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_标准化法庭建设项目
金额
206.64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1/06/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gc[2021]0500
预算金额206.64万元
招标公司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
招标联系人姜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恒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女士0451-51050824
中标公司鹤岗市万盈科技有限公司206.64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HGC[2021]0500
项目名称: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_标准化法庭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鹤岗市万盈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鹤岗市工农区16委东北亚经济适用2号楼247室
成交金额:206640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_标准化法庭建设项目 采购需求: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_标准化法庭建设项目包括信息化设备、警用设备、办公家具、大屏显示系统、办公设备、安防设备等设备采购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金红、马振清、钟淑萍、高艺珊、姜海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标准100%计取,由中标供应商支付。金额为:263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
地址:鹤岗市兴安区
联系方式:姜先生0468-6189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恒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
联系方式:0451-510508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0451-51050824
2021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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