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新媒体报道《建功新时代 乡镇在行动》宣传服务采购公告 | 2022-08-09 |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大型新媒体报道《建功新时代 乡镇在行动》宣传服务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350102]FJKT[DY]2022001
2、项目名称:大型新媒体报道《建功新时代 乡镇在行动》宣传服务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采购包预算 | 采购包最高限价 | 协商保证金 | |||||
1 |
|
50000 | 50000 | 500 |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合同包 | 计划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包1 | 采购福州新闻网大型新媒体报道《建功新时代 乡镇在行动》宣传服务202207 | 福州报业网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福州市鼓楼区小柳路85号福州日报社9楼 |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 |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 》(榕财采[2021]52号)规定,(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22-08-09 18:15;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2-08-10 23:59:59。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2-08-15 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州市本级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 - 第一开标厅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2-08-15 09:00,福州市本级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 - 第一开标厅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州市鼓楼区南街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姓名:陈雁
地址:鼓楼区营房里12号
联系方法:87628202
代理机构: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吴碧珍 刘新宇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
联系方法:0591-87803505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2022-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