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麻栗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麻栗坡烈士陵园纪念广场建设项目监理成交公告
金额
2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1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nrxcg2022-100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公司麻栗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招标联系人龚元洪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州林0876-3038990
中标公司云南城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2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麻栗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麻栗坡烈士陵园纪念广场建设项目监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YNRXCG2022-100(招标文件编号:YNRXCG2022-100)
二、项目名称:麻栗坡烈士陵园纪念广场建设项目监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云南城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白龙寺村288号云山社区居委会三楼
中标(成交)金额:25.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云南城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麻栗坡烈士陵园纪念广场建设项目监理 | 建纪念广场面积 29091.79 平方米,配套综合服务用房面积 732.76 平方米及停车场、景观步行道、雕塑、浮雕墙、园区道路、绿化亮化、灯光、给排水、强弱电系统、消防、监控等附属设施 |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GB0300-2001)和国家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认真、全面履行《监理合同》及监理服务承诺 | 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内的全过程监理。监理服务期限以委托人和承包人签订的合同工期及工期调整约定为准。(另保修期内的监理服务按国家规定的各分部工程保修期限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完成日期按相应工期顺延) |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GB0300-2001)和国家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认真、全面履行《监理合同》及监理服务承诺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凤春(组长)陈矜名、龚元洪(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考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成交方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麻栗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址:0876-3054488
联系方式:龚元洪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润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文山市盘龙体育馆南门15号
联系方式:何州林0876-30389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州林
电 话: 0876-303899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麻栗坡烈士陵园纪念广场建设项目监理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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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麻栗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行政区域 | 麻栗坡县 | 公告时间 | 2022年12月13日 11:29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陈凤春(组长)陈矜名、龚元洪(采购人代表) | ||
总成交金额 | ¥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何州林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76-3038990 | ||
采购单位 | 麻栗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0876-3054488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龚元洪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润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文山市盘龙体育馆南门15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何州林0876-3038990 | ||
附件: | |||
附件1 | 磋商文件麻栗坡退役军人事务局监理11.30.docx磋商文件麻栗坡退役军人事务局监理11.30.docx | ||
附件2 | 成交公示表(麻栗坡烈士陵园纪念广场建设项目监理).pdf成交公示表(麻栗坡烈士陵园纪念广场建设项目监理).pdf |
日期:二〇二二年十二月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润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单位:麻栗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项目编号:YNRXCG2022-100磋商文件麻栗坡烈士陵园纪念广场建设项目监理
第一章磋商公告3目录注:此表应放于磋商响应文件封面后第一页,以便查找。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唱标)一览表
磋商报价(元) | 合同履行期限 | 监理质量要求 | 磋商保证金 金额(元) |
小写:大写: | |||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六章磋商程序及方法52第五章服务要求51第四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4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2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9
项目名称:麻栗坡烈士陵园纪念广场建设项目监理;项目编号(或项目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YNRXCG2022-100;项目基本情况麻栗坡烈士陵园纪念广场建设项目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到云南润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盘龙体育馆南门1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麻栗坡烈士陵园纪念广场建设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内的全过程监理。监理服务期限以委托人和承包人签订的合同工期及工期调整约定为准。(另保修期内的监理服务按国家规定的各分部工程保修期限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完成日期按相应工期顺延);监理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GB0300-2001)和国家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认真、全面履行《监理合同》及监理服务承诺;采购需求:建纪念广场面积29091.79平方米,配套综合服务用房面积732.76平方米及停车场、景观步行道、雕塑、浮雕墙、园区道路、绿化亮化、灯光、给排水、强弱电系统、消防、监控等附属设施;最高限价:30万元;预算金额:30万元;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根据《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意见》(文政发〔2016〕25号)文件要求,凡在进行工程招投标的施工企业均须提供公司近三年内(2020年-2022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发中标通知书前进行查询,如查询到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的,取消成交资格;(2)拟投入到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1)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施工能力;拟派往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市政专业)并注册在投标单位,且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任职不得超过3个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拟派项目成员不得随意更换,若必须更换的需主管部门及业主同意)(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售价:500元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代理公司获取地点:云南润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盘龙体育馆南门15号)时间: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4)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提供完整网页截图),查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提供完整网页截图)。(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时间:2022年12月1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地点:文山市文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山市开化镇文新街文新大道4栋4单元201)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注:因疫情防控期间,各外来供应商出入文山市城区应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证明。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次招标采购的相关信息同时在“中国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在文山市文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山市开化镇文新街文新大道4栋4单元201)
