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山市坦洲镇申堂一路29号15649平方米土地竞投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6/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坦洲镇镇集资竞20240072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山市坦洲镇申堂一路29号15469平方米土地招租公告

市交易编号: 坦洲镇镇集资竞20240072


   

按照《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坦洲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坦府〔2021〕9号)的规定,现计划对中山市坦洲镇申堂一路29号15469平方米土地进行出租投标,特制定本出租投标方案:

一、招租位置、面积:出租土地位于坦洲镇申堂一路29,交通便利,面积15469平方米。

二、用途:按该土地规定的土地用途实施相应的经营、管理、使用等行为,不得用作废品回收,不得影响环境卫生,符合环保等相关部门要求。

三、投标方式:公开投标,公开竞价,价高者得。

四、报名时间:202464日至2024年61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须知:

1、本次招租项目合同租期为20年,202461日至2044531日

2、中山市坦洲镇新前进村申堂经济合作社暂定于20246113:00在新前进村党群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3、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报名和联合投标,报名单位必须是企业或者公司,投标人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不接受中介单位报名,若委托其他经营者报名,需由企业开具委托书)。

4、有意者请携带相关资料(营业执照、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坦洲镇申堂经济合作社二楼办公室报名,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报名和联合投标,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经营管理或物业管理资质行业的营业执照企业单位(注册资金900万或以上并且具备900万元或以上的验资报告或实缴资金证明)报名,报名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到现场报名,若委托其他经营者报名,需由企业开具委托书,报名单位需要提供验资报告)。报名时需缴交80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凭缴费相关凭证到村委会取得保证金收据及竞投确认书,确认投标资格。

5、投标人须于202461017时30分前将竞价保证金以竞价人的名义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的方式提交,并凭银行存款凭证原件到申堂经济合作社开具收据。请汇入以下户名、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名称:中山市坦洲镇新前进村申堂经济合作社

    号:80020000000241141

开户银行:农商银行前进支行

5、投标人保证金的户名必须与报名名称及实际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银行系统无法匹配,由此导致保证金无法到达指定账号的,均无法完成报名。逾期未缴纳保证金或未在指定日期前到账的,均视为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无法完成报名。

六、竞投须知:

1、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成交人。如本项目只有一位竞价人竞价,则按标底价成交。

2、起拍租金底价为220000/月(不含税价,租赁过程所产生的税费均由承租方支付),合同保证金100万元,本次招租采用公开竞拍、价高者得的方式进行。

3、以现场举牌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叫价增幅1000/月

4、竞价人应价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亲自举号牌,不能由陪同人员代替举牌(若竞价人为自然人必须由自然人本人亲自举号牌)。竞价人代表应举号牌示意,号牌应高举过头,一经举牌应价不得撤回,否则其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应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七、特别约定

1、因该地上原有部分出租星瓦房和建筑物6224.1平方米)及承租方自行搭建在空地3147平方米的星瓦棚合同租期未到期,未到期部分按出租房与原承租方签定合同的租期及条款执行,由中标方按原合同租期及条款原承租方签订合同。该地块没有土地使用证,中标方负责出资办理土地不动产权证(即土地使用证)

2、该地上所有建筑和临时行瓦房没有土地证、房屋权证及相关手续。

3、租赁产生的税费导致租金上调的部分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附加税、房产税、租赁税、土地使用税以及国家规定缴纳税费等)。

4、租赁期间,若遇国家或政府征用、征收该出租土地,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补偿款归甲方所有;

5、水电设施(含变压器)的开户和铺设由中标单位申报和自理,出租方可为中标单位提供协助,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租赁厂房交付中标单位使用之日起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排污和下水道、消防设施、设备以及地块内道路的铺设的全部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七、本招标公告内容解释权归出租人,详情可来电或亲临咨询。

 

联系人:刘生 

联系电话:86654638


      中山市坦洲镇新前进村申堂经济合作社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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