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大法庭改造项目
金额
27.16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4/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7.1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工0564-3690018
中标公司安徽摩卡科技有限公司27.1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002002005 e85d5770-4ca6-4670-9c32-e6495d362d71 2024-04-07 10:00:00.0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大法庭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PZB-2024-097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大法庭改造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摩卡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211号香枫创意园A座裙楼A座101室

成交金额:贰拾柒万壹仟陆佰伍拾元整(小写:2716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物 类

    称:小间距LED显示屏、图像控制器等;

  牌:洲明、诺瓦等;

规格型号:ULWIII1.8、H2等;

    量:14.58平方米、1台等;

单价:13200.00元/平方米、35000元/台等;

五、评审专家名单:马菊、吴年祥、沈雯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裕安区恒生阳光城68栋A座905室,联系电话:0564-36900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址:六安市金安区安丰路

联系方式:0564-326150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恒生阳光城68栋A座905室

联系方式:0564-36900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工

电   话:0564-3690018

 

 

2024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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