(1)保证金递交形式:银行转账、现金;2.注意事项:账号:53050167714209888888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文山文龙支行户名:云南润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采购活动。
采购人:麻栗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1.采购人信息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2)保证金退还。开标结束后由代理公司按缴纳方式原路退还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
地址:文山市盘龙体育馆南门15号名称:云南润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电话:0876-3054488联系人:龚元洪地址:麻栗坡县莱溪路第16号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电话:0876-3038990项目联系人:何州林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876—3038990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 | 采购人 | 麻栗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采购代理机构 | 云南润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麻栗坡烈士陵园纪念广场建设项目监理 | ||
项目编号 | YNRXCG2022-100 | ||
2 | 资金来源 | 中央预算内资金、省级优抚事业单位补助、地方自筹 | |
3 | 采购内容 | 详见“第五章 服务要求” | |
4 | 监理服务周期 | 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内的全过程监理。监理服务期限以委托人和承包人签订的合同工期及工期调整约定为准。(另保修期内的监理服务按国家规定的各分部工程保修期限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完成日期按相应工期顺延) | |
5 | 5.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
5.2 |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 □接受■不接受 | |
6 |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 | |
7 | 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 项目预算:30万元。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30万元。注:供应商的报价不能超出最高限价,超出最高限价为响应无效。 | |
8 | 有效期 | 从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 |
9 | 投标文件的编制与装订 | 谈判申请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正本与副本应采用A4纸印刷(图表页可例外),分别使用胶装、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外层封套上写明:(1) (项目名称) 谈判申请文件;(2)项目编号;(3)谈判申请人单位名称(加盖公章);(4)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 |
10 | 磋商保证金 | 1.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到保证金账户,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采购活动。户名:云南润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文山文龙支行账号:5305 0167 7142 0988 88882.注意事项:(1)保证金递交形式:银行转账、现金;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2)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3)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保证金缴纳确认成功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确认”。点击【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保证金缴纳回执需加盖单位公章后,编制到投标文件里。(4)保证金退还①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无息退还到原缴款单位账户。②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司提出退还申请,代理机构接到申请核实后无息退还到原缴款单位账户。 ③流标项目先由投标人提出退还申请(申请理由:项目招标失败),无息退还到原缴款单位账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 |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时间:2022年12月12日15时00分 |
12 |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 | 在文山市文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山市开化镇文新街文新大道4栋4单元201)开标室 |
13 | 是否退还磋商响应文件 | ■不予退还□退还 |
14 | 磋商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15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照国家计委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
16 | 磋商小组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采购人将根据本项目的性质和特点依法组建谈判小组,共三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 |
17 | 定标说明 | 磋商小组按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综合评分得分(磋商委员会全体成员的评分计算出平均得分,为投标人评审因素最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
18 |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中标人 | 否,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办法的相关规定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采购单位根据相关规定确定中标人。 |
19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价的3%,中标人不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视为放弃中标。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前履约保证金退款时间:工程竣工经双方验收合格后退回。 |
20 | 备选方案 | □接受■不接受 |
2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22.1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会 | ||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 | ||
22.2成交结果公告 | ||
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采购单位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磋商项目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 ||
22.3知识产权 | ||
构成本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单位书面同意,磋商申请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磋商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单位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磋商申请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
22.4重新招标 | ||
除磋商须知正文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磋商时间截止前响应磋商申请人少于三个的,采购单位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 ||
22.5同义词语 | ||
构成磋商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采购内容”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单位”和“磋商申请人”进行理解。 | ||
