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1年东校园明德园4号楼门诊部污水站改造工程(小额)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9/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1年东校园明德园4号楼门诊部污水站改造工程(小额)
招标概况 | |||||
项目编号 | 中大采(工)【2022】027号 | 项目名称 | 2021年东校园明德园4号楼门诊部污水站改造工程 | ||
项目地址 | 中山大学东校园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2-09-02 09:59:54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2-09-06 09:00:00 | ||
开标时间 | 2022-09-06 09:00:00 | ||||
备注 | 1.投标供应商必须同意承诺推荐品牌。 2.中标下浮率=[1-中标价(不含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招标控制价(不含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100% | ||||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 |||||
建设单位名称 | 中山大学 | ||||
经办人 | 刘惠艳 | 经办人联系电话 | |||
标段信息 | |||||
标段编号 | 中大采(工)【2022】027号 | 标段名称 | 2021年东校园明德园4号楼门诊部污水站改造工程 | ||
招标控制价 | 194,038.12(元) |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 4,994.72(元) | ||
暂列金 | 15,453.20(元) | 暂估价 | 0.00(元) | ||
保函金额 | null(元) | 工期(日历天) | 30 | ||
实地踏勘联系人 | 无需踏勘 | 实地踏勘联系人电话 | 无需踏勘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是否有业绩要求 | 是 | ||
评标方法 | 平均值法 | 合同形式 | 固定单价合同 | ||
业绩要求 | |||||
供应商资质要求的标准 | 供应商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资质和级别符合本项目要求。本项目要求为:1)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供应商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要求为: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联合投标主办方资质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 无。 | ||||
安全负责人资质要求 | 无。 | ||||
施工负责人资质要求 | 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施工负责人应符合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资质要求 | 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应符合要求:无。 | ||||
附件信息 | |||||
项目采购文件 |
中大采(工)【2022】027号2021年东校园明德园4号楼门诊部污水站改造工程_招标文件.pdf
中大采(工)【2022】027号2021年东校园明德园4号楼门诊部污水站改造工程_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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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同 |
中山大学维修工程施工合同(适用于学校分散采购限额以下装修装饰、维修工程).docx
中山大学维修工程施工合同(适用于学校分散采购限额以下装修装饰、维修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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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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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n中山大学维修工程施工合同
\n(适用于学校分散采购限额以下装修装饰、维修工程)
\n项目名称:
\n发包人(甲方): 中山大学
\n承包人(乙方):
\n签订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
\n合同使用指引
\n一、本合同为中山大学维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合同金额在学校分散采购限额以下的项目,建议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n二、承包人须具备与本工程承包内容相匹配的施工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标准及可承包工程范围以《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为准。
\n三、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应当结合具体情况正确选择文本中所提供的选择项条款。有关空格的内容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合同中有“□”标注的内容是可选项,应确定选项。
\n四、当事人信息栏应全部填写完整,同时应要求乙方提供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件的复印件供存档备案。
\n五、合同中约定的实施计划应尽可能细化,项目工作的推进、款项支付进度等应与实施计划相适应,以监控项目的具体实施。
\n六、若乙方出现违约情形的,甲方应注意及时收集相关书面信息、数据、资料等客观依据,避免过于主观的判断,同时书面告知乙方违约事项。
\n七、合同文本要求按规定格式打印,大小为A4幅面;合同正本中所指定附件备齐后,应与合同装订在一起,其规格大小应与合同一致。
\n八、本合同须由【总务部】审核合同内容并按相关规定完成审批。经签约双方签署、盖章后,交合同原件一份至【总务部】备案。
\n发包人(甲方): 中山大学
\n住 所 地: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
\n法定代表人:
\n委托代理人:
\n项目联系人:
\n通讯地址:
\n邮政编码:
\n电 话: 传真:
\n电子信箱:
\n承包人(乙方):
\n住 所 地 :
\n法定代表人:
\n委托代理人:
\n项目负责人:
\n项目联系人:
\n通讯地址:
\n邮政编码:
\n电 话: 传真:
\n电子信箱:
\n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n 工程概况
\n(一)工程名称:
\n(二)工程内容:
\n(三)承包范围:具体承包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以及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n(四)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安全防护、包环境卫生、包文明施工、包工期;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n 合同价款方式: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
\n 本工程暂定合同总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
