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沙坪坝水厂泥沙处置项目项目公告
金额
19.5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10/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9.5万元
招标联系人成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7
公告正文
沙坪坝水厂泥沙处置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沙坪坝水厂泥沙处置项目,比选人为 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沙坪坝水厂。比选项目资金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沙坪坝水厂泥沙处置项目主要内容:
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沙坪坝水厂生产系统产生的脱水泥沙交给中标方运输、处置,招标人支付运输处置费用,招标人每年脱水泥沙处置量约650吨,该数量为预测数量,投标人应按招标人实际调度进行脱水泥沙处置,以经招标人确认的实际脱水泥沙处置数量为准进行结算,服务时间达到合同条款的规定。
2.2服务内容:
2.2.1服务范围:投标人负责从招标人脱泥车间将脱水泥沙转运进行处理,具体内容包含人工转运、装卸、运输、并合理、合规、合法处置;并负责提供脱水泥沙接、运的车辆或人员,负责车辆的正常、安全运行及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2.2.2服务要求:要求服务单位放置一个不小于10吨勾臂式污泥箱于堆放场内,泥沙收集期间,由中标方负责平整收集箱内泥沙。中标服务单位接到转运处置通知后,一个日历天内,到达沙坪坝水厂指定位置装载泥沙并重新放置一个空的污泥箱,以此类推。若一个日历天内投标人未响应,甲方有权扣罚乙方【500】元/天,因转运不及时,造成泥沙外溢,由投标人自行处置外溢泥沙。因中标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脱水泥沙运输、处置资质被吊销和/或无法续期、运输车辆故障和/或在运输途中发生事故、脱水泥沙处理工艺或装置无法满足脱水泥沙处置等)造成脱水泥沙运输、处置工作无法开展,中标人须立即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并承担相关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并由中标人完全赔偿给造成招标人和/或其他第三方的损失。
2.2.3中标服务单位将沙坪坝水厂内指定存泥区的泥沙装载入车,由服务单位使用运输汽车将泥沙外运至政府主管部门允许的地点进行无害化处置。处理完成后,将处理回执单(需由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处置单位三方签字盖章)于下次转运时交沙坪坝水厂工作人员。
2.3 服务期限:1年或中标金额履约完成即合同完成,起止时间以合同实际签订时间为准。
2.4 投资估算:总价限价19.5万元(单价限价300元/吨;泥沙处置量暂定为650吨)。
2.5 评标方式:最低价中标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惩戒执行人名单。(信息截图及承诺书)
3.4 投标人应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是委托第三方运输,另需提供《委托合同》及第三方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委托合同复印件、第三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 投标人脱水泥沙处理处置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且具有相应的处置能力,处置地点需合法合规,为重庆市政府认可的泥沙常规处置点,并取得相应的合法处置脱水污泥的环评批复文件(环评批复文件上需明确包含城市污泥处置)。若是委托第三方处置,另需提供《委托合同》及第三方单位相应的环评批复文件。投标人需出具安全承诺书,以保证无害化处理合法合规及道路运输安全,如无害化处理发生问题,运输途中发生意外等,自行负责(提供《委托合同》(若为委托第三方),环评批复文件复印件、安全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安全承诺书格式自理);
3.6 严格执行转运联单制度,并随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招标单位的检查,乙方若不能及时交付三方签字盖章联运单,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格式自拟)。
3.7 投标人必须确保泥沙装卸和运输合法、合规、环保、卫生,提供应急处理预案,若出现倾倒或洒漏,必须在相关部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应急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8 投标人须完全响应第四章服务要求及其他,自拟服务方案,并对所述每条进行响应,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 2023 年 10月 31 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递交开始时间:2023 年 10 月 31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11 月 07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3投标文件将以电子档(PDF格式)上传至系统平台,以电子报价书上传日期为准,逾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价,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沙坪坝水厂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饮水村92号
联系人:成老师
电 话:13996130521
招标人: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沙坪坝水厂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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