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乐昌市长来镇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2975.13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4/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5-440000-04-01-243824
预算金额2975.13万元
招标公司乐昌市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0751-862266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9
公告正文
2023-04-28 12:00:00
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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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 网上投标 |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05-19 09:30:00 |
开标时间 | 2023-05-19 09:30:00 | 相关标段(包)编号 | X44020008320001e01dk001 |
公告发布责任人 | 雷德 | 交易平台验证责任人 | 雷德 |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数据时间戳 | 2023-04-28 00:02:22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 2023-05-19 09:30:00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 2023-04-28 12:00:00 |
公告标题 | 乐昌市长来镇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3-04-28 12:00:00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 网上下载 | 招标项目编号 | X44020008320001e01dk |
相关标段(包)编号 | X44020008320001e01dk001 | 上传国家平台时间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7-1244020006517604XU-20230428-000002-2 | ||
https://portal.ythpt.sg.gov.cn/detail?firstTab=06&secondTab=01&category=Ggwz&id=0aa4402837c2462eb57d69f375d2c425 |
公告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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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昌市长来镇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施工已由《乐昌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乐昌市长来镇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有关招标事项的批复》(乐发改招投标核准〔2023〕1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105-440000-04-01-243824;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乐昌市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主要包括河道治理、灌溉排水渠、排水渠、灌溉渠整治、山塘改造、陂头改造,提水泵房等,乐昌市长来镇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治理5.16km(其中五汪水4.0km,梅塘水1.16km),清淤疏浚5.16km(其中五汪水4.0km,梅塘水1.16km),新建护岸9.44km(其中五汪水7.84km,梅塘水1.60km),13.97km(其中灌溉排水渠及排水渠9.00km,灌溉渠4.97km);改造陂头1座,新建提水泵房3座,新建提水泵房2座,新建机耕桥3座,新增跨渠桥板等附属设施等。 2.2建设地点:乐昌市长来镇。 2.3项目投资:概算总投资约2975.13万元,建安费约2126.35万元。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已登记的企业,需提供网页截图证明; (2)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资质证书;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国家住建部印发的有效注册证书,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广东省住建厅核准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在“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同时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 (5)拟投入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6)拟投入本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水利行业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不少于1人。 (7)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 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发布,视为发售投标人,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网站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见招标公告“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了解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等操作流程。技术咨询电话:18819797080/0751-8379671 伍先生,业务咨询电话:0751-8633211、8633071。 4.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粤企签”或GDCA/SZCA/NETCA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电子印章,并在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及附件和电子投标。 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在平台系统上传企业相关资料办理企业入库事宜。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办理企业入库、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事宜,具体请在平台查阅相应的交易指引。 已入库企业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须及时在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等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投标人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印章。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3 投标保证 4.3.1 投标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壹拾肆万元整(小写:140000.00元)。 4.3.2 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担保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完成网上办理电子保函。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交易操作指引缴纳投标保证金》,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4.4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和电子投标的,其投标无效。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提问和答疑 5.1招标文件随本公告一并公开发布,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免费下载。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完毕后,即可在系统内免费下载本工程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5.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含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六、电子投标 6.1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使用交易系统完成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和全流程电子投标。只有满足以上所有条件,方为有效投标。 6.2投标人可通过交易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保证保险和投标、下载中标通知书等业务。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项目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也不接收纸质保函等单证资料。 6.3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按要求上传加盖电子印章并经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在交易平台录入准确的页码信息即可完成在线投标。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未按投标截至时限上传完整投标文件、在交易平台中上传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且未按要求上传备用投标文件等情形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开标 7.1 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公告“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7.2本项目为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项目,投标人无须进行现场签到(需要提交评审原件时,投标人可在规定的地点、时间内递交至开标现场,无原件的不作要求),可登录交易平台及时观看开标实况、提出异议或进行澄清、确认等操作,对开标事项的异议未在开标期间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和系统操作手册为准。 7.3 开标前24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八.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及召开投标预备会。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7.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十.联系方式
2023年4月28日 十一.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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