\n 工期
\n本工程维修工期为 个日历天,预计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预计完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工期按日历天计算,如遇国家节假日,工期不予顺延。
\n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延期申请。申请材料应当包括导致工期延误事件发生的证明材料、工期延误的原因及具体时长。发包人在10个日历天内对申请提出审核意见。审核同意的,工期相应顺延,但因工期顺延发生的所有费用,发包人不予补偿。审核不同意或承包人未能按照本条约定提出申请的,工期不予顺延,且发包人不予补偿工期延长的损失。
\n实际开工日期及实际完工日期以发包人盖章确认的《竣工验收报告》所载明的日期为准。
\n第五条 工程质量标准
\n(一)严格按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如有)、工程量清单及发包人指令进行施工,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有效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合同规定(以孰严格者为准)施工,必须达到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n(二)发包人对项目全过程的各子项目进行巡查时,如有发现未按要求施工的,承包人须无条件进行整改并接受相应的处罚,因整改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n第六条 材料设备供应
\n(一)承包人应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材料合格证书及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主要材料须提供样板并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确认,符合工程要求,方可使用。如发生货不对板,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有权拒用,并由承包人承担损失。
\n(二) 施工中如需对材料进行替换,应取得发包人及监理公司的同意,并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n第七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n(一)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本工程不设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
\n(二)工程结算款:
\n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需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真实、合格的竣工资料及结算资料。
\n2.发包人应当自接收上述资料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审核。
\n3.发包人完成竣工、结算资料审核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且承包人向发包人一并提交发票、付款申请等报账资料,发包人在30个日历天内审核无误并批准后,发包人应当在15个日历天内向承包人支付至工程结算款的100%。
\n(三)本项目不预留质量保修金,但承包人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修。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本工程保修期为:
\n□房屋建筑工程,按《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第80号令)的规定执行。
\n□其他工程,保修期限为 。
\n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以发包人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盖章确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准。
\n第八条 工程结算方式
\n(一)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在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予以调整,单价原则上按中标综合单价执行,若该综合单价超出合理范围(合理范围是指不高于根据当地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进行编制的综合单价),学校工程结算审核部门有权审减,结算价以学校工程结算审核部门审核为准。
\n(二)发包人要求增加承包范围外的工程项目或发生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项目增加,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按实际发生结算,其综合单价结算原则为:
\n1.投标报价书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按已有的价格执行。
\n2.投标报价书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如投标报价书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发包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
\n3.投标报价书中既没有相同也没有类似项目的,结算时采用清单计价法,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年)》(文件失效时,则执行国家、省级行业颁布的最新标准),并按以下方式进行计算:
\n(1)定额采用《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具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8)》以及施工当时广东省与广州市有效的有关补充规定、补充定额和有关计费的补充文件。当上述定额中均没有相应子目的,则可采用《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2012)》,若《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2012)》仍没有相应子目的,则由承包人报给发包人审定。
\n(2)若投标报价书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材料价格的,首先按照原相应定额、管理费、利润水平,再按以下原则执行:
\n□广州校区:先按照 年 月份《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执行;如其缺项,则按照 年第 季度《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至少下浮10%执行。若以上两者均缺项,则按同季度同档次品牌至少下浮10%确定材料价格,若同季度无同档次品牌,则由承包人报给发包人审定。
\n□珠海校区:先按照 年 月份《珠海工程造价信息》材料价格执行;如其缺项,则按照 年 月份《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执行;如其缺项,则按照 年第 季度《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至少下浮10%执行。若以上两者均缺项,则按同季度同档次品牌至少下浮10%确定材料价格,若同季度无同档次品牌,则由承包人报给发包人审定。
\n(三)工程结算时,按本合同第八条(一)(二)规定审核后总价下浮 %。
\n(四)投标报价书中的措施项目费在结算时不变。
