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宣城市2209地块规划建筑方案设计项目答疑澄清公告(一)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4/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at50035901223-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章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羿工0551-6373382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宣城市2209地块规划建筑方案设计及宣城市锦绣路与兴隆路交叉口附近地块概念性规划方案设计项目一标段答疑澄清公告(一)
 
各投标人:
现就宣城市2209地块规划建筑方案设计及宣城市锦绣路与兴隆路交叉口附近地块概念性规划方案设计项目一标段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3AT50035901223-001 )澄清及答疑通知如下:
1、在招标文件第13页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里,20.4条在封标袋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标段、投标人全称、技术标、商务标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第50页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标封面的项目名称;
第60页“八、投标授权书”里:某项目、某编号;
第65页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标封面的项目名称;
第66页“开标一览表”里项目名称;
第68页“三、投标保证金退还声明”里项目名称。
请问:以上招标文件内所涉及到的有关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标段的问题,项目名称是统一按照招标文件封面写:宣城市2209地块规划建筑方案设计及宣城市锦绣路与兴隆路交叉口附近地块概念性规划方案设计项目,项目编号:23AT50035901223,项目标段:一标段或二标段;还是按照招标文件第5页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里所写的项目名称:一标段项目名称:宣城市2209地块规划建筑方案设计,二标段项目名称:宣城市锦绣路与兴隆路交叉口附近地块概念性规划方案设计项目,项目标段:23AT50035901223-001或23AT50035901223-002。或是以上两种写法都可以?
答:按照一标段项目名称:宣城市2209地块规划建筑方案设计,二标段项目名称:宣城市锦绣路与兴隆路交叉口附近地块概念性规划方案设计项目,项目标段:23AT50035901223-001或23AT50035901223-002。
2、在招标文件第39页,一标段评标办法中项目负责人业绩: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近 5 年(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体现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合同签订金额不少于15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少于 10万平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满分 4 分,需提供合同关键页盖公司章。(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可与企业业绩重复)。
注: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是指住宅开发为主的小区规划建筑方案设计。
如合同上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可提供审图合格证证明。
请问:因本项目是属于规划方案设计,如合同中未能体现方案项目负责人姓名,我方提供业主证明材料或规划盖章文本证明是否可以作为此项证明材料?
答:可以。
3、在招标文件第56页“四、投标业绩承诺函”里所需要填写的有关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的表格。
请问:此处是把投标文件里所要求的的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都罗列在内吗?
答:是。
4、一标段任务书当中第七点要求提供通和集团标准外立面设计方案,需提供公建及住宅立面方案各不少于五种,该立面方案是否为本次一标段设计成果。
答:是。
5、成果要求中提及需要有一个方案应为坡地建筑设计,现状分析当中需要对地形、交通、工程管线、竖向、植被等进行分析,但实际并未提供带高程/工程管线布图的用地总平面图,请予以提供。
答:本项目目前可提供的资料已上传,投标人结合现场踏勘情况编制方案。
 
