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编号:HTZB2024-725
1、招标条件:
长春市绿园区民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项目代码为2405-220106-04-01-460752,备案流水号为2024051022010603103943,项目业主为长春市长发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市长发置业有限公司。该项目目前建设内容明确,技术方案成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春市绿园区民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景观配套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民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景观配套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HTZB2024-725
2.2建设内容及规模:
长春市绿园区民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已列入城中村改造计划,实施景观配套工程建设,具体包含过街天桥、绿化、广场铺装、雕塑、停车场、公园配套服务建筑等。
2.3招标范围:
设计部分: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满足本工程设计要求。
施工部分:设计施工图纸涉及到的所有内容及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总承包服务。
2.4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绿园区民丰村,皓月大路以北,西四环路以西,大房身机场以南,规划路以东。
2.5计划工期: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完成全部设计成果文件;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5月31日。
2.6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最高投标限价:
设计费折扣系数:0.60 ;
施工费折扣系数:1.00 ; 工程费用估算:290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专业桥梁工程甲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近三年(2021年至今)担任过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拥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熟悉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经验,并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注: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其他主要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中《人员强制性标准附表》的要求。人员强制性标准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提供的业绩应为其在本项目承担工程内容的相应类似业绩)至少一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设计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工程总承包和施工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
3.5投标人与项目经理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6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①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②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在内)应小于等于5家,联合体牵头方满足3.2要求中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要求,牵头方须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担,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方拟派。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仅需联合体牵头人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联合体各成员必须在获取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成联合体身份信息关联。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8日8时30分至2024年12月4日16时3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0日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 【210】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见投标人须知)和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名称:长春市长发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东街与福祉大路交汇长发金融创新中心
联系人:李鲲鹏
电话:0431-8186682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联 系 人:张丽 联系电话:0431-87933788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电 话:0431-88779829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