\n(五)发包人不收取水电费,但为完成本工程的一切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周边环境的原状恢复费、保险费、材料及余泥运输(含垂直运输、二次运输)、现场保护、余泥外运、周边绿化恢复费等以及按政策法规、规范要求实施的工序所引起的费用须包含在投标报价内,工程结算时不另行追加。
\n(六)承包人报送结算必须准确,如承包人报送结算经审核核减额超过报送结算的5%者,结算审核费用(全额)由承包人支付。
\n第九条 双方责任
\n(一)发包人责任:
\n 1.发出开工令。
\n2.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进行现场管理。
\n3.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n(二)承包人责任:
\n1.承包人有义务协助建设单位通过地方或中山大学消防主管部门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申报及消防验收审核申报,并取得消防主管部门的验收合格证,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总报价范围内。
\n2.在施工中需开挖地面的,承包人有责任在开挖前与发包人有关部门(学校总务部门、保卫部门、网络信息部门等)联系,获得发包人许可后方可施工,因施工不善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n3.承包人对承包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应当遵守发包人的管理规定,按文明施工规范做好文明施工,自觉接受发包人的监管。
\n4.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时,须在施工前向发包人的保卫部门申请办理动火证,否则不得动工。
\n5.施工现场不得搭设临时设施,承包人需自行解决食宿问题。
\n6.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负责工程量的签证及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等事宜并做好施工原始记录。
\n第十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n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与现场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发包人,由发包人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人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n 2.承包人不得未经发包人同意随意增加工程内容,否则,就增加部分的价款,发包人有权不予确认、不予结算和不予支付,且工期不予顺延。
\n第十一条 现场管理条款
\n(一)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发包人现场管理指引(附件1)的要求进行文明施工。
\n(二)涉及校园内开挖路面的,承包人需报发包方审批后方可实施,如有未经报批擅自开挖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违约金。
\n (三) 涉及校园内树木砍伐、迁移或修枝的,需报发包方审批后方可实施,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砍伐的,须向发包人支付20000元违约金,并须按要求恢复原状,如无法恢复原状,发包人有权按照对被砍树木做出市场价评估后,要求承包人按此价值进行赔偿。
\n第十二条 技术规范与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n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及国家、省市相关的现行规范及标准的合格标准(以孰严者为准)。
\n第十三条 质量保修
\n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的3天内派人到达施工现场保修,如发生紧急抢修事件,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保修,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n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n(一)承包人的责任;
\n1.出现下述情况之一的,每发生一次,发包人按合同总价的10%或10000元(以孰高者为准)的标准扣付应付承包人工程款作为违约金;承包人须在发包人要求期限内完成整改并经发包人认可,因整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包人需全部承担;承包人拒不整改或未能依约完成整改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追究承包人相应违约责任:
\n(1)工艺不规范:未能严格按照本合同、国家施工规范和工艺要求进行施工,或不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报价书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使用的施工机械、实验和检测仪器设备的。
\n(2)用材不合格:未能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的材料品牌、档次、规格和标准采购和使用材料,出现“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情形的,违反本合同第6条关于“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相关约定的。
\n(3)施工不合规:不按照本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出现 “偷工减料”、“弄虚作假”、“擅作主张”等现象的;或擅自转包、分包的。
\n(4)未依约保护施工现场:承包人未能保护施工现场,导致施工现场发生损坏的。
\n(5)质量不合格:经检查或验收,工程全部或部分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
\n2.承包人必须确保工程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若延误工期,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逾期一天,承包人按合同总价的1%支付给发包人。若造成发包人损失的,还应据实赔偿。
\n(二)发包人的责任:
\n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n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n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n第十六条 附则
\n(一)本合同一式 份,发包人 份,承包人 份。
\n(二)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后即生效。
\n(三)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n附件:《中山大学维修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指引》
\n(以下无正文)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发包人:中山大学\n | \n承包人: \n |
\n(盖章)\n | \n(盖章)\n |
\n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n | \n地址: \n |
\n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n | \n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n |
\n | \n(签章)\n |
\n使用单位负责人: \n | \n |
\n联系人: \n | \n联系人: \n |
\n电话: \n | \n电话: \n |
\n传真: \n | \n传真: \n |
