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宁国市三津水利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宁国大道1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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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宁国市青龙东路北侧华贝城市广场2幢15单元1500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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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安徽省宁国市万家水库复建道路F002中万路段工程 |
项目编号 |
NGS-GC-GK-2024583 |
开标时间 |
2024年9月12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润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春秋乡春秋村方老庄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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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64089690.5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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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50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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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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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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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2.5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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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张晨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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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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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1342019202001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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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曹昌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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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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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9342023000602093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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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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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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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S325 六安马头至长集段新建工程 03 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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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1、S325 六安马头至长集段新建工程 03 标段 2、S244 罗岗至分路口段公路工程徐集至吴巷连接线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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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S325 六安马头至长集段新建工程 03 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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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企业奖项:2021 年度安徽交通优质工程奖(舒城县县级畅通工程庐镇至桐城中义公路改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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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宇航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禹航路640号3幢2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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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65125088.6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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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50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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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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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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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3.4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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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沈连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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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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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浙 1332015201537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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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陈春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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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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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G3300196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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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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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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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余杭区塘栖镇2018年“四好农村路”提升改造工程第二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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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1、余杭区塘栖镇 2018 年“四好农村路”提升改造工程第二标段 2. 稠义路提升改造工程(国贸大道~上佛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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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余杭区塘栖镇 2018 年“四好农村路”提升改造工程第二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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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企业奖项:2022 年度杭州市交通工程西湖杯奖(优质工程)(沪杭甬高高速公路杭州市区段(S2 高速公路红垦段)改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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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哈尔滨市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抚兴街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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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65425205.0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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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50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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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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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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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2.5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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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张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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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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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黑1232006200801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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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尹尧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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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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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9342021000602013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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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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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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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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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1. 国道 338 线盘坡经大通河桥至热水段改建工程 PDSG-1 标段 2. S311 乌曹路改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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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S311 乌曹路改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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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企业奖项:2022 年度阜阳市建设工程“颍州杯”奖(临泉县 2020 年农村道路工程(长官至陶老)施工第二标段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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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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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宣城市宣通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资质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经评标委员会查询,本企业公路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数量为11人,不满足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3.14其他要求相关规定,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公示时间 |
2024年9月14日-2024年9月18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联系人:黄工(招标人)、柴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4170200(招标人)、0563-4101880(招标代理机构)。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4116241。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