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南站高铁科创新城区域与沪苏湖及通苏嘉甬铁路被交道路、水利工程项目部二三项材料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5/01/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ssj-bjghl-wz-2025-00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物资采购询价函

询价函编号:ZTSSJ-BJGHL-WZ-2025-002

各潜在报价人:

一、需求内容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南站高铁科创新城区域与沪苏湖及通苏嘉甬铁路被交道路、水利工程项目部,因施工生产需要,需采购二三项材料一批,具体规格、数量、技术要求如下: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需求数量

备注

1

HDPE缠绕管

300,SN≥8KM/m

m

1080

国标

2

HDPE缠绕管

500,SN≥8KM/m

m

485

国标

3

HDPE缠绕管

600,SN≥8KM/m

m

375

国标

4

HDPE缠绕管

800,SN≥8KM/m

m

605

国标

5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

600,SN≥8KM/m

m

25

国标

6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

800,SN≥8KM/m

m

55

国标

7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

1000,SN≥8KM/m

m

150

国标

8

铸铁井圈钢纤维井盖

650*650

48

国标

9

铸铁收水井圈井盖

450*750

86

国标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个体工商户除外),注册时间2024年08月01日以前。

2.报价人营业范围包含本次询价材料,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报价人需有满足本项目施工需要的生产能力,物资质量须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4.报价人非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工程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禁止合作名单

5.本次招标物资的招标单价为固定单价,在合同期内采购单位不做任何调整

6.物资报价表要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不得打印签字。

三、结算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结算货款=实收数量×结算单价。

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在甲方指定的交货点合格交付货物后,凭以下所列单证按月向甲方结算货款。

1)已交货且未结算物资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符合规定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

2)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结算时间区间内的物资供货明细记录;

3)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结算单价确认书。

2、货款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在甲方指定的交货点合格交付货物后,凭以下所列单证按月向甲方结算货款,验收合格后开具正式发票入账后六个月内支付70%的货款,剩余30%的货款九个月内付清。

、报价资料

1.营业执照

2.法人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联系电话);

3.物资报价表;

请各报价人按照我单位要求,于2025011910时0分前予以报价报价资料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史江涛   联系电话:17345535375 邮箱:550990131@qq.com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南站高铁科创新城区域

与沪苏湖及通苏嘉甬铁路被交道路、水利工程项目部                 

                    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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