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病媒生物防制消杀服务项目公示
金额
14.3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9/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病媒生物防制消杀服务项目公示
一、项目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病媒生物防制消杀服务
二、项目编号:LHYYBMXSFW-20240919
三、遴选方式:公开
四、遴选服务项目及要求:
1、服务范围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院区内所有楼宇、房屋、场地、宿舍、地下空间及外围教学基地、120急救中心、体检中心、新华医院口腔门诊等区域室内及外环境。
2、项目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1年
3、防治标准
防制效果符合国家标准《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GB/T27770—2011、GB/T27771—2011、GB/T27772—2011、GB/T27773—2011)B级要求以上(详见附件1-4)
4、服务报价要求及服务频次
项目 | 服务频次 | 金额(元) |
灭蟑服务 | 3 | ≤99000 |
灭鼠服务 | 12 | ≤24000 |
灭蚊蝇服务 | 5 | ≤20000 |
合 计 | 143000 | |
项目 | 服务频次 | 金额(元) |
其它病媒生物防制服务 | 按实际发生 | ≤2000元/次 |
5、响应时间:
合同期内,如遇虫害实际突发状况,服务公司应24小时内到位处理,遇紧急特殊情况,服务公司响应时间应≤1小时内到位处理。
五、报名时请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1、服务公司介绍及资质: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公司法人对委托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书须有企业法人盖签人名章)及身份证复印件。
2、服务公司经审计的近一年度财务报告或在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若资信证明中注明了复印无效,则须提交原件)或近一季度电子缴税凭证或上一年度完税证明。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声明(格式自拟)。
4、服务公司需具备“中国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办颁发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服务能力证书》”,或“北京有害生物防制协会颁发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服务能力证书》”证书。
5、服务公司应保证防制人员持有由“中国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印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由“北京有害生物防制协会印发的专业资格证书”。
6、提供使用药品列表,提供农药三证(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企业标准),安全高效低毒。
7、具有同类项目业绩(医院类),不少于3个。(提供合同扫描件)。
8、提供病媒生物防制实施方案。
备注:
1.请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司印章
2.资质不通过的服务公司不能参加本次项目遴选
六、报名说明: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26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辛旭
联系电话:010-69543901转3271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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