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东山海大型人工鱼礁示范区项目监理(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惠州市东山海大型人工鱼礁示范区项目监理(重新招标)经“惠市发改【2016】35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名称:惠州市东山海大型人工鱼礁示范区项目监理(重新招标) 1.2 建设单位:惠州市海洋技术中心 1.3 建设地点:惠州市东山海海域 1.4 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该项目拟用三年时间(2016-2018年),总投资5000万元,建设并投放礁体3252个,共计162199空立方米,建设4个礁区海上警示浮标和2座礁区陆地警示牌,覆盖海域面积2.55平方公里(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为准)。 1.5 工程造价:工程造价为42086026.19元,监理工程费84.60万元(最终费用以市财政局审定为准)。 1.6 工程建设周期:18个月。 1.7 招标范围及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及说明,包括惠州市东山海大型人工鱼礁示范区项目监理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质保期的监理服务。(具体内容以施工图与招标人要求为准)。 1.8 质量要求:合格。 1.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或:全部来源于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建设资金大型人工鱼礁示范区建设项目资金。)。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 2.1 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2.2 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2.3 投标人必须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 2.4 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该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资料 3.1投标报名回执表(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打印,格式不得更改); 3.2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3投标代表若是法人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是被授权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投标代表必须是交易员); 3.4交易员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5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总监岗位证书复印件及在投标企业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并提供网上查询网址(复印件); 3.6投标人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的证明(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3.7投标人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其中投标报名表三份均须原件,所有报名资料均用A4纸张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核查。 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凡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中标资格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以予以通报。 4、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壹仟元整,售后不退,费用应于投标人递交报名资料现场缴纳,未递交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不予接受投标报名。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万元。投标人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6.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3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工程交易费缴交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7、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7.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7.3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审查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现场递交申请文件开始时间起至现场递交申请文件结束时间内,将报名资料递交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然后进行资格审查。 7.4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7.5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7.6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8、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进行正式投标人确定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交易员凭有效第二代身份证进场参加,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正式投标人一旦确定,当即进入开标、评标和定标程序,确定中标单位。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yjy.huizhou.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和广东建设报同时发布,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yjy.huizhou.gov.cn)为准。 10、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惠州市海洋技术中心 联系人:马工 电话:0752-2279080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富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工 电话:15602629830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52-71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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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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