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信银行沈阳分行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金额
30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3/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2.招标范围:本次采购标的为沈阳分行辖内(含二级分行)办公及营业网点装修工程监理服务,监理项目专业服务内容涉及建筑、结构、装修、水、电、暖通、智能化、空调及新风、综合布线、消防、技防、门楣灯箱、牌匾等,包括施工方案监理、优化、施工图监理以及施工、验收配合等各阶段、各工种协调及后期服务等工作。拟通过集采择优选取三家具有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接受招标人的委托,为沈阳分行辖内(含二级分行)办公及营业网点装修改造等工程监理项目提供建筑监理服务工作。中标人将同时承担本项目施工方案监理、优化、施工图监理以及施工、验收配合等各阶段、各工种协调及后期服务等工作。凡与本次监理服务工作内容(范围)有关的其他所有业务均不得再另行计费。本项目费用预算仅作为采购预算指导,采购预估总预算上限服务期限内不超过300万元(含税)。
3.服务期限:为自签订(框架合同)单价合同之日起叁年有效(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4.服务周期:与工程项目保持一致
5.最高限价:每平米不超过70元/平(含税),由投标人自行填报折扣率。最终以结算审计价格为准,价格为含税价格。
6.入围家数:三家
7.投标保证金:5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 投标人应开具正规机打的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费用结算。
3.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含)资质。
4.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房屋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5.投标人应出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6.投标人近三年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没有行政处罚以及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7.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8.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9.存在以下任何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投标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对其他候选供应商的持股比例合计达到20%(不含)以上;
(2)投标人之间直接或者间接同被第三方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合计均达到20%(不含)以上(其中,国家控股的供应商之间不因为其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3)投标人之间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为同一人;
(4)投标人的直接或间接持股20%(不含)以上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其他候选供应商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投标人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10.提供近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成立时间少于3年的,提供所有年份财务审计报告)
11.本次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12.本次公开招标禁止响应人挂靠和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22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的以下材料原件按照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本公司邮箱(lngclndx@163.com)并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材料齐全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3.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现金、支票),售后不退。
4. 报名要求:投标单位授权的委托人需于投标报名截止前,携带以下资料至招标代理机构: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含)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3月28日14:00时(北京时间)。
2. 开标时间:2024年3月28日14:00时(北京时间)。
3. 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会议室。
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金采网:http://www.cfcpn.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通讯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6号
联系人:倪海滨
联系电话:024-31510110
<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 编:110005
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沈阳市砂阳路支行
账< 号:921001010027848898
联系人:王勇
电< 话:024-23383567-802
邮< 箱:lngclnd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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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2024年3月14日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2.招标范围:本次采购标的为沈阳分行辖内(含二级分行)办公及营业网点装修工程监理服务,监理项目专业服务内容涉及建筑、结构、装修、水、电、暖通、智能化、空调及新风、综合布线、消防、技防、门楣灯箱、牌匾等,包括施工方案监理、优化、施工图监理以及施工、验收配合等各阶段、各工种协调及后期服务等工作。拟通过集采择优选取三家具有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接受招标人的委托,为沈阳分行辖内(含二级分行)办公及营业网点装修改造等工程监理项目提供建筑监理服务工作。中标人将同时承担本项目施工方案监理、优化、施工图监理以及施工、验收配合等各阶段、各工种协调及后期服务等工作。凡与本次监理服务工作内容(范围)有关的其他所有业务均不得再另行计费。本项目费用预算仅作为采购预算指导,采购预估总预算上限服务期限内不超过300万元(含税)。
3.服务期限:为自签订(框架合同)单价合同之日起叁年有效(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4.服务周期:与工程项目保持一致
5.最高限价:每平米不超过70元/平(含税),由投标人自行填报折扣率。最终以结算审计价格为准,价格为含税价格。
6.入围家数:三家
7.投标保证金:5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 投标人应开具正规机打的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费用结算。
3.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含)资质。
4.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房屋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5.投标人应出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6.投标人近三年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没有行政处罚以及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7.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8.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9.存在以下任何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投标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对其他候选供应商的持股比例合计达到20%(不含)以上;
(2)投标人之间直接或者间接同被第三方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合计均达到20%(不含)以上(其中,国家控股的供应商之间不因为其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3)投标人之间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为同一人;
(4)投标人的直接或间接持股20%(不含)以上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其他候选供应商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投标人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10.提供近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成立时间少于3年的,提供所有年份财务审计报告)
11.本次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12.本次公开招标禁止响应人挂靠和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22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的以下材料原件按照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本公司邮箱(lngclndx@163.com)并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材料齐全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3.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现金、支票),售后不退。
4. 报名要求:投标单位授权的委托人需于投标报名截止前,携带以下资料至招标代理机构: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含)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3月28日14:00时(北京时间)。
2. 开标时间:2024年3月28日14:00时(北京时间)。
3. 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会议室。
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金采网:http://www.cfcpn.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通讯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6号
联系人:倪海滨
联系电话:024-315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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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 编:110005
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沈阳市砂阳路支行
账< 号:921001010027848898
联系人:王勇
电< 话:024-23383567-802
邮< 箱:lngclnd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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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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