民币支付;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首次响应文件的组成: 8.1首次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 (1)谈判响应声明 (2)报价一览表 (3)资格证明文件 (4)谈判保证金凭证 (5)货物说明一览表 17/74 (6)供货范围清单 (7)技术、服务和商务响应表 (8)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 (9)供应商提交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10)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9.响应文件有效期: 9.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3项,响应文件承诺的有效期不得少于 谈判文件载明的有效期,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9.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 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且其谈判保证金可以退还,但其供 应商资格将被取消。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及谈判承 诺,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谈判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规定在有 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0.谈判保证金: 10.1供应商应在参加竞争性谈判之前按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4项规定的金额、形式等要 求提交谈判保证金。谈判文件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则由联合体中的牵 头方负责提交谈判保证金,其提交的谈判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0.2谈判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谈判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谈判活动免受 供应商的违约或失信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未按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 决。 10.3谈判保证金退还: 10.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 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比如: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谈判采购,成 交的供应商未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已签订合同证明材料,造成谈判保证金退还时间延误的 结果,由成交的供应商白行承担和谅解等)。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 18/74 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关于谈 判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5项。 10.3.2质疑或投诉涉及的供应商,若其谈判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 毕后,且没有发生法律法规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情形,则由采购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给予及时退还。 10.4如果供应商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其谈判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屮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后要求退出谈判的; (6)供应商假借以他人名义参加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7)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况不能抵偿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 要承担赔偿责任。 11.纸质响应文件基本编制要求: 11.1供应商须编制由本须知规定组成的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 6项。响应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副本可 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内 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11.2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谈判须知 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其响应文件中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1.3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 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11.4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服务或工程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技术和商务响应文 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对拟提供的货物、服务或工程的主要内容进 行详细描述。 12.纸质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识、签署和提交(除谈判文件相应章节已有规定之外) 19/74 12.1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密封包装提交,并在外封套上标识项日名称、项日编号、供应 商单位名称以及“于 之前(指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响应文件 J 的字样;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外包装上也必须按前文要求做好标识内容和 字样,且供应商还应当主动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邮件收递情况。由于供应商未按 照要求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密封、标识、邮寄确认等,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包括拒 收、误放、遗漏或提前拆封等情形),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结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 机构不承担责任。 12.2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首次响应文件密封送达谈 判文件规定的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将不予接收。 12.3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 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 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申请要求,应当以原件书面 形式并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竟争性谈判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 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方可生效,否则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将视为无效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 谈判小组不接受供应商口头、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2.4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根据谈判小组要求,提交的有关澄清、说明、补充、更正响 应文件以及最后报价响应文件等资料,均应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 性谈判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者加盖 供应商单位公章。 12.5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 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外,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响 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两家的,本次竟争性谈判活动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 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四、竞争性谈判 13.评审和谈判基本准则 20/74 13.1对所有供应商的评审和谈判,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13.2谈判及评审过程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谈判小组将根据供应商的响 应文件,按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程序和评定成交标准进行评审和谈判,并推荐成交候选人 14.谈判程序以及评定成交标准 14.1采购人将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将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 评定成交标准等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评审、谈判。 14.2 在进入谈判阶段之前,谈判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其他 响应文件是否对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进行审查。如果供应商资格审查和实质性 响应审查不合格,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谈判小组否决,按无效处理,不进入谈判阶段,谈判 小组将告知有关供应商。 14.2.1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 要求,谈判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2)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加盖供应商 单位公章的;或供应商代表未获得有效授权的; (3)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 (4)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 (5)响应内容与谈判采购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者 减少成交供应商合同项下的义务;(由于谈判项目本身特点,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 术、服务要求的除外); (6)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 (7)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比如:报价超过了谈判文件规定的最 高限价)。 14.2.2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21/74 明细 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的“二、技术和服务要求”有任一项负偏离的。 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的“三、商务条件”有任一项负偏离的。 技术符合性 明细 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技术和服务要求有任一项负偏离的。 商务符合性 明细 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商务条件有任一项负偏离的。 价格符合性
