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陕西省财政厅机关陕西省财政厅2023年度信息化建设运转类项目-厅机关办公网络线路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70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8/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sgx-2023-0803
预算金额7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中盛广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怡昀029-8874500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5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陕西省财政厅2023年度信息化建设运转类项目-厅机关办公网络线路维保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8月29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GX-2023-0803
项目名称:陕西省财政厅2023年度信息化建设运转类项目-厅机关办公网络线路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厅机关办公网络线路维保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需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等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厅机关办公网络线路维保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提交自2022年1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缴纳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同时包含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人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响应,不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8月18日
至 2023年08月2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29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8月29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进行查询
(六)注意事项:报名供应商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为顺利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试点应用工作,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文件,同时,线下提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本壹份(U盘一套标明供应商名称,随正本密封)。若线上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线上电子响应文件为准;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供应商应将纸质磋商响应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单独密封在封袋中(封袋不得有破损)。封袋应加贴封条,并在封线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线下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文件截止时间
线下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一路5号正信大厦A2303室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财政厅机关
地址:冰窖巷6号
联系方式:029-689361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盛广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一路05号正信大厦A2303室
联系方式:029-88745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怡昀、范鑫
电话:029-88745008
陕西中盛广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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