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afxbz02727
预算金额1724万元
招标联系人付工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海洋0551-65777662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恒宇闲置地块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恒宇闲置地块升级改造项目设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恒宇闲置地块升级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合新经投资〔2023〕227号
1.4 招标人: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恒宇闲置地块升级改造项目设计
    2.2招标项目编号:2023AFXBZ02727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FXBZ02727
    2.5建设地点:合肥市新站高新区大禹路与珠城路交口东南角
    2.6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大禹路与珠城路交口东南角,占地面积约163亩,现状两栋厂房、一栋综合楼。预计新建建筑面积约9.5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15.7万平)。主要建设内容为标准化厂房(其中规划一栋单栋厂房面积超2万平方米)、园区配套设施建设、原有建筑外立面改造及园区配套功能恢复等。
    2.7项目投资估算:约5.5亿元
    2.8设计服务期限:中标结果确定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完成首轮方案整合工作(不含考察时间)。规划方案经资规部门审定后,25个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初步设计经专家审查通过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包括完成基坑、室外工程施工图)。以上时间不包含主管部门审批时间。
    2.9招标范围:(1)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前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规划总平图形规整与电子校核、日照分析报告(如需要)、交通影响评价(如需要)、所必须的方案论证和咨询等技术服务、专家评审、后期竣工全过程服务;(2)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水土保持、勘探(勘察)、测绘、环境影响评估等;(3)包含但不限于设计阶段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配套工程设计等,所有设计必须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核通过;(4)项目实施阶段提供全过程跟踪服务(本项目需配合编制清单控制价);(5)现状建筑外立面改造设计及部分配套设施功能恢复设计。
    2.10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标准
    2.12合同估算价:约1400万元
    2.13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
    (1)工程设计资质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勘察资质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6万平方米的产业园类(或工业园或科技园或厂房类)项目设计(服务内容需包含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业绩。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1.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投标人财务要求:/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2)联合体牵头人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设计任务,同时满足3.1.1(1)、3.1.2和3.1.6条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人成员;
    (3)联合体非牵头人(成员二)须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勘察任务,同时满足3.1.1(2)和3.1.6条要求。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2月08日 至2023年12月28日 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5777662。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固定价格)(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8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3号开标室
    ☑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文忠路与学府路交口合肥智慧产业园A14栋10楼
邮 编:230000
联系人:付工
电 话:0551-65770798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
邮 编:230000
联系人:孙海洋
电 话:0551-65777662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0551-66223530
12.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中国银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525370033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中心徽商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48081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0分37秒
原项目名称:恒宇闲置地块升级改造项目设计
原项目编号:2023AFXBZ02727
原公告日期:2023-12-07
恒宇闲置地块升级改造项目设计补疑2
项目编号:2023AFXBZ02727
各投标人:
1.招标挂网附件中的用地红线面积为163亩。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地块东南角有2023年11月27日公示的新建高性能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电堆系统测试台架项目公示资料。投标方案设计中是否不用考虑该公示资料?
回复:不予考虑。
2.招标文件 P4 页建设规模提到:需规划一栋单栋厂房面积超 2 万平方米的标准化厂房。请问该厂房是否有占地面积及建筑层数要求?
回复:以招标文件为准。
3.在招标文件第 131 页“七、投标人信用评价情况(如有)”此项内容是否可以上传到新点软件商务及技术文件中的“信用评价等级承诺”中,请明确?因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对信用评价等级承诺无要求,此项是否可以直接写“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加盖公章,请明确?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4.请提供该项目周边道路的设计标高图纸及场地现状高程图。
回复:该项目周边道路的标高请自行踏勘,场地现状高程图已上传附件。
5.因本项目报价采用固定费率为 60%的定价方式,请问:在招标文件第 146 页“二、设计费用清单”中此项是否不需要填写,直接盖章即可,请明确?
回复:以招标文件为准。
6.在新点软件技术文件中的“设计方案”和“其他内容”两项内容是否都不要加盖投标人公章,请明确?
回复:本项目为暗标,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7.根据标书 P28——P29 页,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第二类:(2)设计任务已 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件为准。)
 请明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四库一平台”)上的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是否可作为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
 
 
 
 
回复:认可。
8.本项目:
1.5项目业主: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变更为:
1.5项目业主: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肥新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注:投标人投标文件无需更改项目业主名称信息,后续签订合同时中标人与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肥新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同签订合同。
9.本项目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岗位
数量
资格要求
造价专业负责人
1人
具有下列证书之一:
1)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2)高级及以上职称
变更为:
人员岗位
数量
资格要求
造价专业负责人
1人
具有下列证书之一:
1)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
2)高级及以上职称
10.第106页,“(二)其他专项费用的计取和支付”1.设计项目所涉及到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电缆排查、经业主单位同意,可由项目中标人自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但项目中标人须对所有成果负总责。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图、环评等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总设计费报价中,不再另行计费。
更正为:“1.设计项目所涉及到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电缆排查、经业主单位同意,可由项目中标人自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但项目中标人须对所有成果负总责。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等费用均包含在总设计费报价中,不再另行计费,设计单位须配合审图工作”。
11.本项目补遗1保证金金额有调整,已成功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单位无需重复递交,投标保证金在项目开标结束后自动退回。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智慧产业园鑫城大厦10楼
联系人:付工
联系方式:0551-65770798 
招标代理: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
联系人:孙海洋
联系方式:0551-65777662
2023年12月21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分49秒
原项目名称:恒宇闲置地块升级改造项目设计
原项目编号:2023AFXBZ02727
原公告日期:2023-12-07
新站高新区恒宇闲置地块升级改造项目设计补疑1
项目编号:2023AFXBZ02727
各投标人:
提问1: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3条☑定价:报价采用固定费率为 60%的定价方式。请问投标文件(报价文件)里设计费用清单如何填写?
 
 
回复:以招标文件为准。
提问2:拟委任人员资格1.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中,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省级及以上勘察设计大师称号的得每个2分,满分2分。
请问是指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中有一个勘察设计大师称号的得2分吗?请问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工程设计大师,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以招标文件为准。
提问3:地块靠近大禹路及珠城路一侧均有现状建筑,请明确此现状建筑是否可调整?技术文件评分内容中包含竖向设计的内容,但提供的招标文件未包含竖向标高数据,请提供相关数据。
回复:现状建筑外立面风格结合整个地块设计进行统一考虑,竖向标高数据等详见附件。
4.本项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
变更为: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智慧产业园鑫城大厦10楼
联系人:付工
联系方式:0551-65770798
招标代理: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
联系人:孙海洋
联系方式:0551-65777662
2023年12月15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36分24秒
鑫虹光电、恒宇闲置地块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招标计划
一、项目名称:鑫虹光电、恒宇闲置地块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暂定名)
二、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三、项目批准文件名称:/
四、合同估算价:1724.0万元
五、资金来源:公司自筹
六、主要招标内容:鑫虹光电、恒宇闲置地块升级改造项目设计。鑫虹光电闲置地块位于新站区九顶山路与奎河路交口,占地面积108.01亩,其中约40亩空地闲置。恒宇闲置地块位于新站区大禹路与珠城路交口,占地面积151.08亩,其中约100亩空地闲置。设计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前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期竣工全过程服务等相关服务。
七、计划招标时间:2023-11-20
八、联系人:付工    联系电话:0551-65770798
备注: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提供参考,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7分26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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