明细
未按谈判文件规定进行报价的或报价超过了谈判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 如果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最后报价,使得其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商
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 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其报价合理性 的。
谈判小组决定供应商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14.3谈判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响应文件资格审查、实质响应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 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 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 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 形式作出。 14.4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能进入谈判阶段。谈判小组所有成员 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 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谈判过程中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 分,谈判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 需要,在谈判过程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7项。 14.5合格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提交补充响应文件(首次 响应文件中已经提交过的如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不用重新提供),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 22/74
或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谈判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 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4.6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 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 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 谈判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14.7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 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 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具体推荐数量和投票细则等内容按照“竞争性谈判须知 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定成交的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并要求其在规定 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 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 应商可以为2家。 14.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 他最后报价,使得其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 当按照谈判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 能合理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可以做无效响应文件和无效报价处理。 14.9谈判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 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 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 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则可以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2名成交候选人。如果成交候 选人出现并列相同的最低评审价,则相应处理方式按照“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中专项 附件:“评定成交的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14.10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和资料将给予保密,但不退回(有关证件或证照的原件 除外)。 五、合同授予 15.授予合同的准则: 23/74 15.1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合同将授予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能够圆满 地履行合同,且被谈判小组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 15.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 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 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15.3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绝对保证。 16.确定成交供应在商: 16.1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16.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屮,根据 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评审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 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 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评审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17.成交通知: 1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 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 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将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17.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不可抗力因素或政策原因外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均应 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未成交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公告如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成交结果公 告刊登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有关质疑、投 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有关财政部规章等法律文件规定执行。 18.签订合同: 18.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 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 同。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采购人如果对签订合同的时间期限、地点有特别要求的,可 24/74 以在成交通知书中进一步明确,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成交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及时与采 购人签订合同。 18.2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有关澄清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采 购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18.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 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竞争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 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六、询问、质疑与投诉 19.询问 19.1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构提出询问。 20.质疑 20.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 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并符合下列条件: 20.1.1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 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 持一致。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直接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0.1.2质疑人应提交质疑函原件。 20.1.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适合自 然人参加谈判的采购项目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人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 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登记证件复印件、单 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5/74 ②所质疑项日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日编号、项日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 a2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 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违法违规,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等证明材料; 备注: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应当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 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 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⑤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和法律依据, 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希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质疑作出的 处理结果,如:暂停采购活动、修改谈判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成交结果无效 废标、重新采购等,质疑人提出质疑请求还应当对相应的法律依据进行说明。 ⑥提出质疑的日期以及质疑人代表联系方式,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 址等。 20.2对不符合前文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20.2.1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或者质疑人不是直接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书面 告知质疑人其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 20.2.2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的时效内重新提交 质疑函原件。质疑人拒不修改或补充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质疑答复期内书 面告知对方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 20.2.3质疑人修改、补充质疑函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按20.2.1款处理。供应商提交质 疑函时,要认真阅读本章第20条关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免内容或资料不齐,需要修改补 充而延误时间。 20.3对符合前文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进行答复。 21.投诉 26/74 21.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 起15个工作日内向谈判文件中载明的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1.1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七、有关信息公告和监督部门 22.采购信息公告媒体 22.1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公告、更正公告(若有)、谈判文件、谈判文 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成交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谈 判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以免遗漏。 22.2信息公告指定媒体: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8项。 23.监督管理部门 23.1谈判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部门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9项。 八、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4.履约保证金 24.1采购人可以根据项日特点和需要,确定是否要求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按照谈判 文件规定的时间、形式、金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超过成交合同金额的1 0%,具体详见谈判文件规定。 24.2谈判文件要求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果成交供应商无故拖延或者拒不提交 履约保证金的,则视为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该成交供应商将承担违法行为 的法律责任。 25.其他新增内容: 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11项。 27/74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本项目为新园公司厂房、员工宿舍楼屋面防水隔热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新园公司教学楼(监管区内)。 3、施工范围:新园公司厂房、员工宿舍楼屋面防水隔热改造,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和施工图纸详见附件。 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592190元,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前完成对工程量清 单的核对工作,供应商逾期未提交工程量清单书面申请调整的,视为默认已完成工程量清 单的核对,核对后的清单工程量作为完成项目内容的包干数量相应总价即为合同价款,结 算时按合同价款进行审核结算,山于工程量清单偏差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报价要求: 5.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须对工程量清单里的内容进行逐项 完整的报价,不得漏项或缺项。 5.2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对工程量清单作出逐项、完整的报价且不得修改工程量清单 内容。未对工程量清单作出报价的均视为无效报价,请各供应商特别注意。最后报价时仅提 供总价即可,供应商成交后,在其响应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的基础上,参照其最终报价与首 次报价总价的下浮比例,调整其最终成交的各项目的综合单价。在合同签订时,根据最后报 价调整的工程量清单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5.3本项目具体的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要求详见本项目的附件,若附件中有相关要求与本 采购内容及要求不一致的,以附件为准。 5.4本采购文件的内容若与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范有矛盾,则以国家或行业标准、规 范为准,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5.5供应商务必仔细阅读采购文件中所规定的,其中包括服务内容及要求在内的所有细 则,供应商不得降低工程质量恶意低价竞标,如果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 最后报价,使得其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 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问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其 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可以按无效报价处理。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下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依据谈判文件要求,本采购项目的材料、货物、施工必 须达到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一切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本项 目所需材料、货物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符合最新国标要求。 28/74 2、供应商应根据该项目的类别、难易程度、安装施工条件和复杂程度,并根据响应时 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经验与能力、现有关市场价格和企业的承受能力、根据自身情 况作出报价,项目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的相关费用应包括在最后报价中。 3、供应商应时刻关注和采取适当措施保障所有在场工作人员的安全,保证工程施工安 全,现场施工应当保持有条不紊;负责已完工部分工程的保护工作;应做好防雷电、防火 等的安全防护工作;应负责提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承担施工 现场和施工人员的治安、环境卫生、计生、外米人员暂住手续等管理工作和相关费用;按 照施工用电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2005的要求。若发生任何事故,均由供应商全部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4、严禁在施工区域或采购人的其他管辖区域内乱搭盖、乱占道,堆放材料的工棚严禁 当作工人宿舍。施工屮使用的材料应严格堆放在正在施工路段内并设置围档,不得随意堆 放占道。确因场地条件所限,无法留出交通通道的应设立明显指示和警示标志,应疏导行 人和车辆安全通行。 5、其余有关施工安全文明的相关要求请参照《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建筑 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筑安企文明工地文件选编(福建省建设厅)》等有关的 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 6、施工中现场工人必须统一戴安全帽穿安全服,不得穿拖鞋,光脚、赤膊施工。施工 管理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戴好安全帽。 7、项日负责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每日到场,采购人将不定期抽查。在工程开工前, 由成交供应商按照施工现场管理需要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且相应管理人员的人数不得低于 我省关于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 8、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施工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在工程开工前必须向施工 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专业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 施工安全措施。成交供应商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 安全用具,并保证施工工具、器械的使用安全。 9、成交供应商需签署采购人提供的保密协议;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内应当遵守采购 人关于监管安全的相关规定。在管理区内施工时,成交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关于管理区施 工的有关规定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确保监管安全。 三、商务条件(以下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29/74
序 号类型要求
1交付地点新园公司(管理区内)
2交付时间施工周期为150天(采购合同双方签订后待采购人通知进场之口起15 0天),具体进场施丁时间以采购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3交付条件全部工程必须根据建设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和 规程及施工图纸施工,并达到合格标准。
4合同支付方 式(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成交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经采购人 审核批准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采购人以转账的形式支付合同总 金额的80.00%。 (2)工程结算审核完成且工程竣工档案资料完整归档后,成交供应商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采购人以转账的形式支 付至工程结算审核金额的100%。
5、是否邀请未成交供应商验收:不邀请未成交供应商验收 6、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0元整。说明: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以上金额,以银行转账等形式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履 约保证金在售后维保期满合同约定全部事项履行完毕后,经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书面 申请30日内无息退还。 7、工程价款约定: 合同方式: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合同方式。成交供应商必须按合同价款完 成谈判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施工设计图纸规定的所有工程项目。对于合同执行期间材料价格 上涨对工程成本的影响,视为已考虑在报价总价中,合同执行期间不再调整,风险自负。 8、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8.1.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现行的国家及本地区所有施工技术规范、规程、质量检验 评定标准组织施工,在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单项工程的质量等级均应达到国家施工质量 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0/74
