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基础局西藏分公司西藏帕孜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西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4/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开询比价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7007-230012
一、公开询比价条件
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中国电建水电基础局西藏分公司所需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材料采购计划使用项目自筹资金用于本次公开询比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帕孜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由枢纽工程、昂仁供水工程和配套灌区工程组成。主坝采用沥青混凝土心墙坝,最大坝高108米;灌区工程共布置6条干渠,总长83.72千米。
2、采购范围:用于西藏分公司帕孜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所需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的采购。
3、采购数量:
4、交货时间:2023年4月15日。
5、交货地点: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昂仁县秋窝乡。
6、质量要求:
标的物处理后的排水须满足《GB 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如标准更新,按最新标准执行。
7、验收方式及要求
1)标的物必须保证为全新产品,未使用过。
2)如出现标的物质量问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销售方全额承担。
3)出现质量异议时将标的物存样送双方共同认可的市级或市级以上监督检验机构进行裁决,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标的物存在质量问题的,销售方需无条件及时更换,更换过程产生的费用由销售方自行承担,拒绝更换的,采购人不给予验收,并停止所有款项的支付。
5)采购人将对到达施工现场的标的物进行数量、规格型号验收,如发现标的物缺少及规格型号不符现象,采购人有权拒绝在发货清单上签字,采购人应在 12 小时内通知销售方,由双方共同调查、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提出确认结果。
6)随货同行并交与采购人的质量证明书、合格证及其他证明文件为验收的一部分,无相应资料视为不合格,采购人可不予验收。
8、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一次报价,第一次报价作为最终评比价格。报价包括出厂价格、运杂费(含运费、过路费等)、装车费、保险费、风险费、管理费(包括销售费、服务费及利息等财务费)、利润和税金等标的物到场前的所有费用及标的物到场后的安装和技术指导费用。土建由采购人负责。卸车由采购人负责。
9、供货要求
1)销售方按采购人实际施工需求计划进行配送,本文件第一章第二条第三项中采购数量及第三章需求一览表中所列数量为估算量,只为此次询比价使用。采购人以正式文件向销售方下达需求计划,销售方按需求计划进行设计制造。
2)采购方提前10天将所需标的物计划报至销售方处,销售方务必在10天内将计划标的物送至交货地点,因标的物配送滞后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由销售方承担。
10、结算方式
1)支付货币即人民币付款。
2)采购人采取电汇方式将货款支付到销售方开户银行账号内。
3)销售方需提供行业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4)付款方式:每月25号办理型号规格、数量等签证手续(双方签认的发货清单)对当期实际进场的标的物数量、金额进行统计,并对统计结果签字确认,销售方根据确认信息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全额、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前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采购人收到发票后3个月内支付发票金额对应货款的95%,剩余5%余款作为履约保证金,直至质保期结束。如销售方在履约过程中出现违背询比价文件、报价文件或合同相关条款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可根据损失情况在履约保证金扣除对应金额。
11、标的物质保期为18个月。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 10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报价人自2021年至今须具有与本次公开询比价产品相同或相近销售业绩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成交通知书)。
4、报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公开询比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报价人不得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四、公开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报价者,请于2023年4月10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公开询比价文件,集采平台的注册和使用均免费。
2、有意参加报价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成一个文件上传)方可下载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公开询比价项目购买公开询比价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2)购买公开询比价文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3、对本次公开询比价文件收取标书费用100元/份。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2、报价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公开询比价人将及时通过集采平台通知所有已经购买公开询比价文件的报价人。
3、递交报价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无审查费用),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报价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报价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报价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六、成交原则
经评审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国际总部城9栋4楼。
邮编:858300
联系人:扎桑女士
电话:13638980105
电子邮箱:614393953@qq.com
八、监督机构
业务监督:设备物资部/设备物资采购中心
电话:022-29362106
纪律监督:纪委办公室
电话:022-29362602
2023 年 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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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7007-230012