22.6解释权 | ||
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磋商须知、磋商办法、磋商申请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单位负责解释。 |
3、采购范围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资金,用于采购“第五章服务要求”所列内容。2、资金来源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项目概况一、总则
5.1无论是否成交,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5、磋商费用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合格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3.2本项目监理服务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本项目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三)对谈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谈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谈判申请人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6.1磋商申请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谈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谈判申请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且证据合法、真实、有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对谈判申请人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提出质疑的谈判申请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谈判申请人。6、质疑
(5)必要法律依据;(4)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质疑项目名称、编号;(1)谈判申请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6.2谈判申请人提供的质疑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6.3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谈判谈判申请人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谈判小组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谈判小组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报相关部门备案。通讯地址:文山市盘龙体育馆南门15号云南润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876-3038990)受理质疑部门: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原件。注:谈判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并同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6)提出质疑的日期。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提供的内容在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磋商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8、磋商文件的组成二、磋商文件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相关部门提出投诉。7、投诉
9.1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应认真审核磋商文件,如有疑问的,投标人可以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截止时间前以澄清函形式(加盖单位章)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澄清要求概不接受。9、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第六章磋商程序及方法第五章服务要求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四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0.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内容、服务要求和商务要求后,编写磋商响应文件。10、磋商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三、磋商响应文件9.4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推迟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投标人。9.3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投标人都有同等的约束力。9.2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无效。
(3)投标质量保证书(2)投标保证书(1)投标书11.1投标人编写的磋商响应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并按第四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11、磋商响应文件构成10.2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1)中小企业声明函(10)已交投标保证金凭据复印件(9)拟派项目组主要成员情况表(8)类似业绩情况(7)服务保障体系及承诺(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项目实施方案
12.4通过初步评审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第二轮报价,最后一轮报价为最终报价。12.3投标人应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自行测算出满足采购要求的磋商报价。该报价应符合市场行情并能保证投标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合同一旦签订,此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市场价格等的变化而调整。12.2本项目磋商报价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预算价格由投标人结合自身情况报本项目的监理总报价,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格,否则按废标处理。12.1投标人须就“服务要求”中所参与磋商的项目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12、报价和报价货币(12)构成磋商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1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13、有效期12.8本项目采购预算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文件处理。12.7报价货币为人民币。12.6投标人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报价。磋商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最低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成交候选资格。12.5最终报价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在规定的时间统一密封递交。若已递交的最终报价文件中出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签署不完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可以进行澄清和补充,但不得改变最终报价文件中报价等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14.3磋商响应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处签字及盖单位章,若以投标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代替的,须出具投标人单位公章对投标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授权函原件。14.2磋商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14.1磋商响应文件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按磋商文件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磋商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14、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磋商响应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保证金。13.2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有