8.2.在各单项工程竣工未移交采购人之前,成交供应商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 成品进行保护。 8.3.各单项工程竣工后,成交供应商应通知采购人验收,采购人接到验收申请后组织有 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竣工日期为供应商通知采购人验收的日期。竣工验收中如发现 有不符合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项目,由成交供应商整改后再进行验收。竣工日期以最后验收 合格的日期为准。 8.4.成交供应商应在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三十日内提供工程结算资料及相关内业 资料,如超期提供结算及内业资料的,采购人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 9、售后维保期 9.1本项目的售后维保期为自竣工验收合格起一年。 9.2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时,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接到修理 通知之日起48小时内派人修理。成交供应商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的,采购人可以委托 他人修理。保修费用从履约保证金内扣除。 9.3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的,成交供应商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 抢修。如成交供应商在接到事故通知后未立即到场抢修的,成交供应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赔偿采购人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9.4成交供应商交付的工程存在技术缺陷或安全隐患造成采购人或任何第三方人身、 财产损害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对该损害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 应商还应当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并保证应持续有效。 10、违约责任 (1)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对采购方 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本项目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 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对采购 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2)管理人员违约责任 ①项目开工前成交供应商必须指定项目现场负责人,并将项目现场负责人名单信息报 采购人进行报备。项目现场负责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每日到场,采购人将不定期抽查。 项目现场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每次罚款人民币5000元;擅自更换项目现 场负责人的每次罚款人民币10万元;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现场负责人的违 约责任:采购人有权要求撤换不尽责、不称职的项目现场负责人,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 拒绝更换项日现场负责人的,按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执行,且采购人保留取消合同 的权利。 31/74 ②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采购人有权要求撤换不尽责、 不称职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的,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 定执行,且采购人保留取消合同的权利。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每次罚款 人民币5000元;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每次罚款人民币3万元。 (3)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施工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在工程开工前必须向 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专业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 点及施工安全措施。成交供应商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 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证施工工具、器械的使用安全。 采购人将不定期检查成交供应商施工现场,对成交供应商所属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 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对违章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并处予50 0元/次罚款。 (4)成交供应商应自觉接受采购人安监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对采购人安监部门检查 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及时整改,限期未整改每次处500元罚款。 (5)如因成交供应商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项目合同 安全条款的每次处1000元处罚,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成交供应商 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6)成交供应商需签署采购人提供的保密协议;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内应当遵守采 购人关于监管安全的相关规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施工完毕,成交供应商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垃圾,做好清洁卫生,做到交付即 可使用,否则采购人自行清理现场,发生费用双倍计取,出成交供应商支付。 (8)成交供应商施工人员应遵守采购人厂区的管理制度: ①本项目施工区域在采购人管理区内,管理区内施工时间受限制,一般情况下上午8 30-11:00,下午15:00- 17:30。②本项目进入管理区内的所有人员必须是男性,须长期进入管理区的人员应开据 公安部门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短期进入管理区人员三天一审批,进入管理区应随时携带有 效的居民身份证。③施工人员进入管理区时不得携带香烟、打火机、钱包、手机(电子通 信工具)等违禁品。④进入管理区施工应管理好施工工具,工具进入管理区应认真清点, 填写工具清单,离开施工现场工具按清单数量清点并携带离开。⑤当天施工后的建筑垃圾 应清理山管理区。⑥施工人员应遵守采购人的管理制度,禁止携带任何违规物品。 违反以上①、②项无法进入管理区施工。违反③- ⑥项,一经发现处2000元/次罚款,违反3次终止施工合同,施工单位按完成清单内工程量 结算,施工单位应赔偿延误工期费用(按未完工程量造价的10%计)。 (9)工期索赔: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违约金(含节点工期)的计算方法 为:成交供应商必须于采购人签发项目单项工程任务要求的工期内实施完成,否则每超过一 32/74 天按人民币1000元取违约金,违约金以单项工程项目造价的10%为上限。违约金直接在结算 中扣除。 (10)质量索赔:在工程施工及验收过程中,发现成交供应商质量不符合相关规范要 求的,除成交供应商负责无条件返工或整改外,成交供应商赔偿对采购人造成的各项损失 (没收履约保证金,及赔偿相关损失). (11)合同终止情况: ①由于成交供应商施工组织管理不力对采购人监管及生产等工作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 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成交供应商赔偿对采购人造成的各项损失(没收履约保证金,及 赔偿相关损失)。 ②如成交供应商因其自身原因,无法继续承建施工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书面提出终 止合同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可终止合同;但成交供应商交纳的本项目合同履约保证金将 被没收,其他具体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③在合同履行期间,若遇政府部门或上级单位出台有关该项目的政策调整,继续履行 合同违反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的,采购人须提前30日通知成交供应商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 合同解除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采购人无息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工程款 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采购人不另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2)其他违约责任: ①除上述具体违约情形外,中标人出现违反合同约定或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文件要求的 其他行为,每发现一次需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 ②在明确违约责任后,采购人有权从准备支付的工程款用里直接扣除违约金,结算发 票仍需按未扣除的金额足额提供,合同金额扣完为止。 11、诉讼相关费用承担 若因成交供应商未履行本项目合同项下义务导致采购人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 限于人身财产的损失、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等),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赔偿 责任。 12、不可抗力 12.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 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 33/74 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 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2.2本项目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 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 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13、专利权及知识产权 成交供应商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 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 购人无关,成交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 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 14、保密条款 14.1成交供应商应当对本项目合同的内容、因履行本项目合同或在本项目合同期间知悉的 或收到的采购人的财务、技术、产品信息、人员资料或其他工作上的文件资料、工作 内容等予以保密,不得向本项目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签订并严格执行《单位 保密承诺书》;成交供应 商进入采购人工作区域的工作人员需签订《个人保密承诺书》,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14.2成交供应商违反本条约定泄露采购人的涉密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造成采 购 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4.3本条款不因合同届满或解除而失效。 