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jtc-xj-2023-09-01
预算金额16.16万元
招标联系人曾祖高1897892812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09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JTC-XJ-2023-09-01 

2.项目名称钦州福东城项目售楼处软装、样板房软硬装室内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预算金额:含税暂定总价161629.60    

5.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具有经营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

3、各报价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设计乙级以上资质;

4、具有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售楼部软装、样板房软硬装室内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业绩;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活动。

三、获取询价通知书

我公司贵司发出或供应商到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3号金源现代城CBD-B座1328室自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起始时间: 2023 9  28  10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3  10  9  10 (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3号金源现代城CBD-B座1328室

4.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单位有权拒收。

5.递交数量:3份。

五、采购需求

(一)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钦州市永福东大街与蓬莱大道交汇处东南面(GC2006-19号地块)

建设规模:钦州福东城项目售楼处位于22#楼一层,建筑面积约为 632.20㎡样板房位于18#、21#楼内,共计3间,建筑面积分别为:88.53㎡、132.31㎡、138.77㎡,合计359.61㎡。

2. 项目具体内容

1)样板房硬装(精装修)设计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进行硬装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含二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后期的技术咨询服务

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样板间室内涉及的隐蔽工程(给排水、强弱电、采暖通风、网线、电话线、有线电视、防水);基础工程(墙面基础、地面基础、吊顶基础);装饰工程(展厅布展、场景布展、主题墙布置、配套电气、墙砖、地砖、地板、乳胶漆、装饰板等);装饰用品(橱柜、卫浴、成品门、灯具、音响、各种控制面板)等方案及施工阶段的各项设计及配合服务。

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平面布置图:总平面或装修单元平面布置,应包括家具等布置图、 厨房应有设备布置图;

地坪平面图应图示或说明完成面标高、分格尺寸、材料规格品牌色彩不同材质交接处节点;不同材质地面构造层次的工程做法

平顶反视图应图示或说明(平)顶标高,分格尺寸、材料规格品牌色彩、节点交待,表明构造层次的工程做法

立面展开图应有分格尺寸、材料规格品牌色彩、节点交待,艺术装修面置剖面图可与立面图结合,以立剖面表达

大空间至少有两个方向剖面反映空间、结构设备高度、吊顶标高以及与外幕墙的关系

室内装修用材一览表建议采用楼层—装修单元(厅、室、廊道等)编号—装修做法—材来—价格—附注的顺序列表;并按楼地面、墙面、平顶分列

节点详图栏杆、门立面等应进行节点详图设计

效果图根据业主要求提供效果图;

反映水、暖、风、电 、弱电管线设备末端位置尺寸的关系

材料的技术要求及规范包含品牌、产地、供应商材料说明。

2)售楼部及样板房软设计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进行软装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清单(含二次施工图)设计(采购明细、现场摆放、造型规格等);

软装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空间的分割和区域的划分;

实用功能的设计(各房间、各区域根据使用的实际需要进行设计);

家具(造型和摆放位置)、沙发、饰品、摆件、桌椅、活动家具、地毯、窗帘、床上用品、灯具、装饰画、玻璃制品、挂画、铁艺、布艺、绿植花卉等的设计;

(二)项目预期

1.所有设计成果需符合国家、地方现行技术标准、规范及询价人要求。

2.设计应遵循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则:规划设计的系统性和前瞻性;创意、创新与可行性;美观与合理性;功能性;经济性。

(三)商务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

2.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日内。

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5.报价要求: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含税暂定总价161629.60,供应商的报价不在报价范围内的则按无效处理。

6、合同价格形式:固定价合同

7.付款方式:

经发包人、设计人双方确认,如果发包人委托设计人负责全过程工程设计服务,各阶段的设计费比例为:方案设计阶段的设计费占本合同设计费总额的20%,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费占本合同设计费总额的20%,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费占本合同设计费总额的30%,施工配合阶段占本合同设计费总额的30%;如果发包人委托设计人负责部分工程设计服务,则每个阶段的设计费比例,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具体支付时间如下:

1)预付款。

预付款的比例

预付款的比例为合同总价的20%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的支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产值确认并经发包人确认后7天内,由设计人提交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及付款申请书,经审核通过后,发包人在15个工作日内向设计人支付预付款,迟应在开始设计通知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1天前支付

2)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方案及初步设计文件并经发包人确认后7天内,由设计人提交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和产值确认单、付款申请书,经审核通过后,发包人在15个工作日内向设计人支付已完成设计部分设计费总额的20%。

3)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发包人确认后7天内,由设计人提交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和产值确认单、付款申请书,经审核通过后,发包人在15个工作日内向设计人支付已完成设计部分设计费总额的30%。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设计人提交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和产值确认单、付款申请书,经审核通过后,发包人在15个工作日内向设计人支付已完成设计部分设计费总额的20%。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且设计人现场配合结束、工程承包商提交竣工图完成结算审核、且完成设计费结算(含设计费奖罚结算)后,发包人在收到设计人提交的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和付款申请书,经审核通过后,发包人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设计合同结算价的100%。       

8.验收标准:按合同约定

9.其他:

、评审方法最低价评审法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曾祖高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3号金源现代城CBD-B座1328室

联系方式: 18978928120  

 

广西垦泰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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