\n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中山大学支行\n | \n开户银行: \n |
\n帐 号:44050143004609000001\n | \n帐 号: \n |
\n邮编:510275\n | \n邮编: \n |
\n日期: 年 月 日 \n | \n日期: 年 月 日 \n |
附件:
\n中山大学维修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指引
\n第一章 安全文明施工设计具体内容与要求
\n承包人在开工前,需明确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及责任人的设置,并要求承包人专人负责。
\n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临时设施、现场交通、现场作业区、施工设备及机具的布置、材料、与废物堆放位置、砂浆及小量混凝土搅拌场所等。
\n施工现场围蔽设计。校内核心主干道需用不透明的彩钢板,高度不低于2米;其他非核心区域可以采用彩条布或铁马进行围蔽。
\n施工现场工程标识牌设计。主要标识牌有工程概况牌、文明施工管理牌、组织机构网络牌、安全纪律牌、防火须知牌和温馨提示等,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要求进行设置。工程概况牌需设置在工地围栅的醒目位置上,标明项目名称、开完工日期、施工许可证号、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包人、监理公司和联系电话等。
\n临时建筑物、硬地化、道路等单体设计。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要求稳固、安全、整洁,并满足消防要求,禁止使用竹棚、石棉瓦、油毡搭建。
\n现场污水处理排放设计、污水的处理和排放、场地内应设沉淀池和冲洗池,并做到:
\n所有的生活或其它污水必须分别处理后,方能经排水渠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或河流。
\n采用钻孔或其他施工产生的泥浆,未经沉淀不得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或河流。废浆和淤泥应使用封闭的专用车辆进行运输。
\n粉尘、噪音控制措施设计。控制要求如下:
\n承包人应采用低噪音的工艺和施工方法。
\n建筑施工作业的噪声可能超过建筑施工现场的噪声限值时,承包人应在开工前向发包人、政府环保部门和城管部门申报,核准后方能开工。
\n承包人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需与上述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统一设计,与审查施工组织计划一并报发包人审查。
\n第二章 施工现场安全保卫措施
\n承包人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落实治安、防火、管理责任人。
\n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中山大学维修工程施工人员校园临时出入证》。出入证由发包人统一制作,工作卡有本人相片、姓名、所属单位、工种和职务。
\n承包人应定期对工人进行法纪和文明教育,严禁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及进行黄、赌、毒等非法活动。
\n第三章 施工现场管理
\n承包人应将施工现场所有材料应堆放整齐,不得侵占道路、绿化带及公用设施。确需临时占用的,应由承包人提出申请,由发包人批准后才可实施,并在工程完工后做好原状恢复。其中材料堆放、砂浆及小量混凝土搅拌场所可能造成路面污染的要做好路面保护工作。
\n施工区域内现有管网和周围的建、构筑物的保护。要求工程开工前,承包人会同发包人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对可能损坏的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和管线制订相应的保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进行。
\n禁止中午和夜间进行产生噪音的施工作业(中午12时至下午2时30分,晚上10时至第二天早上7时)。由于施工不能中断的技术原因和其他特殊情况,确需中午或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向发包人、政府环保部门和城管部门申请。
\n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有毒、有害和有恶臭气味的物质。
\n装卸有粉尘的材料时,应洒水湿润和在仓库内进行。
\n严禁向建筑物外抛掷垃圾。
\n施工现场卫生措施及要求:
\n明确施工现场各区域的卫生责任人。
\n施工现场应定期搞好环境卫生、清理垃圾,施药除“四害”。
\n建筑垃圾必须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做到工完场清。
\n夏季施工应有防暑降温措施。
\n周边设排水沟,现场不允许有积水。
\n运输车辆应做到:
\n19.1 运输车必须冲洗干净后方能离场上路行驶。
\n19.2 装运建筑材料、土石方、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的车辆,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行驶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
\n2021年东校园明德园4号楼门诊部污水站改造工程
中大采(工)【2022】027号
2021年东校园明德园4号楼门诊部污水站改造工程
快快速速采采购购文文件件
项目编号:中大采(工)【2022】027号
采购单位:中山大学
日期:2022年09月02日
2021年东校园明德园4号楼门诊部污水站改造工程
中大采(工)【2022】027号
温馨提示
一、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报价文件,只接受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电子报价文
件。供应商参加报价前,应前往高校快速采购平台(网址:http:/
/gc.wisdombidding.com/)获取采购文件。
二、供应商需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报价文件并保存在高校
快速采购平台(网址:http://gc.wisdombidding.com/)。逾期上传恕不接收。
三、如需供应商支付的各种费用,如技术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采购文件将
书面详细告知,请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和金额支付。
四、供应商应在高校快速采购平台(网址:http://gc.wisdombidding.com/)
下载报价文件格式,填写并打印签字盖章后上传至平台对应附件上传位置。
五、技术支持热线:020-84158040财务电话:020-84121131客服QQ:
1933416688。
(本提示内容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采购文件为
准)
2021年东校园明德园4号楼门诊部污水站改造工程
中大采(工)【2022】027号
目录
中山大学采购公告
第一章报价须知
一、报价须知前附表
二、报价须知通用条款
(一)总则
(二)采购文件
(三)报价文件的编制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五)开启报价文件、评审、确定成交单位及合同签订
第二章开启报价文件、评审及确定成交单位办法
一、总则
二、开启报价文件评审办法程序和细则-平均值法
三、评审用表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报价文件目录及格式
一、报价文件封面及包装格式:
二、报价文件目录格式:
三、中山大学工程报价承诺函
四、推荐品牌承诺表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七、投入主要人员汇总表
八、关键人员驻场承诺函
九、已竣工验收的类似工程业绩表
十、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报价才需要附此协议)