15、廉政条款 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以任何形式行贿采购人工作人员的行为,若发现并被 核查属实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同时将成交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 记录名单;若合同履行完毕,并且已经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对成交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 记录名单;情形严重的,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及其 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成交供应商的礼金及吃请等,如有违反廉政纪律等行为的,依据 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4/74 16、合同纠纷处理方式 16.1合同争议处理方式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必须认真履行合同条款。因本项目合同或与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一 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16.2合同补充和修改 本项目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并 盖章确认。 四、其他事项 1、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谈判文件未 列明的情形,则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供应商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 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成交供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 支付相应的赔偿。 3、本谈判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由 双方协商订立。 4、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采购文件要求原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屮应提供原件;采购文件要求复印件的,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采购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 要求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响应文件提供复印件 的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供应商进行评 审) b.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 条款进行判定,若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供应商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 )均视为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35/74 第四章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注释: 《采购合同格式》本格式条款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为阐明各方的权 利和义务,经协商可增加新的条款。但不得与谈判文件、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相背离。 合同号: 甲方: 住所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乙方: 住所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根据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 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合同组成部分 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 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 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 36/74 1.4其他文件或工程量清单等材料: 二、合同标的 三、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四、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4.2交付地点: 4.3交付条件: 五、合同标的应符合采购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根据各行业规范、标准 等要求约定,具体如下: 六、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七、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八、履约保证金 九、合同有效期 十、违约责任 十一、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 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 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 37/74 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 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 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十二、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_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十三、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 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 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 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 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 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 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十四、合同条款 十五、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 效; 15.3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 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15.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38/74 15.5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 份;副本 份, 15.6其他 十六、合同附件 甲方(采购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乙方(中标或成交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39/74 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本附件所有格式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编制谈判文件时参 考使用。由于新增政策、行业管理规定或者不同项目实际特点需要,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 以对有关表格进行必要的补充或修改,以满足实际项目的使用。 2、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谈判文件要求原件的,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 原件;谈判文件要求复印件的,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中可提供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谈判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可自行确定在纸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 印件或扫描件(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材料或资料,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 正本中应提供原件). 40/74 (首次)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包: 供应商名称: 日 期: 41/74 目录 附件1:谈判响应声明 附件2:报价一览表 附件3: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4:谈判保证金凭证 附件5:货物说明一览表 附件6:供货范围清单 附件7:技术、服务和商务响应表 附件8: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 附件9: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42/74 附件1 谈判响应声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根据贵方为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我方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的供 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包含下述内容的首次响应文件纸质文本正本套,副本 套及电子文档套。 (1)谈判响应声明 (2)报价一览表 (3)资格证明文件 (4)谈判保证金凭证 (5)货物说明一览表 (6)供货范围清单 (7)技术、服务和商务响应表 (8)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 (9)供应商提交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10)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2.据此函,我方宣布响应承诺如下: 2.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或更正文件(如有 的话)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和理解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且无任何异议。除了 我方已在技术和商务偏离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和不响应外,我方承诺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 各项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附件资料如果有涉及应当保密的内容 43/74 我方将严格遵守规定,不将应当保密的内容泄密给第三方或另作它用,如有违反,采购 人可依法追究我方的法律责任。 2.2一旦我方获得成交,我方将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包 括首次响应文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投入项目所需相关资源, 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做好项目的实施和服务工作。贵方向我方发出成 交通知书后,我方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与 采购人签订合同。 2.3我方承诺:递交的所有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响应 文件)在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3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始终保持有效,我方将受此 约束。