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开始时间:2018年05月17日 公示结束时间:2018年05月20日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深圳东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10.779742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75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福建万泽装饰工程发展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18.3529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75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广东锦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18.5649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75日历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深圳东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李伟,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为: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建造244060714。
中标候选人(福建万泽装饰工程发展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王燕波,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为: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闽235111134050。
中标候选人(广东锦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黄学良,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为: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建造244026029。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深圳东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福建万泽装饰工程发展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广东锦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具体方式如下:(1)电子招标投标项目,将纸质版异议材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在东风招投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上传提出;(2)线下招标投标项目,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的异议材料将不予受理。
三、其他
1、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投标人(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投标被否决,其原因和依据为: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资格评审中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拟派技术负责人为初级职称,资格评审不合格。
2、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得分
中标候选人(深圳东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投标报价得分为:100分
中标候选人(福建万泽装饰工程发展有限公司)的投标报价得分为:95.13分。
中标候选人(广东锦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投标报价得分为:94.99分。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海南东风南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东方分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南东风南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东方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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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海口市南海大道73号 |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怡路6号全景花园SD5B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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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肖经理 |
联系人:余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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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3807658776 |
电话:15997460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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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yuh@dfmbidding.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