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雨花经济开发区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数据统计分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7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7/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9万元
招标公司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郭工025-52718366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百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明文1391330516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3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雨花经济开发区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数据统计分析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雨花台区西春路1号创智大厦北楼1005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1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SZC-320114-NJBS-C2023-0009
1.2项目名称:雨花经济开发区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数据统计分析服务项目
1.3预算金额:79万元
1.4最高限价:79万元
1.5采购需求:根据上级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要求,在雨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统筹和指导下,提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服务。市场主体数量约10000家,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普查方案,普查区划分及绘图,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培训,编制清查底册,实施单位清查,登记准备,普查登记,普查数据检查、审核与验收,普查数据汇总,普查资料开发及普查总结,以及与雨花经济开发区五经普工作相关的其他事宜。
1.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底,该项目服务内容完成时间节点,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执行。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说明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2.3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4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7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西春路1号创智大厦北楼1005室
3.3方式:
3.3.1现场获取:请供应商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磋商文件。
3.4售价:1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7月1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西春路1号创智大厦北楼100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一份, U盘;响应文件电子版中必须包含响应文件的全部内容,不得加密,所有文档、图表等采用PDF格式或WORD格式),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6.2响应文件提交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出席,否则,采购人将拒绝其投标。
6.3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6.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条” 中涉及的证明材料,须在中标(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磋商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响应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开发区龙飞路16号
联系方式:郭工
025-862815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百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西春路1号创智大厦北楼1005室
联系方式:周明文139133051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明文
电话:13913305165
雨花经济开发区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数据统计分析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雨花台区西春路1号创智大厦北楼1005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1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SZC-320114-NJBS-C2023-0009
1.2项目名称:雨花经济开发区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数据统计分析服务项目
1.3预算金额:79万元
1.4最高限价:79万元
1.5采购需求:根据上级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要求,在雨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统筹和指导下,提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服务。市场主体数量约10000家,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普查方案,普查区划分及绘图,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培训,编制清查底册,实施单位清查,登记准备,普查登记,普查数据检查、审核与验收,普查数据汇总,普查资料开发及普查总结,以及与雨花经济开发区五经普工作相关的其他事宜。
1.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底,该项目服务内容完成时间节点,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执行。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说明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2.3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4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7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西春路1号创智大厦北楼1005室
3.3方式:
3.3.1现场获取:请供应商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磋商文件。
3.4售价:1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7月1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西春路1号创智大厦北楼100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一份, U盘;响应文件电子版中必须包含响应文件的全部内容,不得加密,所有文档、图表等采用PDF格式或WORD格式),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6.2响应文件提交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出席,否则,采购人将拒绝其投标。
6.3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6.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条” 中涉及的证明材料,须在中标(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磋商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响应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开发区龙飞路16号
联系方式:郭工
025-862815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百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西春路1号创智大厦北楼1005室
联系方式:周明文139133051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明文
电话:13913305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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