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WXBH202307004-X03]影视智能拍摄制作园施工总承包
金额
680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8000万元
招标公司无锡影都影视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蔡伟科
招标代理机构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卫华0510-82703504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WXBH202307004-X03]影视智能拍摄制作园施工总承包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影视智能拍摄制作园(项目名称/工程名称)施工总承包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影视智能拍摄制作园(项目名称)已由滨湖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锡滨行审投备{2023}152号)锡滨行审投备[2023]15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影都影视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无锡影都影视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清晏路与锡南路交叉口东南侧2.1.2建设规模:建筑物层数(最大):20层;建筑物高度(最大):79.35米;单跨跨度(最大):72.4米;单体建筑面积(最大):328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21888平方米.共7栋单体,局部2层地下室。,单跨跨度39米以上建筑物2.1.3合同估算价:68000.0万元2.1.4工期要求: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20日,竣工日期:2026年12月18日2.2招标范围: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15#、16#、17#、18#、19#影棚与辅房,G1#G2#塔楼及附楼,地下室的土建工程、桩基工程、基坑支护、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智能化工程、室外道路工程、雨污水工程、绿化工程、影棚声学装饰工程等。,单跨跨度39米以上建筑物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近三年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类似工程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注: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记录)(竣工验收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加盖公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以上业绩需为联合体主体的业绩。自2021/10/12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2/10/12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3/07/12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3.4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5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以具备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主体单位,提供联合体协议书。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5.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6.1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2日17:00至2023年10月17日23:59;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24日9:30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无锡影都影视科技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2009号无锡国家数字电影产业园内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2018号2号楼邮编:214000邮编:214000联系人:蔡伟科联系人:王卫华、王圆逸、孙依雪电话:0510-85172015电话:0510-82703504传真:传真:0510-82726957电子邮件:电子邮件:825107487@qq.com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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