15.3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15.2磋商保证金形式:磋商保证金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提交。15.1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投标人应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及金额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上,并在磋商有效期内保持有效。15、磋商保证金14.5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磋商响应文件装订应牢固,不得采用活页夹,并要求逐页标注连续页码。14.4磋商响应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数量准备正本和副本。磋商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标明“正本”或“副本”以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等内容。若副本和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成交人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成交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投标人在磋商开始后要求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15.6下列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5.5未成交的投标人可在成交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保证金手续;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磋商保证金手续。15.4投标人应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保证金缴纳凭证。
17.1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逾期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17、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4)成交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18.2磋商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三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18.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18、磋商五、磋商17.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7.2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20、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磋商失败:19.1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投标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开始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磋商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建议等均不向投标人或其他人员透露。19、磋商过程的保密18.4磋商程序和方法磋商小组按照第六章“磋商程序和方法”规定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进行磋商。18.3磋商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谨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根据排名先后确定成交候选投标人。采购人可委派代表参加磋商会议。除代表外,采购人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磋商现场,对磋商工作实施监督。
21、成交人的确定六、成交结果项目磋商失败后,采购人应当将失败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投标人的最终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2.3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人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回磋商响应文件。22.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2.1成交人确定后,成交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公告,同时公示期结束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2、成交通知书21.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投标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投标人。21.1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4.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但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24、履约保证金23.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投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纳入最终审计结算。23.2成交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人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投标人协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组织竞争性磋商。23.1采购人与成交投标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内容、采购金额、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如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成交人未与采购人联系协商合同签订事宜,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成交,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成交人的成交资格,并另行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组织竞争性磋商,所发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成交人承担。23、签订合同
26、磋商文件编制依据25.2成交人应在接受“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服务费。25.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收取,收取费用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5、采购代理服务费七、其他事项24.2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27.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7.1备选方案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2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本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214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②本合同专用条件;①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区域范围: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筒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名称:委托人麻栗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与监理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人:(签章)监理人:(签章)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本合同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完成。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监理业务。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书。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③本合同标准条件;
本合同签订于:年月日电话:电话:邮编:邮编: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住所:住所:
围和内容。(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负责人。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5)“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时间段。(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第七条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第六条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第五条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第四条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义务
第十二条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第十条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数据。第九条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第八条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委托人义务
