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砂石余渣处置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7/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 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砂石余渣处置 | |||||||||
标的名称 | 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砂石余渣处置 | |||||||||
项目编号 | 2300313C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
标的编号 | 2300313C001 | 转让方角色 | 出让人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价款形式代码 | 金额 | |||||||
公告类型 | 挂牌披露 | 挂牌价格 | 5669594.170000 |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项目类型 | C02 | 价格单位 | 元 | |||||||
资产类别(实物) | 其他资产 | 其它形式挂牌报价 | 暂无数据 | |||||||
标的所在行政区域 | 暂无数据 | 挂牌期间 | 13 | |||||||
交易发生行政区域 | 暂无数据 | 挂牌日期 | 2023-07-14 00:00:00 | |||||||
交易机构名称 |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
交易机构代码 | 12440400075086929G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方名称 | 珠海市香洲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 发布媒介 |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 | |||||||
转让方代码 | 12440402784885766M | |||||||||
转让说明事项 | 项目位于南泉路21号。预估处置工程量:砂土混合料35009.27立方米,中风化岩:72125.67立方米。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 |
项目名称 | 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砂石余渣处置 | 项目编号 | 2300313C |
委托方 | 珠海市香洲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 委托方联系方式 | 15819830575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3年07月14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3年07月27日 |
批准机构 | 珠海市香洲区卫生健康局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委托方所属地 | 区属 | 项目(标的意向) | 转让 |
交易底价 | 5669594.17 | 报价幅度 | 10000元/次 |
经营期限 | 90天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南泉路21号。预估处置工程量:砂土混合料35009.27立方米,中风化岩:72125.67立方米。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是否允许个人竞买 | 否 |
保证金缴纳类型 | 按标的 | 竞价保证金 | 115万元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
1、意向竞买人须联系委托方对标的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联系人:高 峰15819830575。竞买人办理报名手续视同竞买人已进行现场踏勘并接受标的现状,竞买人不得在中标后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对标的数量、品质、规格等提出异议。 2、本标的按其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转让和交接,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3、委托方已对标的进行了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请竞买人谨慎竞价。中标人不得以因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瑕疵为由拒绝接收资产。 4、竞买人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委托方和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参加网络竞价,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 5、竞买人不得由他人代付竞价保证金(交款人与竞买人名称须一致)。 6、竞价结束后中标结果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中标方需在1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方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个日历天内,与委托方签订《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砂石余渣处置协议》完毕。中标方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中标通知书》或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7、中标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当按《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金额(中标价的50%)支付首期款。中标方支付首期款,接到委托方进场通知后,方可开展石方余渣的接收工作。中标方在委托方通知规定期限内办理移交手续,自规定期限届满之日起砂、石余渣视为已移交给中标方,由中标方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8、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标方按暂定成交价的20%向委托方提供履约保证金作为履约担保,否则,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9、本项目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单价=评估单价*中标系数 砂土混合料评估单价为:48.80元/立方米,中风化岩石评估单价为:54.92元/立方米。中标系数=中标价/标的评估值。 10、合同结算价=合同单价*实际工程量。实际工程量以测量资料结合本项目地质勘察报告,计算石方的实际开挖量,最终以本项目的建设单位(委托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中标方联合签认的结算书为准。如中标方对结算量有异议,应于委托方发出结算书通知后3日内提出异议并附以相应的证明文件,逾期未提出或无法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的,视为中标方认可委托方提供的结算量。 11、中标方严格按照《关于对运输砂石、渣土、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车辆进行规范化管理的通告》(珠市政林业[2018]100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砂石余渣利用管理的通知》(珠府函〔2022〕1号)及相关部门有关规定执行,自行负责石方余渣的堆放、安全装卸、安全运输、场地垃圾清理和相关审批工作等,并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及相关费用。委托方无需向中标方开具任何形式的发票,竞买方知悉并对此无异议。若存在按国家相关规定应缴纳税费的,中标方应当按税法相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该次资产转让价款涉及的相关税费(包含不限于增值税、资源税等),并向委托方提供凭证。 12、因市场价格变化导致的风险均由中标方承担。 13、本项目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为准。 1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砂石余渣处置协议》。 15、中标方凭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砂石余渣处置协议》和履约保证金证明文件原件到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16、意向竞买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意向竞买人需委托有以上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
意向竞买人资格条件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 |||
意向竞买人须提供的资料 | |||
无 | |||
交易信息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3年07月27日17时00分 (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 报名地点 | 网络终端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开始时间 | 2023年07月14日09时00分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07月27日17时00分 |
接收资格审查文件地点 | 网络终端 |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3年07月27日17时00分(以到账为有效)逾期不能参加竞买 |
项目交易地点 | 网络终端 | ||
自由报价起始时间 | 2023年07月14日09时00分 | 限时报价周期 | 180秒 |
交易时间 | 自由竞价期:2023年07月14日9时至2023年07月28日10时30分;限时竞价期:2023年07月28日10时30分开始,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 ||
现场查勘时间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杨先生、王先生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56-2602651、2538098 |
交易机构传真 | 0756-2538993 | ||
竞买须知 | |||
1、标的物以现状交易。2、竞买人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参加网络竞价,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3、交易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不负责办理清场、腾退等工作,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人自行办理。4、有效报价说明:报价只要高于现有最高报价,且高出部分构成报价幅度的整数倍(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优先购买权人允许以现有最高价进行报价),即为有效报价。5、竞价期、中标人说明:竞价期由“自由竞价期”与“限时竞价期”两部分组成。在自由竞价期间,竞买人可以对标的不限次数、充分报价。自由竞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期。限时竞价期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直至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出现为止,当前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即成为该报价标的的中标人,竞价结束。6、联系地址: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珠海市香洲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窗口。 7、所有附件均在网站公告下方下载。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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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区二院项目砾砂余渣处置协议.docx
竞买人操作手册(网络竞价).pdf
资产清单和情况说明(未盖章版).xlsx
砂、石描述资料.zip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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