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浏阳市乡村振兴驻村干部人身保险服务项目遴选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500.00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长沙市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长组通〔2021〕27 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市乡村振兴驻村干部人身保险服务项目进行遴选采购,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浏阳市乡村振兴驻村干部人身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单位:浏阳市农业农村局
三、单价采购预算:500元/人,固定单价采购,投保人数暂定为210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 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扫描件或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原件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扫描件或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原件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3.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以及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4. 其他说明:
(1)除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机构、组织、个人外,投标人为其他组织参与本项目的,凡招标文件格式中要求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由组织负责人签署视同有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是指2024年5月-2024年7月。
(二)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内成立并有效续存、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经营许可证。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第十七条,保险公司投标的,可以由在本项目行政区域内具有经营权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一家保险公司只允许一个分支机构投标),提供相应资料,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即对应“分支机构负责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以下均为北京时间)
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到浏阳市行政中心乡村振兴事务中心进行现场报名(附四栋6435室)。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26日下午17时。
投标单位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一)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同时提交受托人属于本投标单位人员近三个月内的有效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不能到场的,需提交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
(三)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记录;
(四)报名表格:请到现场报名登记。
注: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相关要求的材料,否则报名将被拒绝,报名截止后再次提交资料无效。
六、保险方案 :
七、服务要求
1.制定和实施各项服务方案;
2.准确的理赔服务;协调沟通,解决服务中的问题;
3.向中标人反馈客户需求,便于中标人完善服务方案和服务体系;
4.提供人员变动等变更服务;
5.负责客户服务工作落实,解决上述服务外其他问题。
6.专人服务: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除外。
7.报案理赔:可以通过服务热线,24小时接受理赔报案。参保人在甲方协议医疗机构治疗的,中标人在接到被保险人报案后,承诺24小时内派人进行勘察并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勘察报告;参保人因意外伤害在甲方非协议医疗机构治疗的,中标人在接到被保险人报案后,承诺在3个工作日内派出人员进行现场查勘或通知乙方异地机构进行异地代勘,原则上在15工作日内办结。
8.业务咨询:有关投保、理赔等业务的咨询也是服务的重要内容;
9.提供或协助相关咨询,如对于保险责任及理赔的宣传、健康知识的宣传、公司文化内容等;
10.权益保护
(1)中标人在合同期限内,必须严格按照中标价执行合同,不得随意加价。
(2)合同验收出现纠纷的,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有关服务问题,可交有资质的服务监督部门进行检验。有关服务纠纷问题,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进行核查调解。
(3)中标人应当履行各项承诺,并在政府采购合同的附件中做出服务说明。
(4)采购人严格按照《湖南省保监局》所发的相关文件执行。
11.团体人身保险单由中标单位向浏阳市农业农村局为驻村工作队人员出具总保单后再为每位投保人单独出具保单。由驻村办向中标单位提供被保险人员名单,如有驻村人员变动,中途调离驻村岗位,则不再享受此保险项目内容,由新派驻驻村岗位人员接替享受此保险项目内容,并在通过中标人进行系统变更后生效。
12.招标文件所有采购要求均纳入采购协议,保险协议相关内容均按照投标人承诺服务要求执行。
八、其它要求及说明
(一)本项目采取固定价遴选,最优方案(综合评分最高)中标的方式(请以此公告中保险方案为基础模版进一步优化)。
(二)成交通知书发放后7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服务期限一年。
(三)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浏阳市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5073187377
地 址:浏阳市行政中心附四栋
八、公告期限
自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6日止。
浏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9日
一、项目名称:浏阳市乡村振兴驻村干部人身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单位:浏阳市农业农村局
三、单价采购预算:500元/人,固定单价采购,投保人数暂定为210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 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扫描件或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原件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扫描件或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原件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3.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以及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4. 其他说明:
