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湖坊镇河西村道路改造提升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坊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铅山县湖坊镇河西村道路改造提升项目;
2、建设地点:铅山县湖坊镇河西村;
3、招标金额:48.67万元。
4、发包范围及质量要求:满足相关规范施工要求,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
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二、竞包人资格要求及报名须递交的申请材料
1、本次竞包要求竞包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三级)有效资质。
2、竞包人拟派本项目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为[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凡有意参加且符合上述要求的竞包人,竞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席竞包会,并提供下述报名资料,未提供申请材料或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发包人将取消其竞包资格:
(1)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二维码可查询的复印件或原件);
(3)企业资质证书(提供二维码可查询的复印件或原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二维码可查询的复印件或原件);
(5)竞包承诺书原件一份(格式自拟);
(6)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在本次公开摇号随机抽取活动月前(不含公开摇号随机抽取活动当月)连续6个月及以上本企业职工参加社保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和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原件;
(7)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应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外省市进赣投标备案手续原件或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件规定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和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并通过审核(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公开摇号随机抽取时,以上申请材需提供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密封、胶装无要求),要求原件的提供原件备查。若竞包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或材料的,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本次活动。
(9)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别说明事项
①、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根据赣建办[2020]3号、赣建招[2020]2号文件精神,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到达开标现场,并严格执行铅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相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如: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进入公共区域必须先洗手消毒、不随地吐痰等。
②、同时根据赣建招[2020]2号文要求: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
①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②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
③是体(额)温超过37.3℃的。
(2)参加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3)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如果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标人。
(4)、每个投标单位只允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一人进入开标现场,并严格执行铅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相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如: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进入公共区域必须先洗手消毒、不随地吐痰等。
★注:外县投标人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若省市县有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按最新的文件要求执行!
(4)、请所有参与开评标人员如实填写健康信息登记表(见下方附表)并现场提交,方可进场参加。
开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现场测量体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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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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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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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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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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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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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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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身份 |
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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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开标评标 |
开标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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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建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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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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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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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健康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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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发热、乏力、咳嗽、气促情况有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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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近一个月内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否是,到达时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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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一个月内是否离开过江西否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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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一个月内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 否是,接触时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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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所在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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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开摇号随机抽取时间、地点及流程
1、时间、地点:发包人定于2022年11月28日9时30分在铅山县湖坊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进行公开摇号随机抽取活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持:①有效身份证原件②投标文件出席本次活动,超过公开摇号随机抽取截止时间的单位不予参加摇号活动。
2、开标会流程:
(1)超过公开摇号随机抽取截止时间的单位不予参加摇号活动。
(2)根据竞包人数量将相应数量号码球放入摇号机内,报名签到序号为唯一编号,再由建设单位项目分管领导摇出一个号码球,该号码球对应编号的竞包人即为中包人;
(3)竞包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在铅山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间对中包人结果无投诉和异议的,公示期满后,建设单位在2日内向中包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4)竞包人需与建设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服务合同。
五、其他说明
1、各投标人需在公告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持公告所要求提供的材料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后的单位不得参加公开摇号;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需重新公告再次招标,如招标再次失败,按流标的有关程序办理;
2、本项目解释权归招标人,有关本项目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人联系。
招标人:铅山县湖坊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8279328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