一、公开询比价条件
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中国电建水电基础局西藏分公司所需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材料采购计划使用项目自筹资金用于本次公开询比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帕孜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由枢纽工程、昂仁供水工程和配套灌区工程组成。主坝采用沥青混凝土心墙坝,最大坝高108米;灌区工程共布置6条干渠,总长83.72千米。
2、采购范围:用于西藏分公司帕孜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所需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的采购。
3、采购数量: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 | 处理能力≥9m³/h | 套 | 1 | |
2 | 餐饮业含油污处理器 | 处理能力≥9m³/h | 套 | 1 | |
3 | 一体化加药设备 | 加药能力≥1500L/h,设备功率≥1.5KW | 套 | 1 | |
4 | 次氯酸钠溶液 | 含量13% | 公斤 | 18750 | |
4、交货时间:2023年4月15日。
5、交货地点: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昂仁县秋窝乡。
6、质量要求:
标的物处理后的排水须满足《GB 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如标准更新,按最新标准执行。
7、验收方式及要求
1)标的物必须保证为全新产品,未使用过。
2)如出现标的物质量问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销售方全额承担。
3)出现质量异议时将标的物存样送双方共同认可的市级或市级以上监督检验机构进行裁决,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标的物存在质量问题的,销售方需无条件及时更换,更换过程产生的费用由销售方自行承担,拒绝更换的,采购人不给予验收,并停止所有款项的支付。
5)采购人将对到达施工现场的标的物进行数量、规格型号验收,如发现标的物缺少及规格型号不符现象,采购人有权拒绝在发货清单上签字,采购人应在 12 小时内通知销售方,由双方共同调查、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提出确认结果。
6)随货同行并交与采购人的质量证明书、合格证及其他证明文件为验收的一部分,无相应资料视为不合格,采购人可不予验收。
8、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一次报价,第一次报价作为最终评比价格。报价包括出厂价格、运杂费(含运费、过路费等)、装车费、保险费、风险费、管理费(包括销售费、服务费及利息等财务费)、利润和税金等标的物到场前的所有费用及标的物到场后的安装和技术指导费用。土建由采购人负责。卸车由采购人负责。
9、供货要求
1)销售方按采购人实际施工需求计划进行配送,本文件第一章第二条第三项中采购数量及第三章需求一览表中所列数量为估算量,只为此次询比价使用。采购人以正式文件向销售方下达需求计划,销售方按需求计划进行设计制造。
2)采购方提前10天将所需标的物计划报至销售方处,销售方务必在10天内将计划标的物送至交货地点,因标的物配送滞后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由销售方承担。
10、结算方式
1)支付货币即人民币付款。
2)采购人采取电汇方式将货款支付到销售方开户银行账号内。
3)销售方需提供行业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4)付款方式:每月25号办理型号规格、数量等签证手续(双方签认的发货清单)对当期实际进场的标的物数量、金额进行统计,并对统计结果签字确认,销售方根据确认信息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全额、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前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采购人收到发票后3个月内支付发票金额对应货款的95%,剩余5%余款作为履约保证金,直至质保期结束。如销售方在履约过程中出现违背询比价文件、报价文件或合同相关条款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可根据损失情况在履约保证金扣除对应金额。
11、标的物质保期为18个月。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 10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报价人自2021年至今须具有与本次公开询比价产品相同或相近销售业绩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成交通知书)。
4、报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公开询比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报价人不得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四、公开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报价者,请于2023年4月10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公开询比价文件,集采平台的注册和使用均免费。
2、有意参加报价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成一个文件上传)方可下载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公开询比价项目购买公开询比价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2)购买公开询比价文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3、对本次公开询比价文件收取标书费用100元/份。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2、报价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公开询比价人将及时通过集采平台通知所有已经购买公开询比价文件的报价人。
3、递交报价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无审查费用),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报价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报价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报价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六、成交原则
经评审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国际总部城9栋4楼。
邮编:858300
联系人:扎桑女士
电话:13638980105
电子邮箱:614393953@qq.com
八、监督机构
业务监督:设备物资部/设备物资采购中心
电话:022-29362106
纪律监督:纪委办公室
电话:022-29362602
2023 年 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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