(1)除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机构、组织、个人外,投标人为其他组织参与本项目的,凡招标文件格式中要求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由组织负责人签署视同有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是指2024年5月-2024年7月。
(二)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内成立并有效续存、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经营许可证。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第十七条,保险公司投标的,可以由在本项目行政区域内具有经营权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一家保险公司只允许一个分支机构投标),提供相应资料,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即对应“分支机构负责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以下均为北京时间)
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到浏阳市行政中心乡村振兴事务中心进行现场报名(附四栋6435室)。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26日下午17时。
投标单位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一)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同时提交受托人属于本投标单位人员近三个月内的有效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不能到场的,需提交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
(三)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记录;
(四)报名表格:请到现场报名登记。
注: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相关要求的材料,否则报名将被拒绝,报名截止后再次提交资料无效。
六、保险方案 :
保险项目 | 保险金额 | 保险范围 |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 50万元 | 被保险人因意外身故50万;被保险人因意外伤残50万。 |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 3万元 |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3万元。 |
交通出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20-50万元 | 被保险人因乘坐营运飞机意外身故、残疾给付50万; 被保险人因乘坐营运轮船意外身故、残疾给付20万; 被保险人因乘坐营运火车意外身故、残疾给付20万; 被保险人因乘坐营运汽车意外身故、残疾给付20万; 被保险人因乘坐非营运汽车意外身故、残疾给付20万; 被保险人因驾驶非营运汽车意外身故、残疾给付20万 |
疾病医疗保险 | 0.1万元 |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30天后因疾病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住院诊疗,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保险金。 |
重大疾病保险 | 5万元 | 重大疾病是被保险人发生符合条件的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共三十种,其中第一种至第二十五种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列明的疾病,其余为保险公司增加的疾病(脑动脉瘤开颅手术、严重多发性硬化症、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病、严重重症肌无力、终末期肺病)。 |
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 | 3.6万元 |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医院住院的,保险公司按实际住院日数,给付意外住院津贴200元/天,每次最高给付180天。 |
意外伤害救护车费用保险 | 0.1万元 |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24小时内发生的合理、必要的救护车费用。 |
保险期限 | 一年,具体起保时间以甲方要求为准。 |
七、服务要求
1.制定和实施各项服务方案;
2.准确的理赔服务;协调沟通,解决服务中的问题;
3.向中标人反馈客户需求,便于中标人完善服务方案和服务体系;
4.提供人员变动等变更服务;
5.负责客户服务工作落实,解决上述服务外其他问题。
6.专人服务: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除外。
7.报案理赔:可以通过服务热线,24小时接受理赔报案。参保人在甲方协议医疗机构治疗的,中标人在接到被保险人报案后,承诺24小时内派人进行勘察并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勘察报告;参保人因意外伤害在甲方非协议医疗机构治疗的,中标人在接到被保险人报案后,承诺在3个工作日内派出人员进行现场查勘或通知乙方异地机构进行异地代勘,原则上在15工作日内办结。
8.业务咨询:有关投保、理赔等业务的咨询也是服务的重要内容;
9.提供或协助相关咨询,如对于保险责任及理赔的宣传、健康知识的宣传、公司文化内容等;
10.权益保护
(1)中标人在合同期限内,必须严格按照中标价执行合同,不得随意加价。
(2)合同验收出现纠纷的,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有关服务问题,可交有资质的服务监督部门进行检验。有关服务纠纷问题,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进行核查调解。
(3)中标人应当履行各项承诺,并在政府采购合同的附件中做出服务说明。
(4)采购人严格按照《湖南省保监局》所发的相关文件执行。
11.团体人身保险单由中标单位向浏阳市农业农村局为驻村工作队人员出具总保单后再为每位投保人单独出具保单。由驻村办向中标单位提供被保险人员名单,如有驻村人员变动,中途调离驻村岗位,则不再享受此保险项目内容,由新派驻驻村岗位人员接替享受此保险项目内容,并在通过中标人进行系统变更后生效。
12.招标文件所有采购要求均纳入采购协议,保险协议相关内容均按照投标人承诺服务要求执行。
八、其它要求及说明
(一)本项目采取固定价遴选,最优方案(综合评分最高)中标的方式(请以此公告中保险方案为基础模版进一步优化)。
(二)成交通知书发放后7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服务期限一年。
(三)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浏阳市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5073187377
地 址:浏阳市行政中心附四栋
八、公告期限
自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6日止。
浏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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