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红阳三矿锅炉自修配件专项采购项目
投标剩余时间7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0/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cg2024-21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侯志东024-62547313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付强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7
公告正文
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红阳三矿锅炉自修配件专项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CG2024-219)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红阳三矿锅炉自修配件专项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 司红阳三矿。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红阳三矿锅炉自修配件专项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红阳三矿锅炉自修配件专项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红阳三矿锅炉自修配件专项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投标人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 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6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7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4日 08时30分到2024年10月18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4日08时30分至2024年10 月1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购买招标文件须准备的报名资料的电 子扫描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截至购买文件时,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页截图、盖公章)。发送邮件时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 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资料发至我公司 邮箱后,我公司负责人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后通知投标人将标书款汇至我公司 账户(开户行:建行沈阳融汇支行;账号:21001370008052515743),汇款时 须注明:“项目名称+标书款”。初步审核通过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项目 评审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邮寄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7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辽宁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十七楼会议室(详细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103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7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十七楼会议室(详细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103号) 七、其他 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红阳三矿锅炉自修配件专项采购项目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红阳三矿。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红阳三矿 地 址: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柳条镇 联 系 人:侯志东 电 话:024-6254731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51号银河国际大厦A座1207室 联 系 人: 付强 电 话: 024-31679592-8892 电子邮件: zfzbfq@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招标公告 GCG2024-2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红阳三矿锅炉自修配件专项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红阳三矿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红阳三矿锅炉自修配件 专项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红阳三矿锅炉自修配件专项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锅炉自修配件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交货地点: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红阳三矿。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 2.5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 3.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 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投标人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3.6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7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 形;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4日08时30分至2024年10月18日16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购买招标文件须准备的报名资料的电子扫描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截至 购买文件时,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网页截图、盖公章)。发送邮件时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资料发至我公司邮箱后,我公司负责人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后通知投标人将标书款汇至我公司账户(开 户行:建行沈阳融汇支行;账号:21001370008052515743),汇款时须注明:“项目名称+标书款”。初步审核通过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项目评审以投 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邮寄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7日9:0 0时。 5.2递交地址:辽宁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十七楼会议室(详细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103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在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红阳三矿 地址: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柳条镇 联系人:侯志东 联系电话:024-62547313 招标代理人: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51号银河国际大厦A座1207室 邮编:110013 开户行:建行沈阳融汇支行 账号:21001370008052515743 联系人:付强 电话:024-31679592-8892 电子邮箱: 2024年10月14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