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昌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一期)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44633.76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1/10/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南昌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一期)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发布时间:2021/10/8 25】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十四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 | 南昌政拓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
工程名称 | 南昌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一期)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 | ||||
工程地址 | |||||
建筑面积 | 157176.0 ㎡ | 结构/层数 | 钢结构/1层 | ||
招标范围 | (1)勘察部分:按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对该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拟建建筑进行详细岩土工程勘察,提交合格且满足设计要求的详细工程勘察报告及后续服务。 (2)设计部分:本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热工、消防、室外管网、道路、总平面工程等),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及后续现场配合服务等。 (3)施工部分: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材料设备采购及所有工程建设施工,其中宿舍和办公楼为装配式施工。 | ||||
招标控制价 | 元 | 开标时间 | 2021年10月08日 | ||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南昌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一级 | ||||
投标报价 | 446337685.86 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分 | ||
建造师姓名 | 陈宗文 | 注册编号 | 赣136182102577; | ||
建造师等级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注册专业 | 建筑工程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一级 | ||||
投标报价 | 446337353.20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分 | ||
建造师姓名 | 石怀军 | 注册编号 | 赣136192000176; | ||
建造师等级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注册专业 | 建筑工程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特级 | ||||
投标报价 | 446336829.79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分 | ||
建造师姓名 | 沈智涛 | 注册编号 | 京1112016201636392; | ||
建造师等级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注册专业 | 建筑工程 | ||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 4 | ||||
通过资审的家数 | 0 |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 0 | ||
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时申报的业绩情况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南昌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 | ||||
中标价中的暂定费用 | |||||
暂定金额费用小计 | 元 | ||||
暂估价材料费用小计 | 元 | ||||
其他暂定费用小计 | 元 | ||||
暂定金额和暂估价费用合计 | 元 | ||||
投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的承诺内容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南昌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承诺内容 | 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南昌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为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设计资质等级为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勘察资质等级为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承诺内容 | 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其中牵头单位为江西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为南昌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资质等级为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勘察资质等级为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
承诺内容 | 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为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设计资质等级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勘察资质等级为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 ||||
原中标候选人废标原因及其依据 | |||||
单位名称 | |||||
废标原因 | |||||
认定的依据 |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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