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强脉冲光治疗仪(二次)招标公告(2023-JY05-W3057)
投标剩余时间13
金额
49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11/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320301
预算金额49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7
公告正文

强脉冲光治疗仪(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3-JY05-W3057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强脉冲光治疗仪(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3-JY05-W3057

三、项目概况:

包号/

序号

物资

名称

采购编码

技术

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1

强脉冲光治疗仪

A320301

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北京,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不接受  

2.项目预算: 49.00万元(大写:人民币肆拾玖万元整)

3.最高限价: 49.00万元(大写:人民币肆拾玖万元整)

4.本项目第 1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成交数量比例按 100% 计算,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成交供应商最后报价  执行。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报价供应商若为生产企业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非生产企业可不提供)

2.报价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3.报价供应商提供的设备按医疗器械管理的,须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明;

4.报价供应商提供的设备若按特种设备管理的,须提供生产企业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九)报价企业若为生产企业,须具备生产谈判产品的关键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    11   14 日至  11   20 日,每日上午09:0011:00,下午13:0017:00

(二)申领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7.1报价供应商若为生产企业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非生产企业可不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7.2报价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3报价供应商提供的设备按医疗器械管理的,须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明;

7.4报价供应商提供的设备若按特种设备管理的,须提供生产企业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zhaoyang@biecc.com.cn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

(五)谈判文件售价: 500 /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  2024     11   27   09  00 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   2024   11   27    09  30 分。

(三)报价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  2024     11     27   09   30 分。

(二)谈判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经理、李经理

办公电话:010-632563615366

移动电话:1590119404115811346189

传真:010-6347788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

十、质疑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采购管理室

联系人:张助理、张助理

联系方式:010-66356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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