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和静县蓝天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燃煤锅炉脱硫系统所用脱硫剂-石灰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石灰
脱硫剂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
预算金额
-
招标公司
和静县蓝天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
马德胜18096880965
招标代理机构
和静县通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罗小川18699645302
标书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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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和静县蓝天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燃煤锅炉脱硫系统所用脱硫剂-石灰采购项目询价 公告 (招标编号:HJTD-2024-002(XJ))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 一、招标条件 本和静县蓝天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燃煤锅炉脱硫系统所用脱硫剂-石灰采购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和静县蓝天热力有限 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燃煤锅炉脱硫系统所有石灰的采购(详见询价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和静县蓝天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燃煤锅炉脱硫系统所用脱硫剂-石灰采购项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和静县蓝天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燃煤锅炉脱硫系统所用脱硫剂-石灰采购项目)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 书应附上法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 (4)提供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 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 (5)提供近半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 (6)提供“信用屮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上3个网站 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不良行 为记录的投标单位,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06日10时00分到2024年09月12日20时00分 获取方式:1、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2、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委 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件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 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登录网站进行查询结果并打印完整查询结果加 盖投标单位公章。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套。符合资格要求的经 现场报名后,在招标代理机构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3日10 时 30分 递交方式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天鹅湖路与石林路交叉路口双雄大厦六楼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3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天鹅湖路与石林路交叉路口双雄大厦六楼 七、其他 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和静县蓝天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和静县蓝天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和静县 联系人:马德胜 电 话:1809688096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和静县通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天鹅湖路与石林路交义路口双雄大厦
联系人:罗小川 电 话: 18699645302 电子邮件: xlv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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