第五章技术条件
第六章施工图纸
2021年东校园明德园4号楼门诊部污水站改造工程
中大采(工)【2022】027号
第七章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及推荐品牌表
第八章采购补充说明
(一)固定单价合同:
2021年东校园明德园4号楼门诊部污水站改造工程
中大采(工)【2022】027号
中山大学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中大采(工)【2022】027号
项目名称:2021年东校园明德园4号楼门诊部污水站改造工程
采购单位:中山大学
1、工程项目名称:2021年东校园明德园4号楼门诊部污水站改造工程
2、本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山大学
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西南区415号教学楼(旧生物楼、达尔文像后)三
楼中山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人:刘惠艳联系电话:传真:020-84115092
建设地点:中山大学东校园
三、采购内容、规模:本项目为2021年东校园明德园4号楼门诊部污水站改造工程;改造
情况见本采购文件。
四、本工程采购控制价(人民币):194038.12元(大写:壹拾玖万肆仟零叁拾捌元壹角贰
分整),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采购单位已落实资金。
五、供应商资格合格条件:
1.供应商参加报价的意思表示清楚,供应商代表被授权有效;报价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如报价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证明书。
2.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
法律经营;供应商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资质要求的标准:承接本工程所需的1)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专业承
包资质,且具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
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
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
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管人员证书有效期自动顺延至疫情防控
结束的公告》(粤建公告[2020]26号)执行)。
4.项目负责人专业类别:①;并具有效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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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
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
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
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
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
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
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项目
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
办市〔2021〕40号)及《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
息系统”的通知》,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
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5.安全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
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
图。
6.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无。
7.业绩:无。
8.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由不同的人员担任,不得兼任。
9.参加该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
责人等需为该供应商的正式职工(提供发布采购公告当月(含当月)往前顺推半年内任意一个
月的本单位的社保证明,如企业注册地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关于社保证明另有规定的,但须随社
保证明附相关规定条文)。
10.在最近三年内供应商、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也不存在重大涉嫌行贿
犯罪行为而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出具供应商诚信承诺函)。
1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出具供应商诚信承诺函)。
12.供应商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的行政处罚期内。(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
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
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出具供应商诚信承诺函)。
13.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
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
为;“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有效法律文书予以认定;
“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
仲裁机构等出具的有效法律文书的落款时间为准)(出具供应商诚信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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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
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出具供应商诚信承诺函):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单位;
(2)供应商的母公司、或对供应商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投资单位;
(3)供应商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单位;
(4)供应商不得与本次采购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
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5.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采购人书面拒绝报价的(由采
购人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拒绝报价单位名单)。
