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320国道杭州博陆至仁和段工程(临平段)施工监理第ZHJL-01标段[E3300000007000952001001]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5/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320国道杭州博陆至仁和段工程(临平段)施工监理第ZHJL-01标段[E3300000007000952001001]招标公告E33000000070009522023/5/31 18:03:00
320国道杭州博陆至仁和段工程(临平段)(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招标项目名称)第ZHJL-01标段(标段名称)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20国道杭州博陆至仁和段工程(临平段)(项目名称)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3〕128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浙交许〔2023〕 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杭州临平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杭州临平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
2.2 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320国道杭州博陆至仁和段工程(临平段)(以下简称“本项目”)起点位于杭州市临平区与嘉兴市桐乡市交界处,与320国道桐乡凤鸣至大麻段改建工程(在建)顺接,起点桩号K0+000,路线由东向西途经运河街道、东湖街道、塘栖镇,终点位于杭州市临平区与余杭区交界处,顺接东西大道运河大桥改造工程,终点桩号K17+339.159,路线全长约17.34公里;其中实施段长度约17.11公里(改建段约5.32公里,新建段11.79公里)、利用段长度约231.5米(利用余杭区东西大道运河大桥改造工程)。全线设置一般互通式立体交叉8处,其中实施互通3处(荷禹路互通、S304互通西向南一条匝道、秋石北路菱形互通)、预留互通5处(新丝路互通、东湖北路菱形互通、星河路菱形互通、兴盛路半菱形互通、塘栖互通)。本项目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全线为高架结合地面道路形式。高架桥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高架桥宽28米;地面道路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38.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符合相应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K11+311~K17+339.159段(含主线及地面道路)长约6.03公里(其中K11+311~K17+107.642段长约5.8公里为运溪路老路改建段、K17+107.642~K17+339.159段完全利用余杭区东西大道运河大桥改造工程,利用段长度约231.5米)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含声屏障)、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隧道机电、供配电设施、景观设施、智能交通设施、照明及亮化设施、泵房等)、排水工程、改路改河改渠(以下简称“三改”)及保通道路(含修建、养护与拆除等)等的施工监理。主要结构物为:连续高架桥梁5800m/1座(上部结构标准段采用30m预应力混凝土T梁,特殊节点位置采用90+140+90m钢箱梁、50~70m简支钢混组合梁及异形变宽钢箱梁,跨申嘉湖杭高速采用顶推法施工的39+59+47m钢箱梁),互通式立体交叉3处,其中实施互通2处(S304互通西向南一条匝道、秋石北路菱形互通),预留互通1处(塘栖互通),明挖法隧道700m/1座(其中暗埋段长150m,南敞开段U型槽长280m、北敞开段U型槽长270m),雨废水合用综合泵房一处等。
2.4 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1]: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设1标段,即第ZHJL-01标段:本项目K11+311~K17+339.159段(含主线及地面道路)长约6.03公里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含声屏障)、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隧道机电、供配电设施、景观设施、智能交通设施、照明及亮化设施、泵房等)、排水工程、“三改”及保通道路(含修建、养护与拆除等)等的施工监理;监理服务期为66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为42个月(施工准暂定备期2个月,施工及交工验收期40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为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③、具有符合投标人须知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219.143.235.38:8000/)”中的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2]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所有监理企业可参与1个监理标段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3]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网上下载发放时间:2023年06月01日至2023年06月07日[4]。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mctc.com),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下载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06月08日(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人将于2023年06月09日在网上发布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6日 09:30。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光盘,样品等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或样品存放室)。递交光盘,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开标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省交易中心。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6]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zjgcjy/)、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1]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期、施工及交工验收期)和缺陷责任期阶段,如单独对土建工程的监理进行招标的,应将施工及交工验收期按施工期、交工验收期分别列明,下同。
③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资质要求。
[2] 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监理企业。
[3]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可根据各地市交易中心的要求进行补充、细化。
[4]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应根据各地交易中心的要求进行细化。
[6] 招标人应当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刊、信息网络以及浙江交通网上发布公告。公告发布时应将投标人须知附录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一起发布,确保潜在投标人能清楚地了解项目具体要求。
