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远市2023年老旧小区楼本体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2023-05-16 13:4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LJ-JMZB-202301
本招标项目已由 抚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以 抚远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抚发改字[2022]62号、抚发改字[2022]61号、抚发改字[2022]60号、抚发改字[2022]59号 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 抚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地方政府配套资金,招标人为 抚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交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抚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
屋面改造、外墙保温加固粉刷、楼梯间粉刷、配套基础设施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佳木斯市抚远市。
2.3计划工期1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1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30日(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4建设规模:含抚远市温馨家园、抚远市江边小区三、四、五、八号楼,一、二建住宅楼、老地税住宅楼、长线住宅楼、工商局住宅楼、油米厂局家属楼,预估面积4.2万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招标控制价:16749338.39元。
2.6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企相符、合法有效)。并承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包含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承诺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近六个月(2022年11月-2023年04月)企业为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3项目管理机构配置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 [2020]8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中型)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规定,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0]9号)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3(1)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以上需提供相应的截图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做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另外投标人须按照“人社部发【2021】65号 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第十一条工资保证金按工程施工合同额(或年度而合同额)的3%存储”执行。
3.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加承诺书,承诺本项目中所提供的电子版证件以及上传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书必须提供联系人、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并加盖公章。在开标期间,投标人保证本承诺中提供的承诺人电话畅通,可随时解答评审专家的疑问。如电话联系不到投标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与其他单位无关。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得参加投标;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不得参加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潜在投标人一经确定中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3.9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0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得在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责令黑龙江省福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92家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第二批)[2023]639号文件责令限期整改企业名单(第二批)内,否则投标无效。(承诺书格式自拟)
3.11本项目将按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责令哈尔滨市南方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79家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2022]2948号)文件执行,列入文件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承诺书格式自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17:00时至2023年5月23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及开标时间、地点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2023年6月6日9时00分。
6.3其他事项
6.3.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查看。
6.3.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6.3.3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454-2122000
9.3掌握、发现在佳木斯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0454-2122000
9.4按照《佳木斯市招标投标领域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推进方案》要求,依法依规加大对串通投标、违规发包转包、明招暗指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规范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投标资质要求,通过开展公平性竞争审查,清理针对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域投标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门槛。如果发现以上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454-2122000
9.5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10.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11.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交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恒大御府步行街
联系人:隋先生
电话:18904609835
招标人:抚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0454-2122009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抚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454-2122000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