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2022年飞来峰区块清卫保洁服务的评标结果质疑答复函(一)[对杭州海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7/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yc012206-2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供应商:杭州海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收到质疑函日期:2022年06月24日

质疑项目的名称:2022年飞来峰区块清卫保洁服务

质疑项目的编号:FYC012206-23

二、质疑事项答复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杭州品尚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的业绩不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

质疑答复1内容:采购人及时核查专家评审记录及录音录像、投标文件业绩等内容,并组织了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评标委员会对此项业绩评审进行复核,杭州品尚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业绩很多,只要是得分的业绩保洁的范围、服务内容均类似本项目采购需求内容,不符合的并未得分。因此,评标委员会作出决议一致认定,业绩给分正确。

质疑事项2:杭州品尚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所提供景区项目业绩的满意度调查表落款盖章是否与合同签订方一致。

质疑答复2内容:采购人及时核查专家评审记录及录音录像、投标文件业绩等内容,并组织了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评标委员会对此项业绩评审进行复核,杭州品尚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业绩很多,只要是得分的业绩证明材料中的“满意度调查表”落款盖章与合同签订方一致,不符合的并未得分。因此,评标委员会作出决议一致认定,得分业绩证明材料中的“满意度调查表”全部符合。

事实依据:1、《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报价要求、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中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2、杭州品尚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的“资信技术”投标文件中的业绩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1、《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三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3、《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被质疑人应当在收到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事项作出书面答复。4、《浙江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评审专家应当配合答复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5、杭财采监【2021】17号 第一条,采购单位应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

质疑答复人1: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灵隐管理处

质疑答复人2:浙江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03日


附件信息:

    23.8 M

    质疑回复(一)--杭州海涛2022.7.4送达供应商.pdf

    693.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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