第十七条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监理人权利第十六条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它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第十五条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十管理费)。第十四条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数据:(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第十三条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
委托人权利第十九条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第十八条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第二十四条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告。第二十三条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第二十二条监理人不得调换监理工程师。第二十一条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第二十条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第二十七条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第二十五条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监理人责任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三十条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第二十九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委托人责任
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三条及第三十四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第三十五条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第三十四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第三十三条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第三十二条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四十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第三十九条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第三十九条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监理报酬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八条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第三十七条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第三十六条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
第四十四条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第四十三条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其它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它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第四十二条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第四十一条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争议的解决第四十八条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书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书。第四十七条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第四十六条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第四十五条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3.现行定额及有关标准;2.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1.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第一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时,汉语语言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四十九条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1.2监理人员应按投标承诺约定监理大纲《各阶段拟派人员配置表》到位。监理人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和节点工程,经委托人批准后以满足工程需要的原则可对相应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人员数量上的调配,并及时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但是如《各阶段拟派人员配置表》的人员不按时到位或不称职,第一次支付万元的违约金;第二次支付万元的违约金,第三次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监理人应承担补足损失的违约责任。1.1若发现进场人员与投标书中承诺人员不一致,委托人有权要监理人应承担一次性向委托人支付万元违约金的违约责任,同时还应按承诺更正,如拒不整改,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第三条监理人员要求、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1.监理人员要求6.监理人投标文件的有关承诺。5.委托人监理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4.委托人提出的设计施工图,及有关标准说明;
1.6监理人员必须服从业主方的相关管理规定及制度。主。若发现项目总监常驻工地每周少于3天,第一次罚款元,第二次罚款元,第三次视为根本违约,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项目总监如有特殊情况需向业主方提出申请,申请批准后可以请假或者调整其他工作人员负责。1.5项目总监必须常驻工地,每周不少于3天,考勤以业主方指定的负责人考核为委托人提交书面申请,明示监理人退场时间,在征得委托人下发的退场通知后方可退场,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向委托人支付元违约金的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1.4本合同监理周期,具体起始时间以委托人下发的书面进场通知时间为准,至本项目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满止。合同监理周期到期前一个月,监理人必须向1.3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进场时必须接受委托人对以上人员资质的审核及专业技术的考核,委托人有权拒绝无资质、无专业技术、不懂施工规范、年老病弱、无责任心的监理人员进场。若发现无资质、无专业技术、不懂施工规范、年老病弱、无责任心的监理人员进场,每次罚款元,责令给予整改,委托人发出整改通知后2天内还不整改则罚款元,若继续不整改视为根本违约,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监理人应承担补足损失的违约责任。
3.1施工阶段的服务包括:制,安全文明施工、合同、资料、信息管理,现场施工单位组织协调;检验、检测、系统调试及竣工验收阶段、系统试运行阶段的监理工作。监理人必须每周结束后两个日历天内提交经项目总监签字认可的监理周报及其他资料,若没有按时提交经项目总监签字认可的监理周报及其他资料,每次罚款元。累计发生三次视为严重违约,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一次性支付元的违约金;累计发生五次视为根本违约,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返还履约保证金。3、监理工作内容从业主要求进场之日开始,直至工程全面竣工交付使用全过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具体主要的监理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2、监理范围:项目的全过程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实施、到货验收、竣工验收资料移交阶段的监理工作。1.7本项目不设总监代表。
3.1.6了解承包商设备订单的订购和运输情况3.1.5审批开工申请,确认开工日期3.1.4审核工程实施人员:确认施工方提交的工程实施人员与实际工作人员的一致性,如有变更,则要求叙述其原因3.1.3审核施工进度设计:对施工单位的进度计划进行评估和审查3.1.2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单位的实施工作准备情况进行监督3.1.1审核施工设计方案:开工前,由监理单位组织实施方案的审核,内容包括设计交底,了解工程需求、质量要求,依据设计招标文件,审核总体设计方案和有关的技术合同附件,以避免因设计失误造成工程实施障碍
3.2试运行阶段的服务包括:3.1.11网络系统工程实施阶段的质量、进度监理3.1.10布线工程的设计、实施阶段的质量进度监理,并阶段性验收3.1.9工程材料、硬件设备、系统软件的质量、到货时间的审核3.2.8了解承包商工程实施前期的人员组织、施工设备到位情况3.1.7了解施工条件准备情况
3.3.1子系统工程完工验收监理3.3验收阶段的服务包括:3.2.4对试运行期间系统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记录,并责成有关单位解决。解决问题后,进行二次监测3.2.3对试运行期进行检测,做出检测报告3.2.2对联动系统之间的联调运行情况进行检测记录3.2.1监查各子系统的调试和试运行情况,记录各系统试运行数据
