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泽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宿县民政局购买孤残儿童照料护理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61.56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2/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sfs-2023-12
预算金额61.56万元
招标公司温宿县民政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泽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凤娇1588680677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2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温宿县民政局购买孤残儿童照料护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7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FS-2023-12 

    项目名称:温宿县民政局购买孤残儿童照料护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15600  

    最高限价(元):6156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温宿县民政局购买孤残儿童照料护理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156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小微企业,其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5)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7)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6日2023年02月23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7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2月27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下载文件时须上传的附件:(1)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2)有效经年检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投标企业对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0年-2022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近三个月完税证明、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新公司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成立来的即可)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提供《政府采购诚信承诺函》原件扫描件。(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网上自行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宿县民政局

地 址:温宿县校场路14号

联系方式:155693811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泽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幸福南路6号锦程·玫瑰园小区1号商铺401室

联系方式:158868067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凤娇

电 话:15886806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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