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乡市自然资源局:宁乡市2022年度田长制考核技术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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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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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3/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根据《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严格耕地保护的意见》(湘发〔2022〕15号)、《中共长沙市委 长沙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严格耕地保护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发〔2022〕23号)、《中共宁乡市委 宁乡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严格耕地保护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发〔2022〕10号)等文件精神,宁乡市开展了全面推行田长制严格耕地保护工作。为确保我市2022年度田长制工作顺利进行并完成上级部门考核,拟对我市2022年度田长制技术服务项目进行采购。
二、相关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4、《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
5、《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严格耕地保护的意见》(湘发〔2022〕15号)
6、《中共长沙市委 长沙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严格耕地保护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发〔2022〕23号)
7、《中共宁乡市委 宁乡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严格耕地保护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发〔2022〕10号)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技术标准依据。
三、技术规格:
1、分解底线目标,划定四级田长责任范围图。在乡镇(街道)指导村(社区)确定组(网格)田长责任人和责任范围的基础上,将2022年耕地保护底线目标任务分解至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网格),制作耕地保护责任书和四级田长责任范围图。
2、分解规划确定的责任目标,落实保护责任。在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成果获批,成果数据下发后,分解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网格)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制作耕地保护责任书和范围图;协助完善四级田长管理体系,层层签订保护责任书。
3、划分田长制网格。以村为单元制作田长制网格划分工作底图,统计耕地底数。根据田长制网格划分调查底图,通过培训指导各村(社区)划分网格区域。
4、落实耕地保护“一张图”管控。以2020年“三调”图为基础,以获批的“三区三线”成果数据为依据,将“三调”现状耕地、长期稳定利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开垦类耕地后备资源、恢复属性地类,纳入耕地保护“一张图”;将上级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恢复属性地类恢复耕地年度任务落实到耕地保护“一张图”;
5、田长制网格划定数据库。对每块田长制网格的位置、范围、面积、责任人等信息上图入库,并对数据进行统计汇总;
6、编制2022年度田长制相关考核资料,落实考核任务。结合(湘自资发〔2022〕10号)和(长发〔2022〕23号)相关要求,根据自然资源局提供的相关资料,编制2022年度田长制相关考核资料。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双方合同约定
五、服务标准:
(一)工作成果
1、田长制网格划定工作底图、底数;
2、各级田长耕地保护底线目标责任范围图及统计表格;
3、各级田长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目标范围图及统计表格;
4、市、乡镇(街道)、耕地保护责任书;
5、2022年度田长制考核资料;
6、田长制网格划定数据库。
(二)成果规格与数量
1、纸质成果:
(1)田长制网格划定工作底图1套;
(2)2022年度田长制考核资料2套。
2、电子成果:
(1)田长制网格划定工作底图1份;
(2)各级田长耕地保护底线目标责任范围图和统计表格1份;
(3)各级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目标范围图和统计表格1份;
(4)市、乡镇(街道)、耕地保护责任书1份;
(5)2022年度田长制考核资料1份;
(6)田长制网格划定数据库1份。
六、验收标准:
2023年4月底前完成2022年度田长制技术服务工作,形成的工作成果满足省、市2022年度田长制考核工作要求。
七、其他要求:
(一)结算方法
1、付款人:宁乡市自然资源局。
2、付款方式: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网格划定成果上报湖南田长信息管理平台系统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完成2022年度田长制考核工作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20%。
(二)项目团队要求
1、投标人需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与采购人进行对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团队人员名单均须报采购人备案;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土地工程高级技术职称;
3、需配备不少于10人的技术团队(除项目负责人外),要求土地资源管理类专业人员不少于6人。
(三)成果的知识产权
1、所有投标人在本次招标活动中递交的所有文件均不退回。
2、采购人支付成交人全部费用后,提交的成果文件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成交人享有署名权,并有权为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研讨、单位成果宣传、行业评奖评优等原因自行使用项目成果。
3、成交人保证准备或提交的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成交人应保证,如果成果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时,成交人须证明已经获得权利人的相应授权。成交人须进一步保证,采购人使用其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并应当使采购人免于因被指控侵犯上述权利而产生的或与此有关的任何责任,否则,须赔偿采购人由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4、成交人如若被发现有提供虚假证明资料,将取消成交人资格。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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