训,并在委托方资源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协助委托方在给定的需求工具上加载项目涉及的需求。培训工作由具有相应资质证书的讲师主讲,并可实操,主要内容包括需求业务分析和整理、需求建模技术和工具,使受培训人员能够正确的选择、阅读、使用各种需求模型,掌握需求沟通的关键技巧,熟悉各种需求捕获技术的优缺点,能够正确地选择不同的捕获技术来获取真正的需求;掌握需求基线管理、变更管理、需求跟踪与验证的理论和实践方法,做好需求管理;提高需求分析和建模的能力,需求管理的能力3.4软件需求开发与管理培训根据委托方的实际需要,定制培训课程,对有关技术人员进行软件需求开发与管理培3.3.5核实已完成工程的数量、质量,报送业主做为支付工程价款的依据3.3.4系统验收完毕进行保修阶段的审核与签发移交证书3.3.3在业主的主持下,聘请专家验收委员会,进行现场验收3.3.2系统试运行阶段工程质量的抽检
3.5.5工程项目的整体移交3.5.4工程竣工文档的移交3.5.3工程施工文档的移交3.5.2设备、软件、材料等的验收文档核实3.5.1各系统的设计方案、设计图纸的全部移交3.5工程移交阶段的服务:
现场人员的办公地点。监理人自备的、委托人给予补偿的设施如下:第六条委托人应在5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第七条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第五条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按工程进展情况分阶段提供施工图纸及其它相关工程资料。第四条外部条件包括:按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第九条内容实施。3.7须免费监理委托人所委托的相关配套工程。3.6工程保修阶段,负责检查工程质量状况,承担质量责任,并督促承包单位保修。
监理费用支付时间与金额:第十一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监理费用:第十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幢ǔ瓯嚷?(扣除税金)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第九条监理人应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审核总承包单位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的资质及项目管理机构的组成,并提出审核意见,对不合格的项目经理、技术总负责人、专职质检员、安全员可提出更换意见。第八条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名工作人员,由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批示并免费提供/名服务人员。监理机构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无
第十五条补充条款(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第十三条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报酬,按无汇率计付。第十二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双方协商解决,委托人不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预付款;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程档案完整移交后,并经审计审定、整个项目最终验收后支剩余的%;
响应文件封面格式:(未提供格式的部分由投标人自行编制)第四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二)保密(一)监理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因监理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监理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章)项目编号:磋商响应文件麻栗坡烈士陵园纪念广场建设项目监理
3.向贵方提供所有与投标项有关的真实有效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2.遵守磋商文件的各项条款及一切有关规定;1.本次磋商报价为:元;根据贵方代理的麻栗坡烈士陵园纪念广场建设项目监理的磋商文件。我单位(公司)决定参加该项目投标,经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提交响应文件。一、响应文件包括以下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要求的所有内容二、我单位(或公司)同意以下事项:致:云南润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格式一:投标书
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6.如果我方投标被接受,则至合同履行完成和质量保证期满为止,本投标书保持有效。本投标书自贵方收到之日生效,有效期至开标后90日,在此期间本投标书之规定对我方具有约束力;4.如我方投标被接受,我方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由(开户银行名称或公司名称)提供的(填磋商保证金形式)总额为(人民币·元)。本书作为(投标人)对麻栗坡烈士陵园纪念广场建设项目监理(项目编号:)招标提供磋商保证金的保证。致:云南润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格式二:投标保证书日期:_年月_日邮编:传真:
开户银行:_本保证书自开标日起90日内有效,除非贵方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证书。4.中标后未按规定交付成交服务费的。3.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未能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需求方签订合同;2.开标、评标到定标期间发生违反磋商文件规定的行为;一旦发生下述行为,我单位(或公司)将放弃追索保证金的权利:1.从开标日起到响应文件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撤销投标;
格式三:磋商申请人企业基本情况表日期:_年_月_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_账号:_
企业名称 | 邮编 | ||||
企业地址 | 电话 | ||||
法定代表人 | 企业负责人 | 企 业性 质 | |||
注册资金 | 万元 | 注册地址 | |||
职工总数 | |||||
公司资质证书号:(请附有关证书的复印件) | |||||
公司: (是否通过、何种)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提供认证机构年审监督报告) | |||||
主营范围:1.2.… |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单位性质:单位名称:格式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自行拟定格式四:磋商申请人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
部门:职务: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的(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单位名义参加麻栗坡烈士陵园纪念广场建设项目监理(招标编号为:)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格式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全称:(盖公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3、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2、按合同条件联合体成员单位与联合体牵头人就本次投标、中标后的合同实施承担连带责任。1、(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被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承担责任和接受指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中标后合同实施中(包括支付),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予以承认。本协议书声明:我、(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法人代表姓名)系注册于、(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注册地址)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现代表本公司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为)的投标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需填写)格式七、联合体协议书
年月日……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1.人员安排;服务保障体系及承诺至少包含以下几个方面:格式九:服务保障体系及承诺该方案由投标人根据项目具体要求结合自身情况自行编写,方案中应包含详细的项目实施建议和项目进度计划、质量控制方案、实施周期及监理方法、方式、措施等实质性内容。格式八:项目实施方案(监理大纲)、(监理资信)注:针对本项目的联合体已经第三方公证过的,可采用公证过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由投标人自行编写及格式自拟,须附有相关证明材料。格式十:业绩情况5.其他。4.按照国家标准应予承诺的其它服务内容;3.服务期承诺;2.设备投入;
(二)拟参加本工程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汇总表2、本表应相应附有监理人员身份证、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及业绩证明材料。注:1、“主要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拟任本项目主要监理人员情况表格式十一:拟派项目组主要成员情况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职 称 | 学 历 | 毕业时间 | |||
毕业院校 | 所学专业 | ||||
监理专业 | |||||
专业工作年限 |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 ||||
拟在本工程中承担的职务 | |||||
