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职工高额补充医疗保险第三方承办机构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盘锦市职工高额补充医疗保险第三方承办机构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8日 09时0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1100-03294 项目名称:盘锦市职工高额补充医疗保险第三方承办机构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0,00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一)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保险公司,投标人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二)投标人如为保险公司分公司,须具有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8日 00时00分至2023年07月18日 09时05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7月18日 09时05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东华路7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盘锦市医疗保障局 地 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35号 联系方式: 0427-2978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 址: 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 0427-8650051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账号: 2999813990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鹤腾 电 话: 0427-8650081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招标
(盘锦市职工高额补充医疗保险第三方承办机构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400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6/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1100-03294
预算金额4000万元
招标公司盘锦市医疗保障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张鹤腾0427-865005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8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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