我方对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声明、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 效性负责;我方响应文件中有关复印件或扫描件资料均与原件一致。如有违反,我方将承 担法律责任和后果。 2.4我方已经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我方如果发生任何竞争性谈判文件中 所述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况,则我方的谈判保证金将被贵方不予退还,我方对此无异 议。 2.5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谈判采购有关的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 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2.6我方联系方式、电子信箱和通信地址等信息如下,用于接受贵方发出的与本次谈判 活动有关的一切往来信息或通知(包括补充、澄清和成交通知等),我方自行承担信息错 误、通讯设备故障或延误查收信息给我方带来的后果和责任。贵方按我方写明的下述联系 方式、电子信箱或通信地址发出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同为我方已收悉并知晓,我方均予 以认可。 通信地址: 邮编: 传真号: 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代表电子信箱: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44/74 日 期: 年 月 日 45/74 附件2 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 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采购包标的名称数量报价总价谈判保证金备注
新园公司厂 房、员工宿舍 楼屋面防水 隔热改造工 程1项25921. 90
备注:详细报价书另纸详列,格式自拟。 供应商代表: (签字) 46/74
附件2-1工程量清单报价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年_月_日 47/74 附件2-1 报价一览表(最终报价) 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采购包标的名称数量报价总价谈判保证金备注
新园公司厂 房、员工宿舍 楼屋面防水1项25921. 90
供应商代表: (签字) 注:1、本表无需装入响应文件,供应商需单独打印一份,不须填写具体内容,待现场供应商 作最后报价时填写提交。 48/74
附件3 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3-1 参加竟争性谈判的声明函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关于贵方 年 月 日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本签字人代表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我方提供竞争性谈 判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资料和说明。本签字人确认响应文件中所有提交的文件、声明或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明文件)是真实的、合法的、准确的、有效的。 2、供应商的基本概况: 2.1供应商单位名称: 2.2注册地址: 2.3单位负责人姓名: 性别: 年龄:职务: O 备注:“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 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 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谈判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 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49/74 附件3-2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我方已知晓竟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并认真审核自身情况,在此郑重声明,我方具备并满 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供应商资格且我方 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要 求供应商对是否符合要求做如 实声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人 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谈判文件对合格供应商的一般规定供应商对是否违反一般规定 做如实声明
供应商应当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已经自觉检查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 规定,主动回避相应利害关系。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 购活动。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
50/74
2、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并愿意根据谈判文件 和谈判过程屮贵方要求提供全部现有资料、数据、文件等予以证实。 备注: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谈判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 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H 51/74 附件3-3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供应商代表全名”)为 我方的供应商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响 应谈判,全权代表我方处理响应谈判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递交响应文件、参 与谈判、澄清、签约等工作。供应商代表在响应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 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供应商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供应商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供应商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月日 52/74 附: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清晰 女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 “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谈判的,“单位负责人” 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 谈判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 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负责响应文件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上述规定的单位负责人,则供应商应当在响应 文件中提供本授权书,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 不填写本授权书,但应当提供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谈判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只需要联合体的牵头方提交本授权 书,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 53/74 附件3-4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 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供应商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囗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 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囗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 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女注意: 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囗”(若有)后 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 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 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 体证照复印件。 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 其单位公章。 4、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谈判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 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54/74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5/74 附件3-5 财务状况报告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提供财务报告的 口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 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若有),上述 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囗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 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囗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 负全部责任。 ()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的 囗非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基本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 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口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 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女注意事项: 1、上文提供财务报告、资信证明、担保函共三大类型,请供应商按照自身实际情况编 制填写,在其中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囗”(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 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即可。即供应商符合上述三大类型其中一种,并按要求提 供相应证明资料即为满足。 2、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推算)应 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 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56/74 兴无法按照本格式注意事项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应按照 本格式注意事项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其中:资信证明注明“复印件无效”或 “复印无效”的,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 加盖其单位公章。 