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证书编号 | |||||
监理工程师注册资格证书编号 | |||||
主要工作经历及业绩: |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0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格式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十二:已交投标保证金凭据复印件备注:1.本表可扩展及增加(投标文件中页面可设置为横向);2.本表后需相关证书复印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 姓名 | 学历 | 职务/ 职称 | 类似项目业绩 | 拟担任职务 (项目组) | ||
项目名称 | 甲方名称 | 联系人及电话 | |||||
1 | |||||||
2 | |||||||
3 | |||||||
…… | |||||||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格式十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填写)注:属于中小企业的,按要求提交此函,非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交,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格式十五:构成磋商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2.不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先采购政策的供应商不需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于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但经查实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供应商,将追究其虚假投标的法律责任。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注: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最高限价:30万元;预算金额:30万元;项目名称:麻栗坡烈士陵园纪念广场建设项目监理;服务要求麻栗坡烈士陵园纪念广场建设项目监理第五章服务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214号令)》及省、市有关规定,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谨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根据排名先后确定成交候选投标人。1.磋商方法第六章磋商程序及方法合同履行期限: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内的全过程监理。监理服务期限以委托人和承包人签订的合同工期及工期调整约定为准。(另保修期内的监理服务按国家规定的各分部工程保修期限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完成日期按相应工期顺延);监理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GB0300-2001)和国家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认真、全面履行《监理合同》及监理服务承诺;采购需求:建纪念广场面积29091.79平方米,配套综合服务用房面积732.76平方米及停车场、景观步行道、雕塑、浮雕墙、园区道路、绿化亮化、灯光、给排水、强弱电系统、消防、监控等附属设施;
(4)磋商开始,与投标人就各项内容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投标人按照抽签决定的磋商顺序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未对磋商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得进入具体磋商程序。资格性审查标准和符合性审查标准如下表。(3)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2)抽签决定投标人磋商顺序(1)投标人授权代表向磋商小组递交响应文件2.评审工作程序
表签章。(5)各投标人进行报价磋商结束后,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应当对磋商的承诺及报价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授权代3)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授权代表签章。2)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可根据投标人的报价,响应内容及磋商的情况,给予每个正在参加磋商的投标人相同的机会。
求的投标人只有1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015】124号文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7)确定成交候选投标人评分。(6)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
(1)本次磋商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并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4.1评审原则4.评审原则与评审方法3.1采购项目的技术及管理方案、投标人能力及资信、价格、其他条件等内容。3.磋商内容(8)采购人与成交投标人签订合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
公式: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价格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本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投标人的评审方法。磋商小组将按以下公式计算出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统计分数原则为计算算术平均分值为投标人的最终报价、技术及管理方案、能力及资信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序;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最终报价部分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及管理方案部分得分由低到高顺序排列。4.2评审方法具体评审标准如:(3)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投标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投标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项目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 审 标 准 | 资格性审查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2021年任意一年企业财务报表或者提供经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且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况;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书面声明或提供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7、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提供完整网页截图),查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提供完整网页截图)。(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8、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提供原件扫描件)9、拟派往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市政工程专业)并注册在投标单位,且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任职不得超过3个项目。10、拟投入到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11、根据《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意见》(文政发〔2016〕25号)文件要求,凡在进行工程招投标的施工企业均须提供公司近三年内(2020年-2022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发中标通知书前进行查询,如查询到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的,取消成交资格;12、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提供完整网页截图),查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提供完整网页截图)。(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
符合性审查 | 1、按规定时间提交磋商保证金;2、按要求签字盖章;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按要求提供;4、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辩;5、报价唯一6、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7、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的;8、响应文件附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9、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6.磋商评审纪律2、投标人有违反建设法律、法规、规章行为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处者,半年内每次投标扣1分。1、投标人所监理工程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事故,受国家、省、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并认定投标人有监理责任者,自通报之日起一年内每次投标扣2分;注:5、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2 | 详细评审标准 | 监理大纲(70分) | 1.项目监理组织措施(20分)(1)项目监理组织措施的相适及合理性程度,满分为10分;(2)人员的专业配套、年龄结构、技术职称等的合理性程度,满分为5分;(3)机构岗位分工、职责明确程度,满分为5分。项目监理组织措施、人员配置、岗位分工等满足工程需要且针对工程实际,可给满分;基本满足工程需要但缺乏针对性的可在评分中酌情扣分。 |
