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琉明光电(常州)有限公司“年产100亿颗LED半导体照明芯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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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18 14:44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来源:中国武进 |
2017年8月10日,常州市武进高新区环境保护所及高新区管委会环保科组成验收组,对琉明光电(常州)有限公司由常州市常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环评,常州市武进区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3月22日审批“年产100亿颗LED半导体照明芯片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验收。 验收组听取了该单位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工作的汇报,查阅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验收监测及相关资料,现场核查了项目生产情况、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落实情况及项目所在地环境等情况。依照国家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规定和要求,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基本概况 该项目位于常州市武进高新区武宜南路377号,项目总投资为7644.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0万元),该项目主要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详见《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第3页及第19页。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和验收监测结果 1、该项目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该项目生产中无工艺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接入污水管网至武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经监测,符合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等级要求。 2、经监测,西、北厂界昼夜间噪声均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排放限值;东、南厂界昼夜间噪声符合此标准表1中4类排放限值; 3、该项目擦拭工段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经监测,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高值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机油委托常州市长润石油有限公司处置,废无纺布、手套暂存在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内。 三、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整个项目环保验收资料齐全,污染防治设施配置到位,达到了环评报告及审批意见要求。建议同意“年产100亿颗LED半导体照明芯片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投入正式生产。 四、要求和建议 1、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各类管理台帐,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推行清洁生产。 2、加强危险废物现场管理,暂存期满后,各类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做好各项危废贮存、转移、处置台账。 3、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的设施如需变更,须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