4、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谈判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 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F 期: 年 月 日 57/74 附件3-6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供应商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 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 部责任。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供应商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 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供应商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 责任。 女注意: 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 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 件。 2.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截止时间当月 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而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 其单位公章。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5、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谈判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 明文件。 58/74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9/74 附件3-7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 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 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 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 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 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 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供 应商,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屮任一月份的社 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首次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而尚 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 其单位公章。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0/74 5、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谈判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 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8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声明函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对本声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否 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谈判文件“供应商的资格”中特定资格条件如果没有特别规定,则由供应商在响应 文件中按上述格式提供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即可,声明函 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如果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对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有特别专项要求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谈判文件“供应商的资格”中特定资 格条件进行明确约定,供应商可以不用提供上述格式要求的声明函,但必须按特定资格条 件的规定提供相应专项证明材料,并对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谈判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 资格证明文件。 61/74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9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声明。 女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 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 J 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声明,若声明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3、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谈判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 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62/74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63/74 附件3-10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现附上截至年月日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 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 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64/74 附件4 谈判保证金凭证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谈判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 2、谈判保证金是否已提交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执行。 65/74 66/74 附件5 技术、服务和商务响应表 附件5-1 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供应商名称: (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编号:
采购包章节条目 号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 要求响应文件响 应承诺是否偏离及说 明
注:(1)竟争性谈判文件(含技术和服务要求等)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果供应商 在响应文件中没有以书面方式对竟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条款提出不满足或不响 应或负偏离,则视为供应商能够完全理解并满足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 如有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不管是多么微小,供应商都应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表格式 O 加以如实详细说明,否则,供应商成交后才提出或者被采购人发现的任何负偏离或不响应 或不满足均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按供应商虚假承诺骗取成交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 供应商资格,其谈判保证金(如果未签订合同)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 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 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或者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需要通过图片、视频等特殊表达;无法 适用上表格式文字说明的,则供应商可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和页码索引,再另页具体提 交应答。 供应商代表签字: 67/74
附件5-2 商务条件和其它事项响应表 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编号:
采购 包 章节条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响应文件响应承是否偏离及说
要求
注:(1)竟争性谈判文件(含技术和服务要求等)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果供应商 在响应文件中没有以书面方式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条款提出不满足或不响 应或负偏离,则视为供应商能够完全理解并满足本竟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 如有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不管是多么微小,供应商都应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表格式 Q 加以如实详细说明,否则,供应商成交后才提出或者被采购人发现的任何负偏离或不响应 或不满足均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按供应商虚假承诺骗取成交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 供应商资格,其谈判保证金(如果未签订合同)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 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 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或者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需要通过图片、视频等特殊表达;无法 适用上表格式文字说明的,则供应商可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和页码索引,再另页具体提 交应答。 供应商代表签字: 68/74
69/74 附件6 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 说明: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谈判文件中对供应商需要提 供的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进行具体规定或附表格式,供应商应按照谈判 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承诺及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以及特点,提供相关技术、商务、服 务响应承诺及资料,格式自拟。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70/74 附件7 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说明: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谈判文件中对要求作为响 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进行具体规定或附表格式,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 关承诺及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编写有关资料包括如供应商单位简介、竞争性谈判文件 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自已认为体现自身优势,需要补充说明的其它资料,格式自拟。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71/74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