1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满足资格条件的报价申请人不足3家或通过有效性审查
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采购人分析采购失败原因,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视情况是否继续评
审或重新组织采购。
七、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八、提交报价:
供应商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提交报价。
1.供应商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报价登记手续:
(1)供应商登录高校快速采购平台(网址:http://gc.wisdombidding.com/),凭供应商
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同时需向高校快速采购平台缴纳技术
服务费400元/标段(缴费后不退)。
(2)未在高校快速采购平台办理供应商注册的企业,请先进行供应商注册,经审核确认
后,便可获取采购文件,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本项目不需要现场报名确认。
2.上传经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PDF格式报价文件。供应商须在报价截
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报价文件的上传。如果报价文件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报
价无效;
3.报价担保:
本项目不需要提交报价保证金。
九、报价工作安排:
1.采购报名时间:从2022年09月02日09时59分至2022年09月06日09时00分。
2.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6日09时00分。
3.开启报价文件时间:2022年09月06日09时00分开启报价文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人持有效身份证参加,也可登陆高校快速采购平台网上在线参加,过时不候。
4.递交电子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与开启报价文件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高校快速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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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中的相关信息。递交电子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开启报价文件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审
信息仍以原递交电子报价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采购结果公示:确定成交单位后当天公示(注:公示期最后一日必须为工作日),公示
网址:高校快速采购平台(http://gc.wisdombidding.com/)。
6.开启报价文件地点:在线开标。
7.成交单位需在成交公告发布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供纸质报价文件(包括本文件中报价文
件目录的内容及本采购公告中供应商资格合格条件所必须证明符合资格条件的材料加盖公章,
订成一册,一正本,四份副本),非成交单位不用提交。
十、本公告有效期为5个日历日,供应商可以就本公告及采购内容有异议的,向采购人书
面提出。
十一、本公告在高校快速采购平台(网址:http://gc.wisdombidding.com/)发布,本公
告的修改、补充以高校快速采购平台(网址:http://gc.wisdombidding.com/)发布的文本为
准。
十二、特别提示
供应商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价资格。
供应商在本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对其予以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在网上予以公开实名
通报、一至三年内拒绝参加中山大学的快速采购活动等不同处罚措施。
1.从开启报价文件之日起到报价有效期满前,供应商撤回报价;
2.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采购答疑资料、设计施工图(设计效果图)和成交通知书的要求
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成交供应商未能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
4.供应商在采购或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拖延签订、提供虚假证明
材料、不按采购人要求做履约准备);
5.在成交后施工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6.将成交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7.供应商存在串标、围标的情况;
8.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允许他人挂靠报价或出借本公司名义报价;
9.供应商提供虚假投标材料、虚假承诺、申明、保证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的;
10.法律、法规或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山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2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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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报价须知
一、报价须知前附表
项目 |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1 | 定义 | 采购人(即发包人):中山大学;采购人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西南区415号教学楼(旧生物楼、达尔文像后)三楼中山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设计单位:见图纸监理单位:待定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单位:无咨询服务单位:见控制价文件 |
2 | 2.2 | 项目名称 | 2021年东校园明德园4号楼门诊部污水站改造工程 |
3 | 2.2 | 建设地点 | 详见本工程采购公告 |
4 | 2.2 | 建设规模 | 详见本工程采购公告 |
5 | 2.2 | 承包方式 |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保修、包组织项目整体竣工验收等。 |
6 | 2.2 | 质量标准 | 工程质量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执行,验收标准按照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国家现行相关专业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7 | 2.2 | 采购范围及工程内容 | 详见采购公告。具体内容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8 | 2.2 | 工期要求 | 施工总工期:30日历天。开工时间以监理公司发出开工令为准。 |
