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02-440104-04-01-944802
预算金额590.69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3
公告正文
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项目—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建筑活化及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勘 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2402-440104-04-01-944802
投资项目名称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项目—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建筑活化及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标段(包)名称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项目—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建筑活化及环境 综合提升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 设计公告性质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 货)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至达道路、西至东濠涌高架、北至中山路、南至沿江东路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区级)资金来源构成财政投资(区级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本项目为20层以下的一般标准的居住建筑工程改造,具体招标内容为: 1.建筑保护修缮和活化利用,拟对范围内建筑 保护修缮和活化利用(含第五立面)其中包括历史建筑保护修缮与活化利用建筑面积约4711平方米,传统风貌建筑保护 修缮与活化利用建筑面积约1794平方米,传统风貌线索建筑保护修缮与活化利用建筑面积约5562平方米。 2.历史风 貌保护修复与提升,拟对范围内历史风貌保护修复与提升(含第五立面)独栋建筑风貌整治提升面积约15545平方米,沿 街建筑风貌整治提升面积约22994平方米,围墙修缮及提升约937平方米。 3.周边环境配套改善,拟对范围内街巷空 间环境整治提升约3763平方米,并同步对该区域内的光环境、标识系统、绿化环境等进行优化改善。 4.拟对范围内的 3处排水单元进行达标创建,供水至终端改造,同时对该区域内的对电力、电信、有线电视等架空线开展整治工作,并 同步对该区域的老旧消火栓进行智能化更换升级,优化区域内慢行交通系统,提升市政景观、环卫系统等进行更换升 级。 5.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提升,拟对范围内的3处建筑改造为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总修升级建筑面积约954平方米。 6. 智慧化管理与沉浸式体验展示,拟对范围内的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及历史建筑智慧监控系统建设。
招标内容根据基础资料、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项目—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建筑活化及环境 综合提升工程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项目完成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 工作,主要包括:(1))工程勘察工作:建筑平立剖及第五立立面测量,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等工作。(2)现状摸查及编制摸查报告:报告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概况、项目现状、地下管线测量约190km、周边市政条件、勘 察设计工作进展、建设工作界面、勘察设计工作计划、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等内容,前期摸查报告需经招标人审核 通过后视为完成。(3)设计方案报审工作:在编制设计方案过程中,根据业主需求对实际功能布局进行优化,在现 行政策规定下完成设计方案审查。设计方案审查范围包括总平面及竖向规划设计、管线综合设计、交通组织、景观绿 化、环境节能保护等(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4)设计主要阶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方案深化等)。包括 但不限于:总平面规划、建筑、结构、给排水、环保工程、室外市政、园林工程、市政管线、管线综合平衡、树木保 护专篇(如有)、海绵城市专篇(如有)、各类相关专题研究、现场服务等(5)其他工作: 1)造价文件编制工 作: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工程投资估算、概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细化设计过程的投资控 制工作要求,包括分解、落实、反馈各阶段、各专业技术经济指标、限额设计量化指标。 2)技术配合工作:招标人 后续各类招标工作配合、施工配合(仅限于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合同工作内容)、现场服务等。 3)报建配合 工作:立项(含可研)范围内综合管线规划设计报批、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等的所有用地、规划、建筑、技术、管线、专项等各类报建配合、协调工作等。 4)设计文件修改、完善工作:中标人应根据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 部门的审批意见无条件地修改、完善各阶段的设计成果文件,确保其满足相关的审批要求。(注:上述招标内容具体 详见勘察及初步设计任务书。)
工期(交货期)详见招标公告
最高投标限价(万 元)590.69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 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 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3.2.1、3.2.2资质证书: 3.2.1工程勘察资质(以下资质条件之一):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 业类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 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3.2.2工程设计资质(以下资质条件之一):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独 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 求。 3.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3.2.2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 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第3.2.2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设计;需 提供合作设计协议书(本招标公告附件一)。 3.4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 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 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勘察企业信息录入办理指 引》https://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9759311.html、《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 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 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9116013.html)。 3.5 投标人委派的项 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 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书,明确牵头方和成员方(以承担设计任务的任一方为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各方须满足所承担本项目工作内容对 应的资质要求。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方正式员工。注:(1)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共同 投标协议书(格式按本招标公告附件二),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 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 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4)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均签名盖章外,其余文件均可
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名盖章。 3.7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没有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 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投标人须按《投标人声明》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投标人章)。 3.8信誉要 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 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 的香港专业人士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不设置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 标方式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https://www.gzggzy.cn/)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 件开始时间2024年11月30日 0时0分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 9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 9时30分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 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站(网址: 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 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3日 9时30分开标地点第1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光东前街7号
招标人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20-37668823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18楼 代理部
招标代理联系人梁工联系电话020-61101333-187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 心联系电话020-37668900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 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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