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年产16.8万吨新能源电池关键材料及关联产品项目原料预处理车间工程监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1/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0万元
招标公司江苏凯实金桥新材料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陈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章工0518-83066002
中标公司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年产16.8万吨新能源电池关键材料及关联产品项目原料预处理车间工程监理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产16.8万吨新能源电池关键材料及关联产品项目原料预处理车间工程监理已由连云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连区开审备〔2023〕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工投集团利海化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板桥工业园内,纵三路(祥和路)以南、横三路(兴港路)以西。
2、工程规模:新建一座戊类车间,建筑面积4万平米钢结构门式钢架厂房,长200米,宽200米,层数为一层,最大单跨跨度为32米。
3、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及设备安装阶段“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4、监理服务期:30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并配合至结算审核完成。
5、最高限价:80万元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后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和投标承诺进行配备;
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中标后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和投标承诺进行配备;
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10、其它要求
(1)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 15 号文等规定,外省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在监工程个数(地点)内)、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监理总监(不接受退休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3年5月-2023年10月。
(6)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四、其他
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4、投标单位确定的项目总监必须全过程参与(含异议投诉)。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六、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7日
2、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09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九、投标相关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 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工投集团利海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板桥工业园祥和路8号
联 系 人:陈经理
电 话:0518-8119813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9楼
联 系 人:章工
电 话:0518-83066002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和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密码锁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年产16.8万吨新能源电池关键材料及关联产品项目原料预处理车间工程监理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产16.8万吨新能源电池关键材料及关联产品项目原料预处理车间工程监理已由连云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连区开审备〔2023〕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工投集团利海化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板桥工业园内,纵三路(祥和路)以南、横三路(兴港路)以西。
2、工程规模:新建一座戊类车间,建筑面积4万平米钢结构门式钢架厂房,长200米,宽200米,层数为一层,最大单跨跨度为32米。
3、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及设备安装阶段“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4、监理服务期:30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并配合至结算审核完成。
5、最高限价:80万元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后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和投标承诺进行配备;
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中标后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和投标承诺进行配备;
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10、其它要求
(1)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 15 号文等规定,外省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在监工程个数(地点)内)、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监理总监(不接受退休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3年5月-2023年10月。
(6)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四、其他
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4、投标单位确定的项目总监必须全过程参与(含异议投诉)。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41分 监理方案:22分 项目管理机构:21分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8分 工程业绩:8分 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报价,但不得超过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为:80万元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 95%、96%、97%、98%。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10%,15%,20%,25%,30%; Q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本项目选择方法四) | |||||
2.2.3 | 投标报价(41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 41分 | ||||
监理方案 (22分) | 质量控制方案 | 有具体可行的质量控制措施及方法 | 3分 | ||||
进度控制方案 | 有具体可行的进度控制措施及方法 | 3分 | |||||
投资控制方案 | 有具体可行的投资控制措施及方法 | 3分 | |||||
安全控制方案 | 有具体可行的安全控制措施及方法 | 3分 | |||||
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 | 有具体可行的合同及信息管理措施及方法 | 2分 | |||||
组织协调方案 | 有具体可行的组织协调措施及方法 | 2分 | |||||
监理工作制度 | 有具体可行的监理工作制度 | 2分 | |||||
技术建议 | 针对本工程特点、提出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并制定相应监理措施和合理化建议 | 4分 | |||||
注:①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②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
项目监理机构(21分) | 总监理工程师 | 1、总监理工程师所学专业为土建专业(包括:工民建、建筑施工与管理、建设工程、建筑工程、工程管理、建设工程管理(技术)、土木工程等)的,得3分。 2、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的得3分。 注:资料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诚信库中,评委审查以诚信库的资料为评审依据。专业以毕业证书标明的所学专业为准。 | 6分 | ||||
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 | 1、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6分) 本工程须投入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其中:土建专业1人;电气专业1人; 其他监理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土建专业1人,测量专业1人。 满足上述全部要求的,得6分,否则本项不得分。 土建专业包括:工民建、建筑施工与管理、建设工程、工程管理、建筑工程、建设工程管理(技术)、土木工程等。 电气专业包括:电气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技术等。 测量专业包括:工程测量技术、工程测量与监理、测绘工程等。 2、上述监理机构人员中: (1)配备的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1分。如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建筑施工安全)的加2分;本项最高得3分。 (2)配备的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1分。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的加2分;本项最高得3分。 (3)配备的测量专业的监理人员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1分。如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土木建筑)的加2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 1)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其他监理人员须具备江苏省监理员考试合格证书或监理员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注:根据江苏省住建厅〔2021〕第7号公告,已过期的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可作为水平能力的证明,并视同有效。 2)专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3年5月-2023年10月;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 | 15分 | |||||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8分) | 1.自有检测设备得6分:包括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混凝土回弹仪、测距仪、绝缘电阻测试仪,每件得1分,最高6分。 2.有一定的试验设备或有与独立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联营协议得2分,无试验设备或未联营的得0分。 注:检定证书、相关证明、联营协议以原件上传的扫描件为准;无扫描件不得分。 | 8分 | |||||
工程业绩 (8分) | 1.监理企业类似工程业绩(4分): 2020年10月1日至今,监理企业承担过单项监理合同总建筑面积在24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厂房工程监理的,每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2.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4分): 2020年10月1日至今,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单项监理合同总建筑面积在24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厂房工程监理的,每项得4分,本项最多得4分。 说明: (1)以上业绩认定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中的验收时间为准,业绩认定建筑面积以监理合同中注明的建筑面积为准。有关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书为业绩证明,缺一不可,缺项不计取。 (2)提供的业绩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规模、时间、投标人名称、项目总监等需要明确的内容,若提供的资料不能证明,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3)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以提供相关原件上传至诚信库中或投标文件中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4)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5)企业业绩与总监业绩不重复计分。 (6)如经核实伪造经历及业绩证明文件者,按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如已中标或签订合同,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监理工程业绩招标人可能在中标后采用考察方式核实工程业绩,如核实属伪造,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 8分 |
六、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7日
2、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09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九、投标相关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 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工投集团利海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板桥工业园祥和路8号
联 系 人:陈经理
电 话:0518-8119813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9楼
联 系 人:章工
电 话:0518-83066002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和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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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新点软件 | 黄桂松 朱加旺 张海南 | 0518-85861319 4009980000 |
广联达 | 郑磊 刘书丹 |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A名称:CFCA | 孙丽丽 耿立珍 公司客服 | 18005133017(微信同号) 17751872787(微信同号) 4001662366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国信CA | 周梦雪 魏飞 客服电话 |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400025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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