9 | 3 | 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10 | 4 | 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 详见本工程采购公告。 |
11 | 资格审查方式 | 电子化资格后审。 | |
12 | 11.3 |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 工程量清单计价,按《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执行。 |
13 | 15.1 | 报价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报价截止之日计起)。 |
14 | 报价担保(报价保函) | 本项目不需要提交报价保证金 | |
15 | 获取采购文件 | 详见本工程采购公告。 | |
16 | 5.1 | 踏勘现场 | 无需踏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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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7 | 8 | 采购答疑 | 1.本项目不组织召开答疑会,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的,可以网上提交答疑;2.疑问提交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前3日内;3.答疑文件将以网上答疑形式向供应商发布,供应商应密切留意高校快速采购平台(网址:http://gc.wisdombidding.com/)采购人发放的变更公告及答疑文件。 |
18 | 11 | 报价文件的组成 | 详见采购文件“11.报价文件的组成”。 |
19 | 17.1 | 报价文件 | 供应商不须提交纸质的报价文件,但需网上提交电子报价文件;网上递交网址(http://gc.wisdombidding.com/),其它具体需要提交流程详见采购公告。 |
20 | 18 | 报价文件的递交及地点和截止时间 | 详见本工程采购公告。 |
21 | 20 | 开启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 详见采购公告,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采购人发布的相关信息。 |
22 | 36 | 评审办法 | 选择“√”的评审办法:(√)平均值法;()综合评分法本项目的工程成本警戒线为:控制价或预算价80%,保留小数点两位。报价未超过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且没有低于采购控制价的80%。超出采购控制价范围报价无效;如低于采购控制价的80%,供应商必须同时提交单独详细的报价成本的明细说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工作人数、工作时间,单位人力资源支出、管理费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其他费用等。评审委员会将据此作为判断是否低于成本价的依据,经评审专家认可成本合理,方为有效报价。 |
23 | 26 | 履约担保 | 成交供应商需提交的履约担保为成交价款的10%。 |
24 | 项目控制价 | 项目控制价为(人民币)194038.12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4994.72元,暂估价为0.00元,暂列金额为15453.20元。注:采购人提供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估价、暂列金额为非竞争性项目,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的金额报价,不可浮动。总报价超过采购控制价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 |
25 | 保修期 | 按照采购文件合同规定执行。 | |
26 | 33.1 | 评审委员会组建 | 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依规组建。 |
27 |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选择“√”的条款) | 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详见控制价《单项工程采购控制价汇总表》和合同专用条款;结算依据和采用材料季度按采购控制价总说明)。 | |
28 | 38.3 | 否决性条款 | 见报价文件资格审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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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单位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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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身份证号码)为我公司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公司名义签署、澄
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报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
宜,其法律后果由我公司承担。
有效期限:至长期。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注:1.须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同时出具。
2.须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正面粘贴处 | 被授权人身份证背面粘贴处 |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必须为同一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粘贴处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粘贴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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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投入主要人员汇总表
序号 | 姓名 | 在本项目任职 | 数量 | 专业类别 | 工作年限 | 职称、资格证书 | 原任职务 | 备注 |
1 | 被授权人 | |||||||
2 | 项目负责人 | |||||||
3 | 技术负责人 | |||||||
4 | 施工负责人 | |||||||
5 | 安全负责人 | |||||||
6 | 其它人员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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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关键人员驻场承诺函
关键人员驻场承诺函
致:中山大学
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派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
码:)驻场;派技术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施工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安全负责