6、能否提供带场地标高及道路标高的原始地形图纸?
答:本项目目前可提供的资料已上传,兴隆路已经建成,林海路已经建设至用地西北部,投标人根据已建道路标高结合现场踏勘情况编制方案。
7、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条提到按照技术标一正二副提交;而在2209地块规划建筑设计方案任务书第五章第2条中:提供规划方案设计文本8本。
请明确按照哪条要求执行?
答:本项目一标段投标文件按照一正二副提交;第五章第2条中:提供规划方案设计文本8本,是中标人后期提交的成果资料份数。
8、在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文件的递交中第20.3条中:应采用A4纸装订成册,并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而在2209地块规划建筑设计方案任务书第五章第2条中:提供规划方案设计文本8本,规划为A3幅面。
请确认按A3还是A4成标?
答:投标文件为A4纸装订成册,投标方案采用A3纸装订成册。
9、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条提到技术标、商务标分别制作,密封提交,且技术标中不得出现任何有关商务报价内容。
请明确此次投标为明标还是暗标?
答:明标。
10、在2209地块规划建筑设计方案任务书第五章第3条提到需提供展示图板一套。
请确认展板是否需密封包装?若是,对包装形式是否有要求?
答:投标材料不需提供展示图板。
11、在2209地块规划建筑设计方案任务书第七章要求提供不少于五种的外立面标准化方案。
请确认立面标准化方案是否需在此次投标文本中体现?公建及住宅的立面标准化是否对立面风格、阳台是否封闭等有明确要求?一标段的公建标准化的公建是指哪些内容(商业或配套)?住宅是否表达一种典型楼栋的标准化方案即可?请明确。
答:立面标准化方案需在此次投标文本中体现,标准化立面风格及阳台是否封闭由投标人根据方案确定,公建主要是指售楼部、商业和配套用房,住宅提供典型楼栋外立面标准化方案。
12、能否提供用地带现状高程的地形图电子版及周边道路实测及规划图纸,以便确定场地竖向方案。
答:本项目目前可提供的资料已上传,投标人结合现场踏勘情况编制方案。
13、160-190户型产品是否仅限平层,可否有其他产品选择。
答:非仅限平层,也可以是其它类型产品。
14、招标公告投标单位资格要求“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的由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且不得为企业退休人员”,请问我司提供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社保证明是否认可?社保证明是否指的是至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即可?
答: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社保证明不认可,社保证明是指的是至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即可。
15、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要求“投标单位同时参与本项目一标段及二标段投标得2分”,因两个标段的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设置不一致,此项评分要求不合理,建议删除。
答:执行招标文件。
16、本项目的方案负责人对整体方案了解更加精准,是否可以由方案设计负责人进行现场汇报?
答:可以
17、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单位,但社保由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院)缴纳,是否可以?
答:同回复14
18、项目负责人业绩合同上面不能提现项目负责人项目,通过合同备案表(有政府部门盖章)证明,是否可以?
答:可以
19、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体现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合同签订金额不少于15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4分,需提供合同关键页盖公司章(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可与企业业绩重复)。
注: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是指住宅开发为主的小区规划建筑方案设计。如合同上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可提供审图合格证证明。”请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许可证证明项目负责人姓名是否可以?
答:可以
20、项目负责人业绩是否需要提供项目鸟瞰效果图彩图?
答:不需要。
21、项目负责人业绩,合同没有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请问提供发包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盖有发包人公章)证明是否可以?
答:可以
    22、本次投标文件提交成果具体包括哪些?
答:具体要求按设计任务书为准。
23、开标时间能否推迟?
答:本次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和开标截止时间延长到2023年4月20日上午9:00时。
24、能否提供锦绣路与兴隆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块用地红线图CAD版?无道路红线无法确定建筑退让距离。
 
答:本项目目前可提供的资料已上传,投标人结合现场踏勘情况编制方案。
 25、建筑造型立面是否尽量做规整?是否可做凸阳台?
 
答:建筑立面尽量规整,可以设计凸阳台。
26、因场地内与外部道路高差大,需确定另外三个规划道路标高,做整体规划分析。
答:同第6条。
27、地块北侧10米绿化带是否是指北侧西格路绿化带?
 
答:10米绿化带是指本地块北部用地河道两侧控制的滨河绿带,不在本地块范围内。
28、是否可以提供多版方案?
答:投标方案不少于2个,其中1个需为坡地建筑方案。
29、产品定位是否考虑叠墅、合院?
答:投标人根据自己分析研究选择确定。




30、关于标准化外立面设计,是需要提供五套成体系立面标准化方案,供给远期项目参考套用,订立集团标准,还是针对本项目提供五种立面风格设计?公共建筑是否有特定业态要求(售楼处/商业/配套/幼儿园等)?
答:标准化外立面设计,主要是供给远期项目参考套用,订立集团标准,公建主要是指售楼部、商业和配套用房,住宅提供典型楼栋外立面标准化方案。
31、一标段能否提供带周边道路地形图?
答:本项目目前可提供的资料已上传,投标人结合现场踏勘情况编制方案。
32、有无周边现状道路标高和待建道路设计标高?
答:本项目目前可提供的资料已上传,投标人结合现场踏勘情况编制方案。
33、有无周边建筑(地块东侧住宅)总图、单体图纸?
答:本项目目前可提供的资料已上传,投标人结合现场踏勘情况编制方案。
34、可否在招标文件第46页, 安徽本土知名房企名单中添加以下企业: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改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省盐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答:同意在招标文件第46页, 安徽本土知名房企名单中添加以下企业: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改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5、“技术标评标办法和标准”中第10项整体性加分,如何认定整体性加分,投标单位是否需要提供证明文件,请明确。
答:投标人提供二标段投标保证金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注:此澄清及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本次公告为准。
 
 
 
(一)招标人:宣城通汇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章工
联系号码:0553-8525255  
(二)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政务区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509室
联系人:羿工、刘工
电  话:0551-63733826、63736282
                                                     
 
2023年4月6日  
附件:
澄清修改内容.pdf
51e0fe20-8506-48c9-b7c0-0115736a094e.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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