320国道杭州博陆至仁和段工程(临平段)(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招标项目名称)第ZHJL-01标段(标段名称)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20国道杭州博陆至仁和段工程(临平段)(项目名称)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3〕128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浙交许〔2023〕 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杭州临平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杭州临平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
2.2 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320国道杭州博陆至仁和段工程(临平段)(以下简称“本项目”)起点位于杭州市临平区与嘉兴市桐乡市交界处,与320国道桐乡凤鸣至大麻段改建工程(在建)顺接,起点桩号K0+000,路线由东向西途经运河街道、东湖街道、塘栖镇,终点位于杭州市临平区与余杭区交界处,顺接东西大道运河大桥改造工程,终点桩号K17+339.159,路线全长约17.34公里;其中实施段长度约17.11公里(改建段约5.32公里,新建段11.79公里)、利用段长度约231.5米(利用余杭区东西大道运河大桥改造工程)。全线设置一般互通式立体交叉8处,其中实施互通3处(荷禹路互通、S304互通西向南一条匝道、秋石北路菱形互通)、预留互通5处(新丝路互通、东湖北路菱形互通、星河路菱形互通、兴盛路半菱形互通、塘栖互通)。本项目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全线为高架结合地面道路形式。高架桥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高架桥宽28米;地面道路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38.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符合相应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K11+311~K17+339.159段(含主线及地面道路)长约6.03公里(其中K11+311~K17+107.642段长约5.8公里为运溪路老路改建段、K17+107.642~K17+339.159段完全利用余杭区东西大道运河大桥改造工程,利用段长度约231.5米)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含声屏障)、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隧道机电、供配电设施、景观设施、智能交通设施、照明及亮化设施、泵房等)、排水工程、改路改河改渠(以下简称“三改”)及保通道路(含修建、养护与拆除等)等的施工监理。主要结构物为:连续高架桥梁5800m/1座(上部结构标准段采用30m预应力混凝土T梁,特殊节点位置采用90+140+90m钢箱梁、50~70m简支钢混组合梁及异形变宽钢箱梁,跨申嘉湖杭高速采用顶推法施工的39+59+47m钢箱梁),互通式立体交叉3处,其中实施互通2处(S304互通西向南一条匝道、秋石北路菱形互通),预留互通1处(塘栖互通),明挖法隧道700m/1座(其中暗埋段长150m,南敞开段U型槽长280m、北敞开段U型槽长270m),雨废水合用综合泵房一处等。
2.4 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1]: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设1标段,即第ZHJL-01标段:本项目K11+311~K17+339.159段(含主线及地面道路)长约6.03公里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含声屏障)、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隧道机电、供配电设施、景观设施、智能交通设施、照明及亮化设施、泵房等)、排水工程、“三改”及保通道路(含修建、养护与拆除等)等的施工监理;监理服务期为66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为42个月(施工准暂定备期2个月,施工及交工验收期40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为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③、具有符合投标人须知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219.143.235.38:8000/)”中的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2]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所有监理企业可参与1个监理标段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3]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网上下载发放时间:2023年06月01日至2023年06月07日[4]。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mctc.com),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下载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06月08日(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人将于2023年06月09日在网上发布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6日 09:30。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光盘,样品等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或样品存放室)。递交光盘,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开标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省交易中心。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6]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zjgcjy/)、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杭州临平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杭州临平区南大街330号(时代广场2号楼) | 地 址: | 杭州市中山北路632号越都大厦702室 |
邮政编码: | 311103 | 邮政编码: | 310014 |
电 话: | 0571-89281316 | 电 话: | 0571-85867390 |
传 真: | 0571-86165001 | 传 真: | 0571-85867390 |
电子邮箱: | qjtysj@linping.gov.cn | 电子邮箱: | 562364428@qq.com |
联 系 人: | 宫霄倩 | 联 系 人: | 黄政 |
| | 招 标 人: | 杭州临平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全称) |
| | 日 期: | 2023年5月30日 |
[1]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期、施工及交工验收期)和缺陷责任期阶段,如单独对土建工程的监理进行招标的,应将施工及交工验收期按施工期、交工验收期分别列明,下同。
③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资质要求。
[2] 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监理企业。
[3]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可根据各地市交易中心的要求进行补充、细化。
[4]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应根据各地交易中心的要求进行细化。
[6] 招标人应当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刊、信息网络以及浙江交通网上发布公告。公告发布时应将投标人须知附录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一起发布,确保潜在投标人能清楚地了解项目具体要求。
发布日期: | 2023年0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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