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驻场,驻场时间按合同
要求执行。若我方违反上述承诺,将接受采购人按合同对我方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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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已竣工验收的类似工程业绩表
已竣工验收的类似工程业绩表
序号内容 | 序号内容 | 1 | 2 | …… |
工程名称 | 工程名称 | |||
项目地点 | 项目地点 | |||
总价(人民币:万元) | 成交价 | |||
总价(人民币:万元) | 合同造价 | |||
竣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
项目业主名称 | 项目业主名称 | |||
竣工质量评定等级 | 竣工质量评定等级 | |||
工程获奖情况 | 工程获奖情况 |
注:本人承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我知道隐瞒有关真实情况和填报虚假信息是严重的
违法行为,以上关于我本人的基本信息及其业绩如有虚假,本人愿接受采购监管主管部门或其
他有关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并纳入个人诚信记录,除身份证号外,本人同意上述内容在评
审后全部公开。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有业绩要求的项目需附此表。以上项目请附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扫描件,需能体现关
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要求,如以上资料不能体现该要求,请提交其它证明材料如图纸或结算报
告,否则不能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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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报价才需要附此协议)
联合体协议书
致中山大学:
(甲单位名称)、(乙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项目名称】的报价。
现就有关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1、(甲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乙单位名称)为联合体成员。其中,
(单位名称)承接本项目工程,(单位名称)承接本项目工程。
2、联合体有关规定如下:
(1)联合体授权联合体主办方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统一汇总并提交给采购
人,联合体主办方所提交的资料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2)报价工作将由联合体主办方负责;联合体主办方代表联合体提交并签署报
价文件(采购文件如有特别要求的,按要求执行),联合体主办方在报价文件中的
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各项要求,递交报价文件。
(4)如中标,联合体将遵守以下规定:
a.联合体主办方和成员共同与业主签订合同书,并就成交项目向业主承担合同
规定的联合或各自的义务、责任和风险;
b.联合体主办方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业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
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的全部事宜均由联合体主办方负责;
3、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上述(4)a所述的合同书规定的期限之后
自行失效。
4、本协议书一式份。其中:送业主壹份,联合体主办方及成员各壹份。
签订协议单位:
甲单位名称:(全称)(盖单位章)乙单位名称:(全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1.联合体须附此联合体协议书,非联合投标不须附此函。
2.若联合体由三家单位组成,可自行调整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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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技术条件
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采购工程项目质量须达到下列(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
国以及省、市或行业的建设标准、规范要求。
序号 | 标准编号 | 标准名称 | 备注 |
1 | GB50300-2013 |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 |
2 | GB/T50210-2001 |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4号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注:若施工时期建设主管部门颁布新的规范、标准,则按照新的规范、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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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施工图纸
注:无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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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及推荐品牌表
本项目提供了多种格式版本的清单,请以EXCEL版本为准。
注:另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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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采购补充说明
(一)固定单价合同:
1.工程通用说明:
(1)总体说明:对本说明的全部内容报价方在报价前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则表
示报价方接受本说明全部内容规定的权利及义务。成交的报价方遵守本说明全部的
约束和履行本说明全部的义务。
(2)因市场装修材料价格变动因素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报价方应充分考虑,工程结算
时不因材料价格变动而另行追加。
(3)为完成本工程的一切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周边环境的原状恢复费、保险费、
相关措施费用(脚手架、垂直运输、二次运输、室内垃圾清理及工程垃圾外运)等
以及按政策法规、规范要求实施的工序所引起的费用必须包含在成交报价内,工程
结算时不另行追加。
(4)凡设计资料与现场不符者(如标高、尺寸等),均以现场为准,报价方应踏勘
现场,充分考虑该因素对造价的影响。
(5)施工图工程量与清单不符的,以清单为准,项目技术及相关用户需求与清单有
矛盾的地方,以清单为准。
2.本工程专用说明: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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