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马尾财购计[018-1]号2015年马尾区外环境除四害消杀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FJHR2015025-1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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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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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5/06/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招标公告编号: | FJHR2015025-1(2015马尾财购计[018-1]号) | |||||||||||||
2、采购单位名称: | 马尾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 |||||||||||||
3、采购单位地址: | 马尾区 | |||||||||||||
4、联系人: | 王先生 | |||||||||||||
5、联系方式: | 0591-83701177 | |||||||||||||
6、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7、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西二环北路62号公寓四号楼二层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8、联系人: | 王女士 | |||||||||||||
9、联系方式: | 0591-83701177传真:0591-88028777 | |||||||||||||
10、招标公告日期: | 2015-5-26 | |||||||||||||
11、采购单位确认日期: | 2015-6-3 | |||||||||||||
12、中标情况: | 响应文件资格审查: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条款)规定的报价资格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1)福州康乐士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福州环宇环保服务有限公司、福州绿天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三家报价人的响应文件中提供2014年1月承包过由福州市、区级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共外环境消杀工作相关证明材料,经询价小组评议,不满足询价通知书第二章17.2.2条款(19)条及第三章询价内容及要求“4.4报价人必须承包过由福州市、区级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共外环境消杀工作3年(含)以上(报价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规定,经询价小组评议,按照无效报价处理。(2)经询价小组评议,福州沿乾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福州科新卫生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响应文件的资格性审查均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2、结论:在评审期间,出现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所有报价条件的报价人不足三家,本次询价采购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询价采购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询价采购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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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专家名单: | 陈润生、陈基、郑清荣(采购人代表)。 | |||||||||||||
投标供应商对中标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 ||||||||||||||
特此公告 | ||||||||||||||
福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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