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大田县城区各地段公共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转让服务类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时代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滨江中路235号3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JS[NP]2023338
项目名称:大田县城区各地段公共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转让服务类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9559.11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招标标的 | 数量 | 预算价(元)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大田县城区各地段公共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转让服务类采购项目 | 1项 | 195591100 | 运营期限20年,公共停车泊位共计 4523 个(其中:道路内停车泊位 3584 个、道路外停车泊位 939 个),具体情况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2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信用记录,适用于(项目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可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或2021年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c.投标人无需纳税的,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或开具无欠税证明,该承诺书及无欠税证明视同税收凭据。d .投标人以子公司构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可以使用上级公司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30日 至 2023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时代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滨江中路235号3层)
方式:线下获取,携带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24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时代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大田县城区各地段公共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转让服务类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
2、项目编号:FJJS[NP]2023338。
3、预算金额、最低限价:详见《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信用记录,适用于(项目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可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明细 | 描述 |
(1)单位授权书 |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或2021年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c.投标人无需纳税的,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或开具无欠税证明,该承诺书及无欠税证明视同税收凭据。d .投标人以子公司构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可以使用上级公司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 |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6.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请投标人于2023年11 月30日至2023年12月 7日,每天上午09 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时代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滨江中路235号3层),携带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书领取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0元。
8、投标截止
8.1、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12月 20 日9时30分,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大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24号) 。
8.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
9、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10、公告期限
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10.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http://www.chinabidding.com.cn/index.html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11、招标人:大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24号
联系方法:13859413223吴联高
12、代理机构:时代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滨江中路235号3层
联系方法:18650605177王小姐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大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户银行:福建省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田支行 |
银行账号:35001647507050002092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后,将相应款项分别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者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3、保证金到账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30:00前 |
附2: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招标标的 | 数量 | 预算价(元)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大田县城区各地段公共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转让服务类采购项目 | 1项 | 195591100 | 运营期限20年,公共停车泊位共计 4523 个(其中:道路内停车泊位 3584 个、道路外停车泊位 939 个),具体情况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200000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24号
联系方式:吴联高 138594132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时代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平市延平区滨江中路235号3层
联系方式:王小姐186506051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小姐
电 话: 18650605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