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无为市高沟镇2023年农村公路白改黑工程江心洲大道新复路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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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8/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09gc2023jt0902
预算金额773.76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无为市高沟镇2023年农村公路白改黑工程江心洲大道新复路 | |
项目编号 | WH09GC2023JT0902(任务书编号:FS34022520230794号) | |
标段名称 | 无为市高沟镇2023年农村公路白改黑工程江心洲大道新复路 | |
标段编号 | WH09GC2023JT090201 | |
招标人 | 名称 | 无为市高沟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无为市高沟镇府苑路1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叶明军13955075306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芜湖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39-2号海螺商务楼北楼4-5层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靖18205531794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8月10日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秦山伟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报价(元) | 7737643.36 | |
项目负责人 | 缪家阳 | |
证书编号:浙2332017202303257 | ||
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 | ||
工期(天) | 9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河北翔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报价(元) | 7739694.75 | |
项目负责人 | 安晶 | |
证书编号:冀213161684596 | ||
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 | ||
工期(天) | 9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巢湖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报价(元) | 7731570.86 | |
项目负责人 | 许亚平 | |
证书编号:皖234181897103 | ||
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 | ||
工期(天) | 9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蓝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政策承诺书文号写错。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样本值单位:湖南映晟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万年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干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扇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奕翔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鑫旺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安徽丰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桥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旺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黄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评标基准价:7737438.5元 3、a值:75,b值:90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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