2.项目目标控制的监理措施 30分(1)质量控制监理措施,满分为10分;(2)进度控制监理措施,满分为8分;(3)投资控制监理措施,满分为8分;(4)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监理措施,满分为4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内容的监理措施科学、合理具有先进性,措施得当,针对性强的得满分。 | |||
3.监理人员资格审查 20分(1)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和能力及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满分为12分;①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经验、能力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同时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担任项目总监6年以上(含)的得12分;②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经验、能力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同时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担任项目总监3年以上(含)的得8分;③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经验、能力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只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工程师证的得4分。(2)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经验和业绩综合评审8分①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3分;②拟派安全监理工程师同时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和国家安监局核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3分;③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中有一人2018年至今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理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总监理工程师”荣誉的加2分;说明:以上资格证书均须注册在投标单位,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 | |||
监理资信(15分) | 1.对近年来企业类似工程业绩的考核 5分企业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得基本分2分,近年(2019年-至今)每增加1项市政工程监理业绩加1分,加满为止。(类似业绩指总投资额1500万元(含)以上市政工程的监理业绩)2.对近年来企业信誉及服务质量进行评审 10分①企业信誉及服务质量评价优秀,各方面相对较好的得3分,一般的酌情扣分;②企业2019年至今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理行业协会颁发的 “优秀工程监理企业”荣誉的加2分;③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3分;④企业2019年至今获得 “AA级信用企业”荣誉的加2分;注:上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原件复印描件,否则不得分。若中标,签订合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 ||
监理报价(15分)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15; 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不重复享受政策。投标人最终报价参与评审。 |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是,请按要求填写,如不是,无需填写)7.关于中小企业:6.3磋商小组以及与磋商有关的人员应当对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予以保密。6.2在磋商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取消其磋商资格。6.1磋商小组成员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投标人或与投标人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2)监狱企业投标人应对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和证明材料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标准,属于小型和微型的中国企业,且投标产品是中国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的,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按照第五章《投标文件及附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证明材料。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证明材料的,在报价评分时不对报价进行扣除。(1)中小型企业日期:企业名称(盖单位公章):
能产品是指“节能清单”(非公示版)中以“★”标注类别的产品。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在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货物,需对应到“节能清单”中所列的型号/系列。政府强制采购节(4)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福利性单位根据《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政府采购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环境保5、当期“节能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rc.gov.cn/)查阅、下载;当期“环境标志产品4、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在“节能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单页扫描件一份,并在扫描件上标注出所投产品及型号。列产品,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3、本项目采购清单中若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只接受列入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必须选报当期“节能清单”中所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原环保总局公布的、在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非公示版)中的货物。
护部网(http://www.sepa.gov.cn/)查阅、下载。
麻栗坡烈士陵园纪念广场建设项目监理
问意发布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NRXCG2022-1002022.12.13
二、项目名称:麻栗坡烈士陵园纪念广场建设项目监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云南城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白龙寺村288号云山社区居委会三楼
中标(成交)金额:25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麻栗坡烈士陵园纪念广场建设项目监理采购需求:建纪念广场面积29091.79平方米,配套综合服务用房面积732.76平方米及停车场、景观步行道、雕塑、浮雕墙、园区道路、绿化亮化、灯光、给排水、强弱电系统、消防、监控等附属设施合同履行期限: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内的全过程监理。监理服务期限以委托人和承包人签订的合同工期及工期调整约定为准。(另保修期内的监理服务按国家规定的各分部工程保修期限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完成日期按相应工期顺延)项目总监:孙前证号:53000915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凤春(组长)陈羚名、龚元洪(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考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
成交方支付。金额为¥3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麻栗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址:麻栗坡县莱溪路第16号
联系方式:0876-30544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云南润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文山市盘龙体育馆15号
联系方式:0876-30389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州林
电话:0876-3038990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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