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5万吨/年聚偏氟乙烯(PVDF)及配套装置项目(第一阶段)商品混凝土采购
投标剩余时间13天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1/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5万吨/年聚偏氟乙烯(PVDF)及配套装置项目(第一阶段)
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四川省川建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需要,现拟对2.5万吨/年聚偏氟乙烯(PVDF)及配套装置项目(第一阶段)的商品混凝土采购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通过《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adi.tfygcgfw.com)》平台进行。
1.招标主体
本次招标由四川省川建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招标结果适用于2.5万吨/年聚偏氟乙烯(PVDF)及配套装置项目(第一阶段)。
2.招标内容及范围
2.1工程名称:2.5万吨/年聚偏氟乙烯(PVDF)及配套装置项目(第一阶段)。
2.2建设地点: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约243449.19㎡,总建筑面积约113946.85㎡,该项目包含厂区桩基等工程所有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厂区无水氟化氢、配电室、外操室、纯水间、罐区、装置桩基及其配套设施等土建工程。
2.5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商品混凝土型号及数量(暂定),最终数量以该标段实际需求量为准:
采购标的预计用量
混凝土型号数量(m³)
C30(水下)18000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经营范围包括建筑施工材料,并具备有效的相关资质;3、业绩要求:无;4、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3.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4.1凡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者,2024年11月08日至2024年11月14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述材料到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269号国资大厦17楼四川省川建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4.2投标人获取相应标段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未完成现场报名者不具备投标资格。
4.4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截止时间及要求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1月28日10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269号国资大厦17楼工程管理部。
5.2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要求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6.3开标程序:公开开标。
6.4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7.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详见投标须知。
8.投标报价
8.1计价方式:综合单价。
8.2付款方式:本项目按实际用量结算,乙方提供可以抵扣的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按结算金额通过对公转账方式支付。如因乙方开具的发票存在不合格、不真实、不能认证抵扣等情形,乙方需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延迟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直至提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付款资料审核通过。
8.3结算方式:结算必须经过双方签字和盖章认可后方可作为款项支付的依据,以双方签字确认后的实际供应量为准。
9.签订采购合同
投标人中标后30天内与四川省川建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签订供应合同。
10.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省川建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269号国资大厦17楼
联系人:雷先生
电话:18108069888
四川省川建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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